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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在融券方面有大量制度創新,根據《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業務實施細則》,其中一個創新是科創板融券券源有所擴大,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機構投資者以及IPO戰略投資者都可出借證券;6家公募基金獲得轉融通資格,可以外借持券,即屬此類創新。

基金將所持股票通過轉融通方式外借,可由此獲取一定收入、提高基金整體收益,顯然,這也要求基金被動持股,將引導基金形成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改變此前追漲殺跌的大散戶運作模式。而且,科創板融券券源增加,也可完善做空機制,提升市場價格發現功能,提高市場流動性和活躍度。

科創板另外一個融券機制創新,就是券源出借人、借入人可通過證金公司平臺,以點對點的約定申報方式,完成借券,此時證金公司主要起個平臺的作用。通過約定申報方式成交的,上交所對出借人、中證金融、借入人的賬戶可交易餘額進行實時調整,從而使借入人(券商)可實時借入證券、券商可再馬上借給融券客戶在市場賣出。而按目前主板等融券規則,券商當天借到的券,次一交易日才能借給客戶融券賣出。提高融券工作效率,可讓投資者及時抓住轉瞬即逝的交易機會。

上交所還表示對科創板市場化的轉融券約定申報方式,引入市場化的費率、期限確定機制,並降低保證金比例及科創板轉融券約定申報的費率差。“費率差”基本就是證金公司等平臺的中間費用,借入人的借券成本=出借人要求的費率+費率差,降低“費率差”,有利於降低借入人的借券成本。

可以直接聯想到的是,假若沒有證金公司這個中間層,由持有證券的公募基金等主體、直接借券給證券公司,這樣“費率差”將為零,是否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事實上,這種融資融券模式被稱為分散授信模式,也即當證券公司的自有證券(資金)不足以滿足投資者的融資融券需求時,證券公司可在市場上向其他金融機構或市場主體進行借券或融通來解決,包括其他證券公司、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在內,而不只是依靠證金公司。

美國、我國香港地區融資融券就採取分散授信模式,比如在香港,證券公司可在取得授權的情況下,將客戶的證券轉借給賣空的投資者,這個模式下,融資融券來源就比較豐富且穩定。

目前A股市場融資融券採取集中授信模式,日本等市場也採取該模式,主要體現在證券金融公司在其中處於核心的壟斷地位。證券公司如果出現資金和證券不足的情況,並不直接向銀行等融資、也不直接向其他市場主體融券,而是向證券金融公司申請進行資金和證券的轉融通,當然證券金融公司資金和證券不足,也可向其他主體籌集。證券金融公司可以控制整個融資融券業務的規模和節奏,由此控制相關市場風險。但其缺點也比較明顯,由於多了證券金融公司這個層次,導致市場運行效率低、融資融券成本被抬高。

科創板融資融券仍採用集中授信模式,不過似乎有向分散授信模式靠攏的趨勢。筆者建議,科創板甚至整個A股市場,應進一步深化融資融券授信模式改革,有三個方向:一是授權證金公司可直接接受投資者融資融券請求。二是授權證券公司可直接向其它市場主體融通資金或借券,而非必須經過證金公司。三是允許控股股東出借證券。目前科創板戰略投資者承諾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可以出借給證金公司,這或許已經打破了限售股用於融券的思想禁區,建議不妨繼續往深層次突破,也即可考慮允許控股股東等將其所持限售股出借,形成最廣泛的融券來源;控股股東限售股閒置也是閒置,若可出借其所要求的出借費率可以低得驚人。只要控制融券風險,這些借出去的股票也完全可以按期物歸原主,不會由此導致控制權的隨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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