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概述

管城回族區隸屬河南省會鄭州市,位於鄭州市老城區東南部,京廣鐵路東西、隴海鐵路南北的交匯地帶,地理位置在北緯34°39′~34°57′,東經113°41′~113°46′之間,東臨中牟縣、西和二七區並肩、南連新鄭市、北與金水區相接,是鄭州市中心城區,是鄭州商都歷史文化城區所在地,系全國五個城市民族區之一。

早在3600年前,管城就是商代的都城--都,也是已發現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建有城區的國都。公元596年在這裡建立管城縣。鄭州解放後為鄭州市第一區--向陽區,1983年更名為管城回族區。

該區轄區總面積107平方公里,總人口52.3萬,轄1鄉1鎮9個街道辦事處,擁有國香茶城、文廟、商城遺址、北大清真寺等景點[1]

2018年上半年,管城區完成生產總值165.12億元,在全市縣區中排第12名;增速達到1034%。

公元596年建立管城縣,1368年廢縣入於鄭州。鄭州解放後為鄭州市第一區,後將隴海區與金水區合併命名為管城區,1983年始更名為管城回族區。

2000年,管城回族區轄8個街道、1個鎮、3個鄉。總人口345513人,各鄉鎮人口: 北下街街道 25858 西大街街道 19840 南關街道 44931 城東路街道 27535 東大街街道 23781 二里崗街道 20837 隴海路街道 41567 紫荊山南路街道 17705 十八里河鎮 39185 東城鄉 193 南曹鄉 56511 圃田鄉 30570 (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單位:人)

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概述

管城回族區

2002年9月23日河南省民政廳《關於撤銷鄭州市管城區東城鄉的批覆》(豫民行批[2002]1號);9月27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撤銷管城區東城鄉設立航海路街道辦事處的通知》(鄭政辦文[2002]117號):一、撤銷管城區東城鄉,其原轄行政區域劃入管城區域,實行城市管理體制。二、設立航海東路街道辦事處,駐航海東路26號,管理原東城鄉5個村委會的管轄區域。

截至2005年12月31日,管城回族區轄9個街道、1個鎮、2個鄉:北下街街道、南關街道、隴海馬路街道、城東路街道、二里崗街道、東大街街道、紫荊山南路街道、西大街街道、航海東路街道;十八里河鎮;南曹鄉、圃田鄉。

全區土地共劃分為3個一級類型、10個二級類型和52個三級類型。全區總土地面積約為196.6平方公里(294774.5畝),其中十八里河鎮28.56平方公里(42840畝),圃田鄉48.3平方公里(72495畝),南曹鄉95平方公里(142500畝),城區面積24.4平方公里(36600畝包括東城鄉),外縣飛地面積0.31平方公里(465畝)。

全區各類土地利用面積分別為耕地99228.0畝,佔總土地面積的33.7%;園地面積56170.70畝,佔19%;林地面積13857.50畝,佔4.7%;居民及工礦用地87512.6畝,佔29.7%;交通用地12894.6畝,佔4.4%;水域面積為12480.6畝,佔4.2%,未利用土地面積為12630.5畝,佔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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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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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資源相對量少,但土壤質地較好。全區按農業人口計算人均耕地面積僅有0.95畝,遠低於國家、省、市人均土地水平。

2、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由於管城地處河南省省會所在,地形平坦,生產條件較好,墾殖歷史悠久,建設用地發展快,能開發的土地幾乎全部開發利用,未利用土地較少,因此,只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才能緩解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的矛盾。建立農業高效園區,調整農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是今後農村的發展方向。

3、城市文化水平較高。居民點及工礦佔地比例較大。全區城鎮和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佔全區總面積的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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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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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管城區完成生產總值165.12億元,在全市縣區中排第12名;增速達到1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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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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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

1、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水澆地、旱地、菜地。2002年,全區共有耕地99228畝,佔全區總面積的33.7%。其中水田11108.1畝、水澆地60325.7畝、菜地2647.10畝,以上三項分別佔耕地11.2%、60.8%、2.7%,三項合計面積74070.9畝,佔耕地面積的74.7%,旱地25147.1畝,佔耕地面積的25.3%。

2、耕地主要分佈在十八里河、圃田和南曹三個農業鄉(鎮)範圍內。其中以南曹鄉的耕地面積最大為53094.9畝,佔區耕地面積的54%,十八里河鎮和圃田鄉的耕地面積分別為19368.9畝和26764.2畝,各佔區耕地面積的20%和26%。

3、園地:全區共有園地面積56170.70畝,佔全區總面積的19.1%,在全區園地中,蘋果園佔比重較大。南曹的果園面積較大,面積為33291.4畝,佔全區果園總面積的59%,這項指標在全市是較高的。

4、林地:全區共有林地13857.5畝,佔全區總土地面積的4.7%。林地主要分佈在十八里河、圃田、南曹三個農業鄉(鎮)。

建設用地

1、居民佔地及工礦用地:居民佔地及工礦用地是指城鄉居民點、獨立居民點以及居民點以外的工礦、國防、名勝古蹟等企事業單位用地。包括交通用地、綠化用地。2002年,全區居民點及 工礦用地為87512.6畝,佔全區總面積的29.7%,其中城鎮用地26956.5畝,佔居民點及工礦用地的30.8%,農村居民點用地25202.5畝,佔居民點及工礦用地的28.8%,獨立工礦用地34145.7畝,佔居民點及工礦用地的39%,特殊用地1207.8畝,佔居民點及工礦用地的1.4%。

2、交通用地:交通用地指居民地以外的各種道路及道路附屬設施用地,包括護路林。

管城區共有交通用地12894.6畝,佔全區總面積的4.4%。在全區的交通用地中,鐵路用地3493畝,佔交通用地的27%,公路用地面積4257.7畝,佔交通用地的33%,農村道路用地5143.9畝,佔交通用地的40%。

水域用地

水域指陸地水域和水利設施用地。全區水域用地12480.6畝,佔全區總土地面積的4.2%,較1993年有所提高。這與近幾年圃田鄉大力發展水產也是有關的。

未利用土地

管城區未利用土地為12630.5畝,佔全區總面積的4.3%。

2003年土地現狀

2003年9月對全區土地現狀變更調查結果:耕地97789.6畝,園地面積55771.6畝,林地13731.4畝,其他農用地9521.5畝,居民及工礦用地87429畝,交通用地9902.7畝,水域用地8014.8畝,未利用土地面積12613.9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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