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汀陽:哲學的感覺

01

什麼時候才想到哲學?

假如有一種外星人來到地球,我們打算讓他們弄懂地球上的文明,外星人大概很快就理解了科學,即使外星人的腦子天生長得跟電腦一樣,以至於沒有算術這回事兒,經我們解釋,也不難理解我們為什麼“愚蠢到”需要算術。但是假如外星人過著與我們非常不同的生活,他們就會有一些東西比較難以理解,比如藝術,也許外星人生活中根本沒有藝術這回事兒,我們就可能會講解藝術是如何重要,如何給我們帶來快樂和幸福。結果,外星人好像懂了,可能就會得出結論說,藝術給人類帶來心理上的快樂,就像體育帶來生理上的快樂。當然我們覺得這不準確(但也犯不著跟外星人計較)。假如外星人經過更仔細的科學研究,可能會得出更加恰當的結論,但我們仍然會覺得不準確。哲學則可能屬於外星人完全難以理解的東西,儘管哲學外表上有些像是知識,但畢竟並不是一種科學或者科學所能夠表達的知識,如果給外星人讀我們的哲學,在外星人聽起來恐怕和寫得不太好的宣傳材料或者散文雜感差不多,肯定不能理解對於我們來說哲學為什麼很重要。假裝是個外星人,放棄我們通常的各種信念去觀察人類的文明會有一些奇妙的發現,或者裝得特別像,好像不知道各種通常的信念去觀察文明,就會發現許多好像理所當然的東西並非那麼理所當然。

我們習慣了許多觀念,僅僅因為習慣,就會以為那些觀念是重要的。我們習慣了哲學是一門“學問”,有一大堆文獻和大學使我們習慣於哲學是一門“學問”,因此我們就覺得哲學是學問。不過外星人恐怕不會這樣想,在外星人看來,哲學很可能是人類文明中的一些廢話和胡話,至多是一些冒充知識的信念,而且往往說不清是什麼意思。

不妨想想哲學試圖表達什麼。哲學中的重要概念往往是一些不尋常的術語,至少是一些另外有著不尋常意義的語詞,就是說,我們平時不用或者不那樣用,那些不尋常的術語以及相應的不尋常的表達方式似乎表達著一個與我們實際生活的世界不同的世界。還可以發現,哲學的術語和表達方式甚至構成了一種日常語言所不能轉述的話語系統,如果我們想要說清楚像“超驗”、“先驗綜合”、“本質”、“現象”、“自我”、“對象”等等以及其多無比的各種哲學意義上的“主義”,就不得不在哲學裡用其他一些可能更加難以理解的哲學術語去解釋它們,結果只是“好像清楚”,何況如果考慮到這種“好像清楚”僅僅是在哲學語言內部的情況,就完全不好意思說是清楚的了。作為一個職業哲學家,我本人就不好意思說我能夠把哲學術語都說得清清楚楚。

哲學說不清哲學的話語是什麼意思,這件事情本來沒有什麼光彩,可是哲學家往往以為說清楚那些哲學概念(其實總是越說越糊塗)是哲學的一項重要工作——哲學本來作為思想活動就變成了一種哲學語言內部的語言學活動,完全忘記了哲學應該去說清楚問題而不是哲學語詞。事實上在很大程度上,哲學變成了對哲學詞彙的解釋。這樣哲學就有一點不務正業,搞得有一點像是一種特別的語言學,又有一點像是特別種類的文學,更糟糕的是,我們實在沒有把握講清楚哲學語言到底說了些什麼,因此,即使可以把哲學看成是一種語言或文學的話,也是一種非常可疑的語言或文學。儘管哲學家在表達理論時好像一套一套的,看起來振振有辭,但是其實要製造這種“一套一套的”假象並不難,胡話也可以有一套一套的表達習慣。總之,哲學語言對於哲學家來說也是難懂的。我們指望外星人和外行人懂嗎?

也許有人會說,科學概念往往也是很難懂的呀,也和日常語言很不一樣。沒錯,是不一樣,但是一個科學概念畢竟可以哆哩囉嗦地表達或解釋為一段清清楚楚的日常語言(如果有必要的話),這意味著一個科學概念相當於一種確實的活動。而哲學概念卻似乎對應著某種很虛的假設。或者說,我們把一些事情表達為“難懂的”科學概念是出於技術性的考慮(便於思考),而把一些事情表達為哲學概念則是因為那些事情不明不白。科學語言是一種確實有意義的濃縮,哲學語言則是一種有缺陷的表達。我們稀裡糊塗地把一些稀裡糊塗的事情搞成所謂哲學。當然,哲學肯定要面對一些稀裡糊塗的事情,否則哲學就不算什麼本事,但是以稀裡糊塗的語言和思想方式去搞哲學,就一定不是本事。

可以想想,我們說話什麼時候說到用哲學語言?不能說哲學語言完全沒有用,但確實很少有什麼事情一定要說成哲學語言。當準備使用標準的哲學語言時,我可以問自己,我這是在說誰的事情? 跟誰說? 說的是哪裡的東西? 是不是在矇騙自己? 是不是在把沒有的東西說成有的? 也許哲學沒有這麼差,哲學還是試圖說明真實的,但恐怕是以不真實的方式討論了真實。

換個說法來說這種疑慮。在生活和思考中,我們什麼時候才一定要想到哲學?我們是否在某種情況下就非進行哲學思考不可?顯然,在試圖利用自然時,我們必定會思考到數學、物理學、生物學等等,在試圖建說和管理社會時就會產生政治、經濟、法律之類問題,但是要說什麼樣的事情肯定會使我們想到通常意義上的那種哲學(即我們一般認可的那種哲學)卻有些難,就是說,只有進入某種心理狀態和語言,而又把事情想得特別“深”、特別“遠”,一直想到遠離事實才有可能想出哲學。可是哲學的那種“深遠”並不是思想不可或缺的一種邏輯層次。而且,即使人們想得深遠時,也不一定想到的就是哲學,也許會想到它,也許不會,也許想到的是別的什麼。事實上中國和印度人想到的是某種包含著人生感悟的自然信念;以色列人想到的是宗教;埃及人不知道想到的是什麼;好像只有希臘人想到了哲學。哲學——我說的是我們通常認可的哲學類型——是“想得太多”或者“想得過分”的一種想法,如果不是進入“想得過分”的狀態,我們就不可能想到哲學。

有些人偶然地想到了哲學,有些人喜歡那些過分的想法,許多人接著過分地想下去,就是這麼一回事。人們有一種心理傾向,希望對世界一切事情能夠有徹底的和完美的解釋,哲學、宗教和某些文學幻想都是這類東西,總之是“想得太好”。分析哲學家對經典哲學的批評雖然痛快,但那些被批倒的東西似乎又以新的形式一點一點被撿回來,這不能證明經典哲學是對的,只能說明我們還沒有別的哲學。假如我們足夠誠實,就會發現我們所依戀的哲學觀念只能用來過某種精神生活,卻不能真的用來想事情。而且“想得太好”的東西是大同小異的,因此不需要再翻很多花樣,這一點可以解釋為什麼經典哲學很少再有什麼偉大的構想了——因為過去已經有了許多偉大的幻想,不需要有更多的類似的幻想(決不是因為現在的哲學家不如過去的哲學家聰明,而是完美幻想的市場飽和了)可以說,經典哲學的思想活動已經完成,它不再是構造著思想的思想。人們永遠欣賞經典哲學就像永遠欣賞格律詩。

