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畢業生被害案”判了!死刑'

浙江大學 杭州 西湖 蓮花峰 留學 英國 浙江新聞 2019-07-28
""“浙大女畢業生被害案”判了!死刑

7月2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殺人、強制猥褻一案,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還記得去年11月那個剛從英國留學回來沒多久就遇害的浙大女生譚某某嗎?

今年7月9日上午,此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經審理查明:案發前,被告人熊志城參與網絡賭博從而欠下大額債務,因無力償還感到生活無望,進而產生厭世情緒。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竄至杭州市,並連續多日至西湖風景名勝區飛來峰景區,欲在自殺前殺人墊背,尋找作案對象,天黑後方離開。同月13日,熊志城進入飛來峰景區,在蓮花峰山頂附近遇見獨自遊玩的被害人譚某某,即持隨身攜帶的尖刀連續捅刺譚某某胸腹部數刀,並將譚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後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對譚某某進行猥褻,並不顧譚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譚某某頸部等部位數刀,致譚某某死亡。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熊志城殘忍殺害被害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凶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去年11月13日,剛從英國留學回來沒多久的浙大畢業女生譚某某忽然失聯,當時微信朋友圈裡大家都在轉發一則尋人啟事,尋找這個聰明又勇敢的姑娘。根據監控,姑娘最後消失在靈隱景區蓮花峰附近。

11月15日,譚某某的遺體在景區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處被發現,經警方現場勘查和法醫鑑定,系他殺。

11月28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批准逮捕。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