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與李鴻章的恩怨: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同在官場,同為重臣,相親相愛的少,互懟互殺的多,晚清時期的兩大名臣翁同龢與李鴻章就是把家仇升級為國恨的一對冤家。

翁同龢與李鴻章的恩怨: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翁同龢與李鴻章的恩怨是從家仇很開始的。翁同龢的長兄翁同書曾任安徽巡撫,但在平定農民起義軍時卻未能恪盡職守,再加上包庇叛將苗沛霖,結果被李鴻章彈劾(李鴻章《參翁同書片》)。翁同書因此被流放新疆,老爹翁心存也氣死了。所以說,李鴻章算是翁家兄弟的“殺父仇人”,翁同龢與李鴻章的樑子就這樣徹底結了下來。

翁同龢與李鴻章的恩怨: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本著“有仇不報非君子”的理念,翁同龢立志要一生一世與李鴻章對著幹,費盡心思給李鴻章穿小鞋,找不自在。翁同龢是有報仇資本的,人家是晚清時期最牛的學霸,27歲高中狀元,學識淵博,是同治與光緒兩代皇帝的老師,深得信任,官自然也做得很大。翁同龢為難李鴻章的事很多,最著名、後果也最嚴重的有兩件。

翁同龢與李鴻章的恩怨: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第一:拒付軍費

北洋水軍是晚清最重要的軍事力量,在李鴻章掌管北洋軍時期,翁同龢一度是戶部尚書(財政部長)。眾所周知,搞軍事是最燒錢的,李鴻章免不了屢次向翁同龢申請軍費,但是翁同龢說:“這十幾年來,買的槍炮軍艦夠多了,暫停給北洋軍撥款,把錢用來疏通河道。”(翁同龢《籌備河工賑需用款辦法六條》)翁同龢總是以“沒錢”為由拒付軍費,致使北洋水軍從光緒十四年後就在沒有再買過一艘軍艦,裝備落後。

翁同龢與李鴻章的恩怨: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第二:甲午主戰

甲午海戰前夕,李鴻章自知不是日本對手,所以堅決主和,而翁同龢一方面拖欠軍費,一方面又堅決主戰。有人認為翁同龢主戰是愛國的表現,也有人認為他這是因私廢公,水軍之敗就是李鴻章之敗,他要藉此絆倒仇人李鴻章。果然,李鴻章因戰敗被削官去職(暫時的)。

翁同龢清廉,李鴻章貪腐,但翁同龢的名聲卻遠比不上李鴻章,這與他公報私仇這一點很有關係。其實,翁同龢也曾為自己的行為慚愧後悔過,他在日記中寫道:“覆水難收,聚鐵鑄錯,窮天地不塞此恨也。” 只是,國將不國,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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