顯然我並不認為作為過分想法的那種哲學是無意義的,但是人們可能誤解了它的意義,我想說,經典哲學的真正意義在於提供了深思的訓練,而不是制定了哲學的思想格式和觀念傳統。理解這一點對重新理解“哲學”這個概念所可能包含的意義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必須理解,“哲學”這個概念根本不能規定或者表明哲學是什麼樣的,但是能夠容納哲學的各種變化,就像“藝術”這個概念是一個無法確定的概念一樣,過去我們說到藝術馬上就想到畫一幅畫、做一個塑像之類,現在的藝術往往是一些甚至無法分類的東西,繪畫、塑像、攝影、電腦操作以及各種物件都可能同時成為一個作品裡的一個手段。甚至“科學”這個概念也是非常開放的,現在的科學所研究的“世界”或“存在”與過去的科學所面對的“世界”也有著非常不同的意義,而且有著不同的操作。哲學也一樣,哲學所做過的事情根本不能表明哲學應該是什麼樣的。

不是語言和所指定義了什麼是觀念什麼是存在,而是變化方式規定了什麼是存在和語言。從最抽象的意義上說,哲學思考存在,但是,需要思考的是什麼樣的存在,或者,用什麼樣的方式思考存在,這才是關鍵。可以說,經典哲學的那些概念,諸如主體、客體、我思、對象、理解、本文以及知識結構之類的東西,所描述的“那個世界”裡已經沒有什麼迫切的哲學問題了,原來的那些問題對於現在我們所需要思考的存在不重要了,不是說那些問題被解決了,而是導致那些問題成為難題的條件消失了,我們現在想起那些問題一點也不著急,跟玩似的,不給玩也無所謂,更好玩的事情多著呢。

我們如果不去思考原來的那些哲學問題,對於現在的思想完整性沒有大的影響,這就像古代藝術家要做的事情和現在藝術家要做的事情是不一樣的,我們欣賞古代藝術,但是創作今天的藝術,我們永遠聽和看貝多芬和凡高的作品,永遠覺得“無與倫比”,但是卻按照現在的需要去創作。同樣,原來的哲學對於我們變成了欣賞對象,我們永遠覺得柏拉圖和康德好像比我們聰明得多,但是他們的思路解決不了我們的問題,因為完全是兩種事情。可以說,如果不是因為特定的學習和訓練而培養起哲學的專門興趣,現在我們幾乎不可能覺得經典哲學問題是思想所必需的。

02

沒有權力的國王

我們在思想時,甚至在思考哲學時,有可能想不起哲學,這指的是目前通常接受的“哲學”,但並不是說人類思想真的不需要哲學,相反,人類思想可能越來越需要哲學,只是應該是另一種樣子的哲學。在人類思想中,哲學的出現雖然很早,但恐怕哲學只能是一種非常晚熟的思想,就是說,哲學是關於人類文明中那些有普遍意義的或有整體性意義的問題的思考,人們可能很早就有了一些普遍的或整體的思考,可是隻有當文明發展到非常複雜的地步才會產生真正複雜的普遍和整體的問題,所以,哲學出現雖早,卻沒有機會同時思考到那些真正複雜的問題。

不管經典哲學想充當一種超級知識還是價值批判,都是一種在純粹語言條件下的語言學活動,它製造並且解釋著語言中的各種大概念。按照科學的觀點看,那些大概念多半是不真實的。不過,我們其實不在乎這種不真實,因為人類思想結構上本來就需要一些“言之無物”的大概念來包容和表達那些言之有物的陳述。哲學在概念方面一直很有想像力,這種想像力對於人類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是,哲學又怎麼把一種重要的想像力變成無用的(當然不是一點用都沒有,只是基本上沒有用)?哲學在哪裡出了問題?哲學家往往認為別的哲學家的觀點是不可信的,並且以為換一種觀點就可以解決問題。我相信問題不是出在觀點上,而是在於哲學的操作性方面。

一個技術性問題:如果哲學是一種描述,那麼,這種描述方式的好處在哪裡呢?哲學知識在描述事物的細節方面遠遠比不上經驗知識(科學),所以,如果有哲學知識,就只能假設它是先驗知識,即對經驗知識普遍有效的更高的知識。假如哲學不是先驗知識,哲學的描述就一點好處都找不到了。邏輯和數學是先驗知識,可是它們能夠成為先驗知識是因為它們是形式的,這一點對於哲學是致命的打擊——哲學不可能是形式的知識。康德顯然敏感到了這個間題,因此非常擔心,儘管康德以一種理所當然的態度(其實是不講道理的態度)提問:先驗綜合的知識是如何可能的(就好像先驗綜合知識本來就可能一樣)?有些先驗綜合知識是可能的,但是要證明哲學屬於這種知識卻無比困難。我們當然能夠舉出一些好像是哲學知識的例子,但是如果有,則一定是絕對正確的廢話。我喜歡的一個例子是胡塞爾的“我思其所思”,它是比笛卡兒的“我思”更為完全的“第一原理”,然而它是廢話,難道我思還能夠沒有內在於我思的所思?如果沒有,根本就沒有思。可是這種“原理”實在不應該算作是知識而應該算作是一些已知的絕對條件,就像“宇宙存在”是科學以及其他所有知識和思想的絕對條件,它不能算是知識,因為有了這種所謂的“知識”並不能決定我們進一步能夠知道什麼。看來哲學知識在技術上是不可能的。

另一個技術性問題:如果哲學不可能是知識,那麼是不是一種有著特別好處的解釋?應該說,哲學作為一種解釋比作為一種知識要合理一些,而且曾經是非常必要的解釋,至少在各種社會科學發展起來之前,哲學是對社會生活的解釋,或者說,哲學原來相當於籠統的、綜合起來的社會科學解釋。我們確實可以觀察到,各種社會科學基本上都是從哲學裡分離出來的。那麼,現在既然各種社會科學已經分別形成了自己的解釋,哲學還是不是一種有意義的解釋?換句話說,哲學雖然不可能充當超級科學,但是否能夠充當超級社會科學?顯然,如果哲學也不能充當超級社會科學,那麼哲學作為解釋又有什麼好處呢?即使有,恐怕也不明顯,而且那種哲學解釋的意義好像主要是文學性的,對語言有依賴,那些哲學的解釋只有在哲學語言裡才顯得是有意義的,出了哲學語言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我特別擔心哲學變成某種俱樂部性質的活動,有某種特別的愛好和談論方式,但是除了對這個俱樂部的成員,對別的人毫無意義。不僅是哲學,事實上有許多學科裡的某些“研究”越來越像是特定俱樂部裡的娛樂。可以想象,一種思想或者一種研究如果與人類文明中的其他某些部分之間不存在著必要相關的話,那麼就很難確定其學術意義在哪裡了。

認為哲學在很大程度上退化為一種娛樂或者消遣性話語,恐怕有不少人不以為然,但事實上哲學正在變成知識分子的一種娛樂。哲學有著“深刻”的好名聲,有權利談論所有大事情,這種特權把哲學慣壞了。人們濫用哲學的一些好像很深刻的話語去嚇唬人,不管人們是否崇拜哲學,人們在對實際存在的事情做出判斷或者做實際事情時其實很少使用哲學這種學問。可見,哲學現在主要是用來說話,而不是用來做事——更糟糕的是,說話也是說著玩的。以前我也願意抱怨,這麼深刻的哲學不知道說給誰聽。這個問題一直存在,它確實是個問題,但現在我更關心的是另一個問題:哲學的那些話是打算給誰聽的?當然,哲學不管過去還是將來都主要不是說給油漆匠聽的,但我們必須意識到,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油漆匠缺乏思想訓練因此聽不懂,而在於哲學問題和油漆匠的問題距離無比遙遠。但是假如哲學問題離不管誰的問題都無比遙遠——比如說哲學問題和政治家、經濟學家、社會學家、藝術家等等各種“家”所需要處理的問題關係不大——哲學就非常可疑了。那種與各種真實事情無關的哲學很像是思想中一道多餘的手續,就是說,真實的事情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了,該怎麼判斷也怎麼判斷了,什麼都做完了之後再來一點“哲學高度”的解釋,可就是不知道這是在幹什麼。

