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罌粟可以治牙疼 永康一男子非法種植罌粟被行拘

種植業 罌粟 農資 毒品 中國青年網 2017-06-13

因為聽信了民間流傳的偏方,永康市西溪鎮樓山坑村的兩名男子遭了殃。永康市公安局龍山派出所查處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6月1日,金華食品藥品檢測部門對該罌粟原植物進行真偽鑑定,經鑑定為真,因此,現年56歲的黃某甲和59歲的黃某乙因涉嫌非法種植罌粟,分別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1天的處罰。

5月5日,永康市公安局龍山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中發現樓山坑村的兩塊自留地裡分別種植著53棵和80棵疑似罌粟的植物,株高100釐米左右,均已結出了飽滿的綠色果實。民警馬上對其拍照取證,併到村子裡追查種植者。很快,民警便找到了黃某甲和黃某乙,兩人馬上交代了種植罌粟的事實。

原來,2016年6月,黃某甲和黃某乙上山的時候在山上看到幾株罌粟,果實已經成熟,他們想起平時村裡流傳的偏方:把罌粟果實含嘴裡或者泡水喝就能止痛。由於兩人平時經常牙疼,就各摘了兩個帶回家中。後來牙疼發作,黃某甲掰了半個罌粟果實放在嘴裡,果然很快便止了疼,他將這消息告訴了黃某乙,於是兩人萌生了種植罌粟的想法。

今年春天,兩人將罌粟種子撒在了自留地裡,儘管平時也沒去照管,但罌粟種子居然很快長大了,還結了果實。案發後,警方馬上將罌粟剷除,同日,民警將這些罌粟送往金華食品藥品檢測部門鑑定。

警方提醒,罌粟是毒品原植物,種植罌粟是違法行為,國家明令禁止種植,不管種植罌粟的數量有多少,有何目的,都不允許種植。黃某甲和黃某乙因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種植罌粟是違法行為,經民警耐心教育,黃某甲和黃某乙二人已認識到私自種植罌粟可能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並接受了處罰。

相關法律普及: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同時規定:種植罌粟數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剷除的、或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應受刑事懲罰。對於種植數量較少尚不構成犯罪的,則給予治安行政處罰,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中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的,處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可給予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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