'舟山市海軍華東工程建設局'

舟山 海軍 銀行 信用記錄關愛日 石獅法院 2019-08-21
"

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法院

公告

舟山市海軍華東工程建設局:

本院受理原告周時佳與被告李貞老、舟山市海軍華東工程建設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現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19)閩0581民初4547號開庭傳票、應訴通知書、告知合議庭通知書、指定舉證期限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證據材料等。原告起訴請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連帶支付原告水電安裝和消防安裝剩餘工程款人民幣59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起訴之日起至實際付清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2.由二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及鑑定費等費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的30日內,期限內不提交證據,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院定於2019年11月19日9時30分在本院第五審判法庭開庭審理。屆時如不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和判決。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承辦法官:李珊珊

聯繫電話:0595-88617502

"

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法院

公告

舟山市海軍華東工程建設局:

本院受理原告周時佳與被告李貞老、舟山市海軍華東工程建設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現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19)閩0581民初4547號開庭傳票、應訴通知書、告知合議庭通知書、指定舉證期限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證據材料等。原告起訴請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連帶支付原告水電安裝和消防安裝剩餘工程款人民幣59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起訴之日起至實際付清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2.由二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及鑑定費等費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的30日內,期限內不提交證據,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院定於2019年11月19日9時30分在本院第五審判法庭開庭審理。屆時如不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和判決。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承辦法官:李珊珊

聯繫電話:0595-88617502

舟山市海軍華東工程建設局"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