像這樣搞下去,哲學會完全失去學術性——這一點很值得解釋——也許有些人會覺得奇怪:哲學不是很有學術性嗎?哲學一直深刻得很,怎麼會失去學術性?是的,我們都看到了,哲學有一套一套的理論和話語,還有著對這些理論的專業解釋,但是,問題恰恰就在於“專業性”不等於“學術性”。一項活動如果形成一種傳統,有了專業性,當然就成為一個行業,推鉛球、扔鐵餅也是行業,也有專業性,但卻不能說是學術性。經典哲學有傳統有專業性,甚至這種專業性還是在語言活動中實現的,所以看上去很像是學術性。可是,假如哲學話語真的有學術性,那麼它的學術意義表現在哪裡呢?它總得有些貢獻,有些“用處”(有些人覺得我這個說法有些庸俗,但其實我所說的“用處”當然是指“不俗的”思想性用處,而不是生活瑣事意義上的用處),更明確地說,哲學作為文化的一部分,它必須對文化的其他部分的存在有著必須加以考慮的參與;哲學作為一種特定的思想研究,它必須對於其他學科的思想活動是必不可少的;也可以說,假如哲學對於人類各種思想觀念來說不是一種必要的工序,就沒有什麼真正的學術性,而變成了一種偶然的談論方式,一種有技巧的廢話方式。

不過決不能說哲學沒有做出過貢獻,事實上貢獻還很多,但這主要歸功於一些天才哲學家。可是天才是偶然的,哲學這個行業有過一些天才的貢獻,這不等於這個行業是成熟的。如上所述,我們有理由認為哲學雖然早生,但卻晚熟,一直到現在還不算成熟,就是說,儘管哲學給出過一些重要的思想,但我們卻沒有把握認為哲學是一種肯定能夠不斷提供重要思想的活動,甚至不知道這樣的哲學到底是在做什麼事情‘,現在許多人對哲學失望,覺得哲學差不多就算完了,這種感覺很有理由,但卻又是錯誤的。哲學確實使人失望,但不是因為它完了,變得差勁了,而是它還不成熟,還不知道要做什麼。海德格爾故意磕磕巴巴地說到哲學這個概念:哲學,那麼一種東西,到底是什麼東西呢?味道很足,顯然是想表明,傳統哲學的那些概念和談論方式並不能說明哲學是什麼樣的。現代的哲學天才們,無論是海德格爾、德里達還是維特根斯坦都試圖用另一些概念和另一些談論方式去做哲學,這顯然是一種很有些不同的哲學感覺。儘管像海德格爾、維特根斯坦和德里達這些對哲學另有看法的哲學家也普遍被人們尊為大師,但我擔心他們的思想意義並沒有被充分理解和重視——不是指他們的觀念的含義,而是哲學的做法,含義是容易讀懂的,但並不因此就懂得他們為什麼這樣做哲學。

關鍵不在於傳統哲學是不是很好地解決了它想解決的問題,而在於它想解決的那些問題已經不是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們知道,假如在討論中偷換了條件,就實際上改變了問題。文化的發展情況與此類似,我們的文化世界和生活不斷在改變,不斷在“偷換”原來問題的條件(但這種“偷換”是合理的和必然的),於是,有許多問題還沒有等到解決就失去意義,這就像我們在地球上要跳過2米顯然需要訓練和很大氣力,但在月球上就不是問題。文化世界是人類的作品,這一點使得“偷換”條件的活動完全合理化,我們每天的文化和生活行為本身就是在發明著各種新的可能性和存在條件。一方面,我們似乎是按照觀念去行為,但是,行為卻又有著觀念所不能包括的可能性;於是,另一方面,我們的行為總是改變了原來的觀念和問題。文化世界不是一個能夠確定討論的對象,而是一種不確定的創作過程,這意味著,如果一種關於思想和觀念的描述不能同時成為對思想和觀念的創作,就根本不是一種有意義的描述,它會被創作拋棄。假如人們有本事把生活和文化“偷換”成另一個樣子,這就是真本事了。

傳統哲學的觀念和問題為什麼不再是哲學的了?因為它們已經基本上失去了對人類文化的塑造力。主流的哲學(不管哪種“主義”)的根本性質是“旁觀性”的,即哲學被認為是一種最高的元描述和解釋,當然,同時也被認為是總的、完善的解釋。可是,也許哲學的解釋和描述確實是最完善的解釋,但我想說,對世界和生活的任何一種完善的解釋並沒有什麼思想分量,它在人類文化中並不重要,因為哲學的解釋與人們做什麼、不做什麼、要什麼、不要什麼的決定基本無關。事實上決定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的觀念並不是那些哲學的完善解釋,於是,哲學便和真實基本無關——儘管哲學的概念(世界、本質、真理、善等等)往往希望指向真實的事物,但卻沒有指向真實的運作,所以還是和真實無關。關鍵就在於哲學想當解釋一切的旁觀者(上帝創造一切,而哲學想解釋一切),試圖以一套完善的概念系統和結構去描述和解釋世界,並且按照這種完善的概念去批評世界的不完善,這種“旁觀性”導致“無關”。學過哲學的投機家索羅斯聲稱他發現一條哲學原理:世界是先天不完善的。說得很對,這一點就證明他的哲學水平不低。進一步說,我們憑什麼知道那些樣子就是完善的?顯然我們不可能知道我們能夠知道這一點。所謂“理想的”、“絕對的”、“完善的”其實來自哲學家對某些語詞或者價值觀的主觀迷戀。

我們當然需要哲學,但事實上需要的是完全不同的哲學。未來的哲學不是在選擇關於世界和生活的描述,而是選擇關於世界和生活的創意,不是把世界和生活看成某種樣子,而是把決定行為的觀念搞成某種樣子,因為人們真正向哲學要求的不是某種基本解釋,而是一些大創意,一些可能打開新的機會的誘惑。知識和智慧都是我們需要的,但意義不同,知識想知道“事情原來是這個樣子”;智慧卻思考“事情可以是另一個樣子”。智慧就是有主意,也就是有創意,哲學是一種創意的生產方式。

這其中道理簡單說來就是,決定人類全部有文化意義的行為的觀念最後是一些沒有理由、“不講道理”的假設,這些基本假設是一些創意,它們不是知識,所以沒有理由和道理,也就不需要解釋(經典哲學錯誤地以為那些觀念是可以解釋的),這些基本假設(包括各種基本的日常觀念和各種人文社會學科的基本觀念)都是哲學問題,這些基本假設也可以說是哲學假設。當人類有文化、有思想,就有了哲學假設和問題,它們構成了人類生活畫面的基本創意,所以哲學是一種足夠發達的文化所必需的。可是哲學一直被知識的慾望所控制,總想把一切複雜的事情歸結為簡單的觀念(哲學家認為那些簡單觀念堪稱“原理”),以為能夠由非常有限的一些簡單觀念來解釋人類文化和思想的各種各樣的基本假設以及各種可能的變化,並且以為我們能夠知道哪些簡單觀念是能夠完成這種哲學解釋的。這種經典的哲學感覺至少包含著兩個在我看來是不可逾越的困難:

(1)那些最簡單的觀念或原理雖然似乎有著最大的解釋幅度(這個特點經常使我們飄飄然地覺得“什麼都可以被解釋了呀”),但好像能夠解釋一切的觀念只不過是關於一切的任意一種可能解釋,我們同時可以有許多其他可能的解釋,這意味著,這種解釋可以隨便替換而解釋效力不變(把一切解釋為物質或者精神,都無所謂),解釋成了空話。過於簡化的解釋實際上變成了形式化的表達——雖然形式化的表達對於思想是有必要的,例如邏輯的表達,我們為了討論命題間的關係,因此談論的是任意某個命題P和任意另一個命題q,實質性的東西都隱去了——可是哲學要思想的不是形式,而是實質。那些哲學基本原理往往只不過是冒充為實質觀念的不合理的形式表達。

