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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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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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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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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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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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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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國子監

朝鮮王朝時期科舉制度進入完善階段,規定三年一考。不過朝鮮王朝的別試多種多樣。

所謂“別試”,是區別式年試的科舉考試。式年試是定製的三年一考的科舉考試,是國家正式考試。而別試是根據特殊情況安排的考試,隨意性強。

別試的種類主要包括增廣試、別試、春塘臺試、謁聖試等。這些考試幾乎都是臨時開科的,如經常舉行的增廣試,是每逢國家有大的喜事要舉行慶典時舉辦的,如果多件喜事重疊,那就要舉行大增廣試,文科生員進士科、武科、雜科都要開科。

如此名目繁雜的考試在朝鮮王朝一朝共舉行過581次,加上163次式年試,共計745次。另外,通過這些考試共選拔了14620名及第者,包括式年試及第者6030和別試及第者859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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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國子監

朝鮮王朝時期科舉制度進入完善階段,規定三年一考。不過朝鮮王朝的別試多種多樣。

所謂“別試”,是區別式年試的科舉考試。式年試是定製的三年一考的科舉考試,是國家正式考試。而別試是根據特殊情況安排的考試,隨意性強。

別試的種類主要包括增廣試、別試、春塘臺試、謁聖試等。這些考試幾乎都是臨時開科的,如經常舉行的增廣試,是每逢國家有大的喜事要舉行慶典時舉辦的,如果多件喜事重疊,那就要舉行大增廣試,文科生員進士科、武科、雜科都要開科。

如此名目繁雜的考試在朝鮮王朝一朝共舉行過581次,加上163次式年試,共計745次。另外,通過這些考試共選拔了14620名及第者,包括式年試及第者6030和別試及第者8590名。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李氏朝鮮的開創者李成桂

朝鮮王朝實行科舉制500餘年,平均每年要舉行科考約1.5次。拔擢29人。對比同時期的中國,明清兩朝則遵循三年一開科的科舉制度。明清兩朝開科舉530餘年,共舉行174次式年試,別試26次(恩科26次),合計202次。

高麗初期頻繁開科,主要是封建統治者出於治國和加強王權的考慮,希望多多地選拔人才為己所用。但是因為兩班貴族的強勢,科舉制度最終依附於兩班,成為兩班柄國的工具。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兩班體制更加完備,科舉完全就是兩班階層的後備。由於兩班子弟不滿入仕機會太少,並且中低層兩班希望更快地得到晉升機會,所以朝鮮王朝才可設了如此名目繁多的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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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國子監

朝鮮王朝時期科舉制度進入完善階段,規定三年一考。不過朝鮮王朝的別試多種多樣。

所謂“別試”,是區別式年試的科舉考試。式年試是定製的三年一考的科舉考試,是國家正式考試。而別試是根據特殊情況安排的考試,隨意性強。

別試的種類主要包括增廣試、別試、春塘臺試、謁聖試等。這些考試幾乎都是臨時開科的,如經常舉行的增廣試,是每逢國家有大的喜事要舉行慶典時舉辦的,如果多件喜事重疊,那就要舉行大增廣試,文科生員進士科、武科、雜科都要開科。

如此名目繁雜的考試在朝鮮王朝一朝共舉行過581次,加上163次式年試,共計745次。另外,通過這些考試共選拔了14620名及第者,包括式年試及第者6030和別試及第者8590名。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李氏朝鮮的開創者李成桂

朝鮮王朝實行科舉制500餘年,平均每年要舉行科考約1.5次。拔擢29人。對比同時期的中國,明清兩朝則遵循三年一開科的科舉制度。明清兩朝開科舉530餘年,共舉行174次式年試,別試26次(恩科26次),合計202次。

高麗初期頻繁開科,主要是封建統治者出於治國和加強王權的考慮,希望多多地選拔人才為己所用。但是因為兩班貴族的強勢,科舉制度最終依附於兩班,成為兩班柄國的工具。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兩班體制更加完備,科舉完全就是兩班階層的後備。由於兩班子弟不滿入仕機會太少,並且中低層兩班希望更快地得到晉升機會,所以朝鮮王朝才可設了如此名目繁多的科舉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期科舉盛況

三、文武兩科地位的差別

高麗時代初創科舉,但是沒有武科。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太祖李成桂要求文科兩科都要重視,“不得偏廢”。太祖二年(1393年)始置武科,但是到了太宗八年(1408年)才開始實行。

李成桂的即位詔書中雖然言明文武兩科要一視同仁,但是在後來的具體實行中明顯可以看出二者的差異。首先,就式年試的錄取人數來說,武舉及第人數為28人,少於文科及第的33人。

