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款“碼”上還'

支付寶 福建法治報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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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7日訊 買東西沒帶現金?掃一掃馬上好!微信及支付寶的普及,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也進一步提高了執行效率。近日,德化縣人民法院的執行幹警在外出執行時,就同時遇到了兩位被執行人,因害怕被拘而主動決定掃碼支付欠款,使案件得以快速執結。

2016年間,鄭某僱傭蘇某進行某小區外牆砌磚工作,蘇某完成砌磚作業後,經結算,鄭某應付給蘇某砌磚費用合計1.39萬元,後經蘇某多次催討,鄭某均未能支付,遂將鄭某告上了法庭。經法院判決,鄭某依舊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還玩起了“失蹤”,蘇某便向德化法院申請執行。

8月1日下午,經蘇某舉報,執行幹警找到鄭某的藏身之所,在準備對鄭某實施司法拘留時,鄭某就開始“瘋狂”打電話四處向親朋好友借錢,湊夠欠款後,當場通過支付寶掃碼的方式將款項轉給蘇某,案件順利執結。

無獨有偶。欠人加工費用未支付,不願坐上警車的被執行人張某也選擇了“碼”上還。

2014年9月至10月間,林某為張某開發樣品及成型模具加工成品,加工費共計7238元。此後,張某未能償付所欠加工費,林某將張某訴至德化法院。經過法院調解,張某承諾分三期支付費用,然而在如期支付第一筆2000元欠款後,張某就未再主動履行支付義務,林某依據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執行。

同日下午,執行幹警得知張某準備回鄉下辦事,當即驅車前往“圍堵”張某。執行幹警順利找到張某,準備將他帶回法院。不願被拘的張某當即表示願意全額支付欠款,通過微信掃碼的方式將剩餘的5238元加工費用如數轉給林某,案件至此也得到圓滿解決。

記者獲悉,德化法院於2015年就支持當事人使用微信、支付寶支付執行款,當事人只要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一掃,就可以繳納執行款。掃碼支付不僅方便當事人繳款,亦極大提高了執行效率。據統計,今年以來,德化法院已經拘留被執行人109名,有45名當事人因害怕被拘當場結清案件52件,執行到位金額累計72.63萬元。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顏培源 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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