(2)人類思想觀念是不斷變化的,我們不可能預料這種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的問題,而且也不可能確定什麼觀念是絕對基本的,某種新問題的出現完全可能導致觀念系統改組甚至“顛倒過來玩”的情況,可以使一些細枝末節變成思想中心:這其中有個需要注意的問題:人類文化的存在不是一個自然過程,不是一個按照某些原理的發展過程,而是一個我們可以捏來捏去的“活物”,是一個生命化的存在,人類不斷把思想文化捏成不同的樣子,捏出各種不同的基本問題,整個文化就是一個創作。所謂知識,只是基於一種創作結果而產生的對事物的合理解釋。當意識到整個文化的基本事實是一個創作的事實,就會注意到,思想中的各種觀念並不像語法結構或者邏輯結構那樣是層層推出的——那只是出於表達方便而產生的結構,切不能把表達的結構誤解為思想性的結構——而是像生命器官之間那樣是“平等地”互相需要著的。沒有哪些觀念是絕對基本的,哪些觀念成為基本的,要取決於出現的是什麼樣的問題。

所以,不存在更不可能知道哪些觀念是固定地支配著或控制著整個思想文化的基本觀念。經典哲學所“發現”的那些基本觀念或原理,就像是一個沒有任何權力的國王,名義上是最高領導,實際上說了不算。現在的情況是,哲學積累了許多原理,主要是充當思想裡的純粹語言擺設,儘管我們有時候仍然使用它們來說話,實際的原因是我們現在還沒有找到真正需要說的話。說不出需要的話而胡說,說了和沒說一樣,這也是一種文化失語症。失語症是屢見不鮮的文化現象,一種傳統在找不到嶄新的話語時就會湊合把已經失去意義的話說下去,就像一個政府在找不到新的口號時就會繼續念念失效了的口號,因為不可能不說話。這一點不可不察,不能把已經在湊合事兒的話聽成天經地義。

03

哲學作為創作

生活不會等待哲學,不會等待跟不上生活的觀念,思想也一樣,思想也不會等待跟不上思想需要的觀念。思想能夠在沒有明確觀念的地方發生,那種思想是一些感覺,真正的哲學感覺,是處理觀念的感覺,或者,關於理性的感性,但不是通常意義上的那種經驗的感覺。我們在一般意義上說的那種經驗性的感覺,如果是有創造性的,就說它是藝術感覺,而如果一種關於理性觀念的感覺是有創造性的,就可以說是哲學感覺,或者說是思想的藝術感覺——哲學是一種藝術。

有一些哲學家早就意識到理性中有一種感性的活動,但是由於哲學一直籠罩在知識論氣氛裡,於是,理性中的感性被說成是“理性直觀”之類,這是很知識氣的東西,不是藝術。現在我們已經知道,我們不可能證明存在著哲學知識,更加不可能證明哲學知識能夠給人類思想觀念提供最後的理由和根據,因為無論哪方面的思想觀念最後都沒有理由。最後的觀念是假設,這些假設是創意,是創意就不是知識。這一點說明我們以知識眼光為準的哲學一直還沒有探明哲學思想層次的深度,還沒有落實真正的哲學感覺上。哲學尊重知識,但做的是藝術。

我們原來的哲學感覺很有些內在混亂。哲學本來可以給出一些有創意的基本假設,卻又試圖表明那些假設是恰好反映了真相的知識,或者恰好是某種普遍有效的解釋,這種反創意的思維使得哲學一心關注純粹概念的邏輯性,而很少考慮哲學觀念作為創意的價值,於是往往破壞了創意,結果就是人們所看到的,有一些哲學成為不知所云的胡說,有一些看上去是真理的則是廢話。

經典哲學畢竟已經形成自己的一套話語,順著它說也好像有些意思,因此很少有人覺得經典哲學真的報廢了。不妨想想這樣的事情:與足球相比,推鉛球顯然是非常無趣的運動項目,不但無趣,而且還缺乏象徵意義(比如足球隊可以象徵智勇雙全的集體;喬丹象徵超人技藝;舉重和拳擊象徵力量等等),甚至比較缺乏商業價值,那麼,為什麼還一直有人推鉛球?因為它是個傳統存在,人們雖然不覺得它有趣,但慣性地沒有想到取消它,尤其體育制度承認它作為一個項目,而且有比賽,就是這樣。經典哲學以及某些“學問”也一樣,只不過我們一直習慣有這樣的學術項目,有這樣的教育,有這樣的職業,也有“比賽”(使用特定語言和格式,按照特定規範,比誰把那套話語說得細緻圓熟,說得更遠,就像按照同一個姿勢比一比誰的鉛球推得遠)。毫無疑問,經典哲學說出了許多真理,甚至有時也很有創意,但卻是純粹語言裡的真理和創意,也許我們還會繼續進行這種純粹語言比賽,但卻必須意識到,那隻不過是純粹語言比賽而已,決不能用來塑造我們的思想觀念和行為。

哲學會慢慢成熟起來,哲學的感覺也會慢慢明確,我相信人們會越來越感覺到原來哲學的野心太大了,總想把非常活潑的文化和生活控制在某種死板的概念箱子裡,這不僅不可能,而且有害。沒有比智慧變成一套固定的、侷限的封閉話語更損害智慧的了。哲學不可能成為一種知識(不管是元知識、元描述還是元敘述、元解釋),最不懂哲學的人就是試圖根據某些知識證明某種創意是錯誤的。我們只能根據更強的創意證明某些創意沒有水平,就像藝術的情況一樣。哲學作為不受知識限制的思想就只能成為思想文化中最活躍的、前衛的、不確定的創意,比較確切地說,哲學就是在再也沒有進一步的道理的基本觀念之間創造道理的活動。這樣,哲學和其他學科的思想就不會有明顯的分界,任何一個人文社會學科的基本構想都是哲學性的,反過來說,哲學不再是旁觀的評論,而是在局內插手。這樣哲學變小了,但會比較實在。

這樣的哲學將不再是可以“想不起來”的思想了——文化是一個生命體,但卻不是一個自然生命體,就是說,用來構成文化的各種觀念不見得能夠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種生氣勃勃的生命結構和效果,如果沒有充滿生命力的文化就沒有充滿活力的生活,顯然,如何把文化塑造成一個有生命力的存在,或者說,思想如何使思想成為一種有意義的活動,這成為思想的根本問題,哲學要對付這個問題。毫無疑問,解決這個問題沒有先驗模式,所有人文社會觀念都不可能有先驗模式,假如哲學在思想觀念上堅持先驗的追求,就難免搞出一些有事沒事都“想不起來”的哲學。所以,哲學只能收斂為一些構成文化和生活誘惑的思想創意(思想必須能夠誘惑文化和生活而不僅僅要誘惑自己),給各種學科的學理製造問題。誘惑或者問題是必須面對的,這與總結性的“總的看法”不一樣,思想不需要總結,只需要誘惑。哲學感覺就是敏感到思想文化什麼地方需要刺激和需要什麼樣的誘惑。

可以這樣理解:原來我們在哲學裡思考的是“什麼是什麼”,現在發現問題其實應該是“能夠把什麼搞成什麼”。正因為要思考這樣的問題,所以需要“無立場”這樣一種哲學感覺——無立場不是不要立場,而是不從某種立場去看其他立場,能夠“麻木不仁”地把所有立場都看成“材料”,即意識到,沒有哪一個思想本身是壞的,關鍵要看放在什麼地方。這就像對於藝術來說,沒有哪一種存在是壞的——在藝術裡不能說一張椅子是壞材料,而一片雲是好材料——關鍵是如何構成一種經驗誘惑。哲學和藝術是同深度的,如果說藝術思考如何構成經驗的誘惑,那麼,哲學則思考如何構成思想的誘惑。當把各種觀念構成一個有誘惑的整體畫面,然後各種觀點的意義和價值才被確定。不是觀點決定了我們有什麼可想的,而是可想的問題決定了什麼觀點是值得想的。

作者趙汀陽,原載《社會科學戰線》1998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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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才想到哲學?