其次,武科及第者的錄用率上低於文科及第者。一者,武散階中不設二品以上的官階,並且武官中的高位都是文官兼任的,這使得武官進階困難;二者,武科及第者在錄用的官階上也低於文科。

再次,在戰爭期間,武科的地位也沒有大的變化,甚至被“萬科”取代。朝鮮王朝中期,東北亞國際局勢發生變化,日本多次向朝鮮半島發起挑戰,1592年日本出兵朝鮮半島,釀成“壬辰倭亂”。在這之後,中國東北的後金勢力興起,朝鮮半島爆發了“丙子胡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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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國子監

朝鮮王朝時期科舉制度進入完善階段,規定三年一考。不過朝鮮王朝的別試多種多樣。

所謂“別試”,是區別式年試的科舉考試。式年試是定製的三年一考的科舉考試,是國家正式考試。而別試是根據特殊情況安排的考試,隨意性強。

別試的種類主要包括增廣試、別試、春塘臺試、謁聖試等。這些考試幾乎都是臨時開科的,如經常舉行的增廣試,是每逢國家有大的喜事要舉行慶典時舉辦的,如果多件喜事重疊,那就要舉行大增廣試,文科生員進士科、武科、雜科都要開科。

如此名目繁雜的考試在朝鮮王朝一朝共舉行過581次,加上163次式年試,共計745次。另外,通過這些考試共選拔了14620名及第者,包括式年試及第者6030和別試及第者8590名。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李氏朝鮮的開創者李成桂

朝鮮王朝實行科舉制500餘年,平均每年要舉行科考約1.5次。拔擢29人。對比同時期的中國,明清兩朝則遵循三年一開科的科舉制度。明清兩朝開科舉530餘年,共舉行174次式年試,別試26次(恩科26次),合計202次。

高麗初期頻繁開科,主要是封建統治者出於治國和加強王權的考慮,希望多多地選拔人才為己所用。但是因為兩班貴族的強勢,科舉制度最終依附於兩班,成為兩班柄國的工具。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兩班體制更加完備,科舉完全就是兩班階層的後備。由於兩班子弟不滿入仕機會太少,並且中低層兩班希望更快地得到晉升機會,所以朝鮮王朝才可設了如此名目繁多的科舉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期科舉盛況

三、文武兩科地位的差別

高麗時代初創科舉,但是沒有武科。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太祖李成桂要求文科兩科都要重視,“不得偏廢”。太祖二年(1393年)始置武科,但是到了太宗八年(1408年)才開始實行。

李成桂的即位詔書中雖然言明文武兩科要一視同仁,但是在後來的具體實行中明顯可以看出二者的差異。首先,就式年試的錄取人數來說,武舉及第人數為28人,少於文科及第的33人。

其次,武科及第者的錄用率上低於文科及第者。一者,武散階中不設二品以上的官階,並且武官中的高位都是文官兼任的,這使得武官進階困難;二者,武科及第者在錄用的官階上也低於文科。

再次,在戰爭期間,武科的地位也沒有大的變化,甚至被“萬科”取代。朝鮮王朝中期,東北亞國際局勢發生變化,日本多次向朝鮮半島發起挑戰,1592年日本出兵朝鮮半島,釀成“壬辰倭亂”。在這之後,中國東北的後金勢力興起,朝鮮半島爆發了“丙子胡亂”。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武將的地位還是偏低的

在外患嚴重的情況下,國家需要大量軍事人才。因此,武科發生畸變,形成“萬科”。

宣祖二十九年(1596年),閒山島舉行科舉,錄取了許多邊防戰士。宣祖三十五年(1602年)開設“舟師科”,在巨濟、釜山、全羅道的鯨島以及古今島取士17000餘人。同年冬,再開舟師科,錄取1600人。光海君十一年(1619年),朝鮮邊境告急,朝廷頒旨多個海島開設萬科,選拔武官萬餘人。

萬科取士是在國家危機的情況下舉行的,不僅取士數量龐大,而且容易考取,因此許多出身低賤的人都去應試。這樣一來,傳統的武科仍然遭受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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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國子監

朝鮮王朝時期科舉制度進入完善階段,規定三年一考。不過朝鮮王朝的別試多種多樣。

所謂“別試”,是區別式年試的科舉考試。式年試是定製的三年一考的科舉考試,是國家正式考試。而別試是根據特殊情況安排的考試,隨意性強。

別試的種類主要包括增廣試、別試、春塘臺試、謁聖試等。這些考試幾乎都是臨時開科的,如經常舉行的增廣試,是每逢國家有大的喜事要舉行慶典時舉辦的,如果多件喜事重疊,那就要舉行大增廣試,文科生員進士科、武科、雜科都要開科。

如此名目繁雜的考試在朝鮮王朝一朝共舉行過581次,加上163次式年試,共計745次。另外,通過這些考試共選拔了14620名及第者,包括式年試及第者6030和別試及第者8590名。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李氏朝鮮的開創者李成桂