假如有一種外星人來到地球,我們打算讓他們弄懂地球上的文明,外星人大概很快就理解了科學,即使外星人的腦子天生長得跟電腦一樣,以至於沒有算術這回事兒,經我們解釋,也不難理解我們為什麼“愚蠢到”需要算術。但是假如外星人過著與我們非常不同的生活,他們就會有一些東西比較難以理解,比如藝術,也許外星人生活中根本沒有藝術這回事兒,我們就可能會講解藝術是如何重要,如何給我們帶來快樂和幸福。結果,外星人好像懂了,可能就會得出結論說,藝術給人類帶來心理上的快樂,就像體育帶來生理上的快樂。當然我們覺得這不準確(但也犯不著跟外星人計較)。假如外星人經過更仔細的科學研究,可能會得出更加恰當的結論,但我們仍然會覺得不準確。哲學則可能屬於外星人完全難以理解的東西,儘管哲學外表上有些像是知識,但畢竟並不是一種科學或者科學所能夠表達的知識,如果給外星人讀我們的哲學,在外星人聽起來恐怕和寫得不太好的宣傳材料或者散文雜感差不多,肯定不能理解對於我們來說哲學為什麼很重要。假裝是個外星人,放棄我們通常的各種信念去觀察人類的文明會有一些奇妙的發現,或者裝得特別像,好像不知道各種通常的信念去觀察文明,就會發現許多好像理所當然的東西並非那麼理所當然。

我們習慣了許多觀念,僅僅因為習慣,就會以為那些觀念是重要的。我們習慣了哲學是一門“學問”,有一大堆文獻和大學使我們習慣於哲學是一門“學問”,因此我們就覺得哲學是學問。不過外星人恐怕不會這樣想,在外星人看來,哲學很可能是人類文明中的一些廢話和胡話,至多是一些冒充知識的信念,而且往往說不清是什麼意思。

不妨想想哲學試圖表達什麼。哲學中的重要概念往往是一些不尋常的術語,至少是一些另外有著不尋常意義的語詞,就是說,我們平時不用或者不那樣用,那些不尋常的術語以及相應的不尋常的表達方式似乎表達著一個與我們實際生活的世界不同的世界。還可以發現,哲學的術語和表達方式甚至構成了一種日常語言所不能轉述的話語系統,如果我們想要說清楚像“超驗”、“先驗綜合”、“本質”、“現象”、“自我”、“對象”等等以及其多無比的各種哲學意義上的“主義”,就不得不在哲學裡用其他一些可能更加難以理解的哲學術語去解釋它們,結果只是“好像清楚”,何況如果考慮到這種“好像清楚”僅僅是在哲學語言內部的情況,就完全不好意思說是清楚的了。作為一個職業哲學家,我本人就不好意思說我能夠把哲學術語都說得清清楚楚。

哲學說不清哲學的話語是什麼意思,這件事情本來沒有什麼光彩,可是哲學家往往以為說清楚那些哲學概念(其實總是越說越糊塗)是哲學的一項重要工作——哲學本來作為思想活動就變成了一種哲學語言內部的語言學活動,完全忘記了哲學應該去說清楚問題而不是哲學語詞。事實上在很大程度上,哲學變成了對哲學詞彙的解釋。這樣哲學就有一點不務正業,搞得有一點像是一種特別的語言學,又有一點像是特別種類的文學,更糟糕的是,我們實在沒有把握講清楚哲學語言到底說了些什麼,因此,即使可以把哲學看成是一種語言或文學的話,也是一種非常可疑的語言或文學。儘管哲學家在表達理論時好像一套一套的,看起來振振有辭,但是其實要製造這種“一套一套的”假象並不難,胡話也可以有一套一套的表達習慣。總之,哲學語言對於哲學家來說也是難懂的。我們指望外星人和外行人懂嗎?

也許有人會說,科學概念往往也是很難懂的呀,也和日常語言很不一樣。沒錯,是不一樣,但是一個科學概念畢竟可以哆哩囉嗦地表達或解釋為一段清清楚楚的日常語言(如果有必要的話),這意味著一個科學概念相當於一種確實的活動。而哲學概念卻似乎對應著某種很虛的假設。或者說,我們把一些事情表達為“難懂的”科學概念是出於技術性的考慮(便於思考),而把一些事情表達為哲學概念則是因為那些事情不明不白。科學語言是一種確實有意義的濃縮,哲學語言則是一種有缺陷的表達。我們稀裡糊塗地把一些稀裡糊塗的事情搞成所謂哲學。當然,哲學肯定要面對一些稀裡糊塗的事情,否則哲學就不算什麼本事,但是以稀裡糊塗的語言和思想方式去搞哲學,就一定不是本事。

可以想想,我們說話什麼時候說到用哲學語言?不能說哲學語言完全沒有用,但確實很少有什麼事情一定要說成哲學語言。當準備使用標準的哲學語言時,我可以問自己,我這是在說誰的事情? 跟誰說? 說的是哪裡的東西? 是不是在矇騙自己? 是不是在把沒有的東西說成有的? 也許哲學沒有這麼差,哲學還是試圖說明真實的,但恐怕是以不真實的方式討論了真實。

換個說法來說這種疑慮。在生活和思考中,我們什麼時候才一定要想到哲學?我們是否在某種情況下就非進行哲學思考不可?顯然,在試圖利用自然時,我們必定會思考到數學、物理學、生物學等等,在試圖建說和管理社會時就會產生政治、經濟、法律之類問題,但是要說什麼樣的事情肯定會使我們想到通常意義上的那種哲學(即我們一般認可的那種哲學)卻有些難,就是說,只有進入某種心理狀態和語言,而又把事情想得特別“深”、特別“遠”,一直想到遠離事實才有可能想出哲學。可是哲學的那種“深遠”並不是思想不可或缺的一種邏輯層次。而且,即使人們想得深遠時,也不一定想到的就是哲學,也許會想到它,也許不會,也許想到的是別的什麼。事實上中國和印度人想到的是某種包含著人生感悟的自然信念;以色列人想到的是宗教;埃及人不知道想到的是什麼;好像只有希臘人想到了哲學。哲學——我說的是我們通常認可的哲學類型——是“想得太多”或者“想得過分”的一種想法,如果不是進入“想得過分”的狀態,我們就不可能想到哲學。

有些人偶然地想到了哲學,有些人喜歡那些過分的想法,許多人接著過分地想下去,就是這麼一回事。人們有一種心理傾向,希望對世界一切事情能夠有徹底的和完美的解釋,哲學、宗教和某些文學幻想都是這類東西,總之是“想得太好”。分析哲學家對經典哲學的批評雖然痛快,但那些被批倒的東西似乎又以新的形式一點一點被撿回來,這不能證明經典哲學是對的,只能說明我們還沒有別的哲學。假如我們足夠誠實,就會發現我們所依戀的哲學觀念只能用來過某種精神生活,卻不能真的用來想事情。而且“想得太好”的東西是大同小異的,因此不需要再翻很多花樣,這一點可以解釋為什麼經典哲學很少再有什麼偉大的構想了——因為過去已經有了許多偉大的幻想,不需要有更多的類似的幻想(決不是因為現在的哲學家不如過去的哲學家聰明,而是完美幻想的市場飽和了)可以說,經典哲學的思想活動已經完成,它不再是構造著思想的思想。人們永遠欣賞經典哲學就像永遠欣賞格律詩。

顯然我並不認為作為過分想法的那種哲學是無意義的,但是人們可能誤解了它的意義,我想說,經典哲學的真正意義在於提供了深思的訓練,而不是制定了哲學的思想格式和觀念傳統。理解這一點對重新理解“哲學”這個概念所可能包含的意義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必須理解,“哲學”這個概念根本不能規定或者表明哲學是什麼樣的,但是能夠容納哲學的各種變化,就像“藝術”這個概念是一個無法確定的概念一樣,過去我們說到藝術馬上就想到畫一幅畫、做一個塑像之類,現在的藝術往往是一些甚至無法分類的東西,繪畫、塑像、攝影、電腦操作以及各種物件都可能同時成為一個作品裡的一個手段。甚至“科學”這個概念也是非常開放的,現在的科學所研究的“世界”或“存在”與過去的科學所面對的“世界”也有著非常不同的意義,而且有著不同的操作。哲學也一樣,哲學所做過的事情根本不能表明哲學應該是什麼樣的。

不是語言和所指定義了什麼是觀念什麼是存在,而是變化方式規定了什麼是存在和語言。從最抽象的意義上說,哲學思考存在,但是,需要思考的是什麼樣的存在,或者,用什麼樣的方式思考存在,這才是關鍵。可以說,經典哲學的那些概念,諸如主體、客體、我思、對象、理解、本文以及知識結構之類的東西,所描述的“那個世界”裡已經沒有什麼迫切的哲學問題了,原來的那些問題對於現在我們所需要思考的存在不重要了,不是說那些問題被解決了,而是導致那些問題成為難題的條件消失了,我們現在想起那些問題一點也不著急,跟玩似的,不給玩也無所謂,更好玩的事情多著呢。

我們如果不去思考原來的那些哲學問題,對於現在的思想完整性沒有大的影響,這就像古代藝術家要做的事情和現在藝術家要做的事情是不一樣的,我們欣賞古代藝術,但是創作今天的藝術,我們永遠聽和看貝多芬和凡高的作品,永遠覺得“無與倫比”,但是卻按照現在的需要去創作。同樣,原來的哲學對於我們變成了欣賞對象,我們永遠覺得柏拉圖和康德好像比我們聰明得多,但是他們的思路解決不了我們的問題,因為完全是兩種事情。可以說,如果不是因為特定的學習和訓練而培養起哲學的專門興趣,現在我們幾乎不可能覺得經典哲學問題是思想所必需的。

02

沒有權力的國王

我們在思想時,甚至在思考哲學時,有可能想不起哲學,這指的是目前通常接受的“哲學”,但並不是說人類思想真的不需要哲學,相反,人類思想可能越來越需要哲學,只是應該是另一種樣子的哲學。在人類思想中,哲學的出現雖然很早,但恐怕哲學只能是一種非常晚熟的思想,就是說,哲學是關於人類文明中那些有普遍意義的或有整體性意義的問題的思考,人們可能很早就有了一些普遍的或整體的思考,可是隻有當文明發展到非常複雜的地步才會產生真正複雜的普遍和整體的問題,所以,哲學出現雖早,卻沒有機會同時思考到那些真正複雜的問題。

不管經典哲學想充當一種超級知識還是價值批判,都是一種在純粹語言條件下的語言學活動,它製造並且解釋著語言中的各種大概念。按照科學的觀點看,那些大概念多半是不真實的。不過,我們其實不在乎這種不真實,因為人類思想結構上本來就需要一些“言之無物”的大概念來包容和表達那些言之有物的陳述。哲學在概念方面一直很有想像力,這種想像力對於人類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是,哲學又怎麼把一種重要的想像力變成無用的(當然不是一點用都沒有,只是基本上沒有用)?哲學在哪裡出了問題?哲學家往往認為別的哲學家的觀點是不可信的,並且以為換一種觀點就可以解決問題。我相信問題不是出在觀點上,而是在於哲學的操作性方面。

一個技術性問題:如果哲學是一種描述,那麼,這種描述方式的好處在哪裡呢?哲學知識在描述事物的細節方面遠遠比不上經驗知識(科學),所以,如果有哲學知識,就只能假設它是先驗知識,即對經驗知識普遍有效的更高的知識。假如哲學不是先驗知識,哲學的描述就一點好處都找不到了。邏輯和數學是先驗知識,可是它們能夠成為先驗知識是因為它們是形式的,這一點對於哲學是致命的打擊——哲學不可能是形式的知識。康德顯然敏感到了這個間題,因此非常擔心,儘管康德以一種理所當然的態度(其實是不講道理的態度)提問:先驗綜合的知識是如何可能的(就好像先驗綜合知識本來就可能一樣)?有些先驗綜合知識是可能的,但是要證明哲學屬於這種知識卻無比困難。我們當然能夠舉出一些好像是哲學知識的例子,但是如果有,則一定是絕對正確的廢話。我喜歡的一個例子是胡塞爾的“我思其所思”,它是比笛卡兒的“我思”更為完全的“第一原理”,然而它是廢話,難道我思還能夠沒有內在於我思的所思?如果沒有,根本就沒有思。可是這種“原理”實在不應該算作是知識而應該算作是一些已知的絕對條件,就像“宇宙存在”是科學以及其他所有知識和思想的絕對條件,它不能算是知識,因為有了這種所謂的“知識”並不能決定我們進一步能夠知道什麼。看來哲學知識在技術上是不可能的。

另一個技術性問題:如果哲學不可能是知識,那麼是不是一種有著特別好處的解釋?應該說,哲學作為一種解釋比作為一種知識要合理一些,而且曾經是非常必要的解釋,至少在各種社會科學發展起來之前,哲學是對社會生活的解釋,或者說,哲學原來相當於籠統的、綜合起來的社會科學解釋。我們確實可以觀察到,各種社會科學基本上都是從哲學裡分離出來的。那麼,現在既然各種社會科學已經分別形成了自己的解釋,哲學還是不是一種有意義的解釋?換句話說,哲學雖然不可能充當超級科學,但是否能夠充當超級社會科學?顯然,如果哲學也不能充當超級社會科學,那麼哲學作為解釋又有什麼好處呢?即使有,恐怕也不明顯,而且那種哲學解釋的意義好像主要是文學性的,對語言有依賴,那些哲學的解釋只有在哲學語言裡才顯得是有意義的,出了哲學語言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我特別擔心哲學變成某種俱樂部性質的活動,有某種特別的愛好和談論方式,但是除了對這個俱樂部的成員,對別的人毫無意義。不僅是哲學,事實上有許多學科裡的某些“研究”越來越像是特定俱樂部裡的娛樂。可以想象,一種思想或者一種研究如果與人類文明中的其他某些部分之間不存在著必要相關的話,那麼就很難確定其學術意義在哪裡了。

認為哲學在很大程度上退化為一種娛樂或者消遣性話語,恐怕有不少人不以為然,但事實上哲學正在變成知識分子的一種娛樂。哲學有著“深刻”的好名聲,有權利談論所有大事情,這種特權把哲學慣壞了。人們濫用哲學的一些好像很深刻的話語去嚇唬人,不管人們是否崇拜哲學,人們在對實際存在的事情做出判斷或者做實際事情時其實很少使用哲學這種學問。可見,哲學現在主要是用來說話,而不是用來做事——更糟糕的是,說話也是說著玩的。以前我也願意抱怨,這麼深刻的哲學不知道說給誰聽。這個問題一直存在,它確實是個問題,但現在我更關心的是另一個問題:哲學的那些話是打算給誰聽的?當然,哲學不管過去還是將來都主要不是說給油漆匠聽的,但我們必須意識到,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油漆匠缺乏思想訓練因此聽不懂,而在於哲學問題和油漆匠的問題距離無比遙遠。但是假如哲學問題離不管誰的問題都無比遙遠——比如說哲學問題和政治家、經濟學家、社會學家、藝術家等等各種“家”所需要處理的問題關係不大——哲學就非常可疑了。那種與各種真實事情無關的哲學很像是思想中一道多餘的手續,就是說,真實的事情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了,該怎麼判斷也怎麼判斷了,什麼都做完了之後再來一點“哲學高度”的解釋,可就是不知道這是在幹什麼。

像這樣搞下去,哲學會完全失去學術性——這一點很值得解釋——也許有些人會覺得奇怪:哲學不是很有學術性嗎?哲學一直深刻得很,怎麼會失去學術性?是的,我們都看到了,哲學有一套一套的理論和話語,還有著對這些理論的專業解釋,但是,問題恰恰就在於“專業性”不等於“學術性”。一項活動如果形成一種傳統,有了專業性,當然就成為一個行業,推鉛球、扔鐵餅也是行業,也有專業性,但卻不能說是學術性。經典哲學有傳統有專業性,甚至這種專業性還是在語言活動中實現的,所以看上去很像是學術性。可是,假如哲學話語真的有學術性,那麼它的學術意義表現在哪裡呢?它總得有些貢獻,有些“用處”(有些人覺得我這個說法有些庸俗,但其實我所說的“用處”當然是指“不俗的”思想性用處,而不是生活瑣事意義上的用處),更明確地說,哲學作為文化的一部分,它必須對文化的其他部分的存在有著必須加以考慮的參與;哲學作為一種特定的思想研究,它必須對於其他學科的思想活動是必不可少的;也可以說,假如哲學對於人類各種思想觀念來說不是一種必要的工序,就沒有什麼真正的學術性,而變成了一種偶然的談論方式,一種有技巧的廢話方式。

不過決不能說哲學沒有做出過貢獻,事實上貢獻還很多,但這主要歸功於一些天才哲學家。可是天才是偶然的,哲學這個行業有過一些天才的貢獻,這不等於這個行業是成熟的。如上所述,我們有理由認為哲學雖然早生,但卻晚熟,一直到現在還不算成熟,就是說,儘管哲學給出過一些重要的思想,但我們卻沒有把握認為哲學是一種肯定能夠不斷提供重要思想的活動,甚至不知道這樣的哲學到底是在做什麼事情‘,現在許多人對哲學失望,覺得哲學差不多就算完了,這種感覺很有理由,但卻又是錯誤的。哲學確實使人失望,但不是因為它完了,變得差勁了,而是它還不成熟,還不知道要做什麼。海德格爾故意磕磕巴巴地說到哲學這個概念:哲學,那麼一種東西,到底是什麼東西呢?味道很足,顯然是想表明,傳統哲學的那些概念和談論方式並不能說明哲學是什麼樣的。現代的哲學天才們,無論是海德格爾、德里達還是維特根斯坦都試圖用另一些概念和另一些談論方式去做哲學,這顯然是一種很有些不同的哲學感覺。儘管像海德格爾、維特根斯坦和德里達這些對哲學另有看法的哲學家也普遍被人們尊為大師,但我擔心他們的思想意義並沒有被充分理解和重視——不是指他們的觀念的含義,而是哲學的做法,含義是容易讀懂的,但並不因此就懂得他們為什麼這樣做哲學。

關鍵不在於傳統哲學是不是很好地解決了它想解決的問題,而在於它想解決的那些問題已經不是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們知道,假如在討論中偷換了條件,就實際上改變了問題。文化的發展情況與此類似,我們的文化世界和生活不斷在改變,不斷在“偷換”原來問題的條件(但這種“偷換”是合理的和必然的),於是,有許多問題還沒有等到解決就失去意義,這就像我們在地球上要跳過2米顯然需要訓練和很大氣力,但在月球上就不是問題。文化世界是人類的作品,這一點使得“偷換”條件的活動完全合理化,我們每天的文化和生活行為本身就是在發明著各種新的可能性和存在條件。一方面,我們似乎是按照觀念去行為,但是,行為卻又有著觀念所不能包括的可能性;於是,另一方面,我們的行為總是改變了原來的觀念和問題。文化世界不是一個能夠確定討論的對象,而是一種不確定的創作過程,這意味著,如果一種關於思想和觀念的描述不能同時成為對思想和觀念的創作,就根本不是一種有意義的描述,它會被創作拋棄。假如人們有本事把生活和文化“偷換”成另一個樣子,這就是真本事了。

傳統哲學的觀念和問題為什麼不再是哲學的了?因為它們已經基本上失去了對人類文化的塑造力。主流的哲學(不管哪種“主義”)的根本性質是“旁觀性”的,即哲學被認為是一種最高的元描述和解釋,當然,同時也被認為是總的、完善的解釋。可是,也許哲學的解釋和描述確實是最完善的解釋,但我想說,對世界和生活的任何一種完善的解釋並沒有什麼思想分量,它在人類文化中並不重要,因為哲學的解釋與人們做什麼、不做什麼、要什麼、不要什麼的決定基本無關。事實上決定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的觀念並不是那些哲學的完善解釋,於是,哲學便和真實基本無關——儘管哲學的概念(世界、本質、真理、善等等)往往希望指向真實的事物,但卻沒有指向真實的運作,所以還是和真實無關。關鍵就在於哲學想當解釋一切的旁觀者(上帝創造一切,而哲學想解釋一切),試圖以一套完善的概念系統和結構去描述和解釋世界,並且按照這種完善的概念去批評世界的不完善,這種“旁觀性”導致“無關”。學過哲學的投機家索羅斯聲稱他發現一條哲學原理:世界是先天不完善的。說得很對,這一點就證明他的哲學水平不低。進一步說,我們憑什麼知道那些樣子就是完善的?顯然我們不可能知道我們能夠知道這一點。所謂“理想的”、“絕對的”、“完善的”其實來自哲學家對某些語詞或者價值觀的主觀迷戀。

我們當然需要哲學,但事實上需要的是完全不同的哲學。未來的哲學不是在選擇關於世界和生活的描述,而是選擇關於世界和生活的創意,不是把世界和生活看成某種樣子,而是把決定行為的觀念搞成某種樣子,因為人們真正向哲學要求的不是某種基本解釋,而是一些大創意,一些可能打開新的機會的誘惑。知識和智慧都是我們需要的,但意義不同,知識想知道“事情原來是這個樣子”;智慧卻思考“事情可以是另一個樣子”。智慧就是有主意,也就是有創意,哲學是一種創意的生產方式。

這其中道理簡單說來就是,決定人類全部有文化意義的行為的觀念最後是一些沒有理由、“不講道理”的假設,這些基本假設是一些創意,它們不是知識,所以沒有理由和道理,也就不需要解釋(經典哲學錯誤地以為那些觀念是可以解釋的),這些基本假設(包括各種基本的日常觀念和各種人文社會學科的基本觀念)都是哲學問題,這些基本假設也可以說是哲學假設。當人類有文化、有思想,就有了哲學假設和問題,它們構成了人類生活畫面的基本創意,所以哲學是一種足夠發達的文化所必需的。可是哲學一直被知識的慾望所控制,總想把一切複雜的事情歸結為簡單的觀念(哲學家認為那些簡單觀念堪稱“原理”),以為能夠由非常有限的一些簡單觀念來解釋人類文化和思想的各種各樣的基本假設以及各種可能的變化,並且以為我們能夠知道哪些簡單觀念是能夠完成這種哲學解釋的。這種經典的哲學感覺至少包含著兩個在我看來是不可逾越的困難:

(1)那些最簡單的觀念或原理雖然似乎有著最大的解釋幅度(這個特點經常使我們飄飄然地覺得“什麼都可以被解釋了呀”),但好像能夠解釋一切的觀念只不過是關於一切的任意一種可能解釋,我們同時可以有許多其他可能的解釋,這意味著,這種解釋可以隨便替換而解釋效力不變(把一切解釋為物質或者精神,都無所謂),解釋成了空話。過於簡化的解釋實際上變成了形式化的表達——雖然形式化的表達對於思想是有必要的,例如邏輯的表達,我們為了討論命題間的關係,因此談論的是任意某個命題P和任意另一個命題q,實質性的東西都隱去了——可是哲學要思想的不是形式,而是實質。那些哲學基本原理往往只不過是冒充為實質觀念的不合理的形式表達。

(2)人類思想觀念是不斷變化的,我們不可能預料這種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的問題,而且也不可能確定什麼觀念是絕對基本的,某種新問題的出現完全可能導致觀念系統改組甚至“顛倒過來玩”的情況,可以使一些細枝末節變成思想中心:這其中有個需要注意的問題:人類文化的存在不是一個自然過程,不是一個按照某些原理的發展過程,而是一個我們可以捏來捏去的“活物”,是一個生命化的存在,人類不斷把思想文化捏成不同的樣子,捏出各種不同的基本問題,整個文化就是一個創作。所謂知識,只是基於一種創作結果而產生的對事物的合理解釋。當意識到整個文化的基本事實是一個創作的事實,就會注意到,思想中的各種觀念並不像語法結構或者邏輯結構那樣是層層推出的——那只是出於表達方便而產生的結構,切不能把表達的結構誤解為思想性的結構——而是像生命器官之間那樣是“平等地”互相需要著的。沒有哪些觀念是絕對基本的,哪些觀念成為基本的,要取決於出現的是什麼樣的問題。

所以,不存在更不可能知道哪些觀念是固定地支配著或控制著整個思想文化的基本觀念。經典哲學所“發現”的那些基本觀念或原理,就像是一個沒有任何權力的國王,名義上是最高領導,實際上說了不算。現在的情況是,哲學積累了許多原理,主要是充當思想裡的純粹語言擺設,儘管我們有時候仍然使用它們來說話,實際的原因是我們現在還沒有找到真正需要說的話。說不出需要的話而胡說,說了和沒說一樣,這也是一種文化失語症。失語症是屢見不鮮的文化現象,一種傳統在找不到嶄新的話語時就會湊合把已經失去意義的話說下去,就像一個政府在找不到新的口號時就會繼續念念失效了的口號,因為不可能不說話。這一點不可不察,不能把已經在湊合事兒的話聽成天經地義。

03

哲學作為創作

生活不會等待哲學,不會等待跟不上生活的觀念,思想也一樣,思想也不會等待跟不上思想需要的觀念。思想能夠在沒有明確觀念的地方發生,那種思想是一些感覺,真正的哲學感覺,是處理觀念的感覺,或者,關於理性的感性,但不是通常意義上的那種經驗的感覺。我們在一般意義上說的那種經驗性的感覺,如果是有創造性的,就說它是藝術感覺,而如果一種關於理性觀念的感覺是有創造性的,就可以說是哲學感覺,或者說是思想的藝術感覺——哲學是一種藝術。

有一些哲學家早就意識到理性中有一種感性的活動,但是由於哲學一直籠罩在知識論氣氛裡,於是,理性中的感性被說成是“理性直觀”之類,這是很知識氣的東西,不是藝術。現在我們已經知道,我們不可能證明存在著哲學知識,更加不可能證明哲學知識能夠給人類思想觀念提供最後的理由和根據,因為無論哪方面的思想觀念最後都沒有理由。最後的觀念是假設,這些假設是創意,是創意就不是知識。這一點說明我們以知識眼光為準的哲學一直還沒有探明哲學思想層次的深度,還沒有落實真正的哲學感覺上。哲學尊重知識,但做的是藝術。

我們原來的哲學感覺很有些內在混亂。哲學本來可以給出一些有創意的基本假設,卻又試圖表明那些假設是恰好反映了真相的知識,或者恰好是某種普遍有效的解釋,這種反創意的思維使得哲學一心關注純粹概念的邏輯性,而很少考慮哲學觀念作為創意的價值,於是往往破壞了創意,結果就是人們所看到的,有一些哲學成為不知所云的胡說,有一些看上去是真理的則是廢話。

經典哲學畢竟已經形成自己的一套話語,順著它說也好像有些意思,因此很少有人覺得經典哲學真的報廢了。不妨想想這樣的事情:與足球相比,推鉛球顯然是非常無趣的運動項目,不但無趣,而且還缺乏象徵意義(比如足球隊可以象徵智勇雙全的集體;喬丹象徵超人技藝;舉重和拳擊象徵力量等等),甚至比較缺乏商業價值,那麼,為什麼還一直有人推鉛球?因為它是個傳統存在,人們雖然不覺得它有趣,但慣性地沒有想到取消它,尤其體育制度承認它作為一個項目,而且有比賽,就是這樣。經典哲學以及某些“學問”也一樣,只不過我們一直習慣有這樣的學術項目,有這樣的教育,有這樣的職業,也有“比賽”(使用特定語言和格式,按照特定規範,比誰把那套話語說得細緻圓熟,說得更遠,就像按照同一個姿勢比一比誰的鉛球推得遠)。毫無疑問,經典哲學說出了許多真理,甚至有時也很有創意,但卻是純粹語言裡的真理和創意,也許我們還會繼續進行這種純粹語言比賽,但卻必須意識到,那隻不過是純粹語言比賽而已,決不能用來塑造我們的思想觀念和行為。

哲學會慢慢成熟起來,哲學的感覺也會慢慢明確,我相信人們會越來越感覺到原來哲學的野心太大了,總想把非常活潑的文化和生活控制在某種死板的概念箱子裡,這不僅不可能,而且有害。沒有比智慧變成一套固定的、侷限的封閉話語更損害智慧的了。哲學不可能成為一種知識(不管是元知識、元描述還是元敘述、元解釋),最不懂哲學的人就是試圖根據某些知識證明某種創意是錯誤的。我們只能根據更強的創意證明某些創意沒有水平,就像藝術的情況一樣。哲學作為不受知識限制的思想就只能成為思想文化中最活躍的、前衛的、不確定的創意,比較確切地說,哲學就是在再也沒有進一步的道理的基本觀念之間創造道理的活動。這樣,哲學和其他學科的思想就不會有明顯的分界,任何一個人文社會學科的基本構想都是哲學性的,反過來說,哲學不再是旁觀的評論,而是在局內插手。這樣哲學變小了,但會比較實在。

這樣的哲學將不再是可以“想不起來”的思想了——文化是一個生命體,但卻不是一個自然生命體,就是說,用來構成文化的各種觀念不見得能夠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種生氣勃勃的生命結構和效果,如果沒有充滿生命力的文化就沒有充滿活力的生活,顯然,如何把文化塑造成一個有生命力的存在,或者說,思想如何使思想成為一種有意義的活動,這成為思想的根本問題,哲學要對付這個問題。毫無疑問,解決這個問題沒有先驗模式,所有人文社會觀念都不可能有先驗模式,假如哲學在思想觀念上堅持先驗的追求,就難免搞出一些有事沒事都“想不起來”的哲學。所以,哲學只能收斂為一些構成文化和生活誘惑的思想創意(思想必須能夠誘惑文化和生活而不僅僅要誘惑自己),給各種學科的學理製造問題。誘惑或者問題是必須面對的,這與總結性的“總的看法”不一樣,思想不需要總結,只需要誘惑。哲學感覺就是敏感到思想文化什麼地方需要刺激和需要什麼樣的誘惑。

可以這樣理解:原來我們在哲學裡思考的是“什麼是什麼”,現在發現問題其實應該是“能夠把什麼搞成什麼”。正因為要思考這樣的問題,所以需要“無立場”這樣一種哲學感覺——無立場不是不要立場,而是不從某種立場去看其他立場,能夠“麻木不仁”地把所有立場都看成“材料”,即意識到,沒有哪一個思想本身是壞的,關鍵要看放在什麼地方。這就像對於藝術來說,沒有哪一種存在是壞的——在藝術裡不能說一張椅子是壞材料,而一片雲是好材料——關鍵是如何構成一種經驗誘惑。哲學和藝術是同深度的,如果說藝術思考如何構成經驗的誘惑,那麼,哲學則思考如何構成思想的誘惑。當把各種觀念構成一個有誘惑的整體畫面,然後各種觀點的意義和價值才被確定。不是觀點決定了我們有什麼可想的,而是可想的問題決定了什麼觀點是值得想的。

作者趙汀陽,原載《社會科學戰線》1998年6期

趙汀陽:哲學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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