朝鮮王朝實行科舉制500餘年,平均每年要舉行科考約1.5次。拔擢29人。對比同時期的中國,明清兩朝則遵循三年一開科的科舉制度。明清兩朝開科舉530餘年,共舉行174次式年試,別試26次(恩科26次),合計202次。

高麗初期頻繁開科,主要是封建統治者出於治國和加強王權的考慮,希望多多地選拔人才為己所用。但是因為兩班貴族的強勢,科舉制度最終依附於兩班,成為兩班柄國的工具。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兩班體制更加完備,科舉完全就是兩班階層的後備。由於兩班子弟不滿入仕機會太少,並且中低層兩班希望更快地得到晉升機會,所以朝鮮王朝才可設了如此名目繁多的科舉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期科舉盛況

三、文武兩科地位的差別

高麗時代初創科舉,但是沒有武科。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太祖李成桂要求文科兩科都要重視,“不得偏廢”。太祖二年(1393年)始置武科,但是到了太宗八年(1408年)才開始實行。

李成桂的即位詔書中雖然言明文武兩科要一視同仁,但是在後來的具體實行中明顯可以看出二者的差異。首先,就式年試的錄取人數來說,武舉及第人數為28人,少於文科及第的33人。

其次,武科及第者的錄用率上低於文科及第者。一者,武散階中不設二品以上的官階,並且武官中的高位都是文官兼任的,這使得武官進階困難;二者,武科及第者在錄用的官階上也低於文科。

再次,在戰爭期間,武科的地位也沒有大的變化,甚至被“萬科”取代。朝鮮王朝中期,東北亞國際局勢發生變化,日本多次向朝鮮半島發起挑戰,1592年日本出兵朝鮮半島,釀成“壬辰倭亂”。在這之後,中國東北的後金勢力興起,朝鮮半島爆發了“丙子胡亂”。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武將的地位還是偏低的

在外患嚴重的情況下,國家需要大量軍事人才。因此,武科發生畸變,形成“萬科”。

宣祖二十九年(1596年),閒山島舉行科舉,錄取了許多邊防戰士。宣祖三十五年(1602年)開設“舟師科”,在巨濟、釜山、全羅道的鯨島以及古今島取士17000餘人。同年冬,再開舟師科,錄取1600人。光海君十一年(1619年),朝鮮邊境告急,朝廷頒旨多個海島開設萬科,選拔武官萬餘人。

萬科取士是在國家危機的情況下舉行的,不僅取士數量龐大,而且容易考取,因此許多出身低賤的人都去應試。這樣一來,傳統的武科仍然遭受冷落。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壬辰倭亂

最後,武科在朝鮮的地位不如武舉在中國的地位。總體上來看,中國封建王朝自從創制武舉開始,就很重視它的作用。

唐朝時期,武則天首創武舉,大大提升武人的地位,培養國家的尚武之風。唐朝的武狀元官至侍郎,即便是武舉人也是風光無限,受人尊重;

兩宋武舉制度發展更加完備,但是因為宋朝文風盛行,所以武官需要參加文化考試,以期武舉及第者文武兼備;

元明兩朝武舉遭遇冷落,元朝用武將廕襲制度取代武舉,甚至很長一段時間不設科舉;

而明朝重視文治,拋卻武舉,到弘治六年(1493年)才重開武舉,並且規定六年一考;

清朝則是武舉發展的鼎盛期,對於武舉及第者賞賜尤其豐厚。武狀元授三品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遊擊,武探花授正四品都司。康熙年間,武舉及第者授職發生變化,一般人授營職,可直接帶兵;另一半授衛職,守衛宮廷。讓剛剛中舉的武人或領兵或守衛宮廷,由此可以看出清朝對於武舉制度的重視。

而反觀朝鮮武舉,不但本身不設狀元,而且甲科及第者只能授予從七品職,中朝武舉在本國的地位高下立判。

"

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國子監

朝鮮王朝時期科舉制度進入完善階段,規定三年一考。不過朝鮮王朝的別試多種多樣。

所謂“別試”,是區別式年試的科舉考試。式年試是定製的三年一考的科舉考試,是國家正式考試。而別試是根據特殊情況安排的考試,隨意性強。

別試的種類主要包括增廣試、別試、春塘臺試、謁聖試等。這些考試幾乎都是臨時開科的,如經常舉行的增廣試,是每逢國家有大的喜事要舉行慶典時舉辦的,如果多件喜事重疊,那就要舉行大增廣試,文科生員進士科、武科、雜科都要開科。

如此名目繁雜的考試在朝鮮王朝一朝共舉行過581次,加上163次式年試,共計745次。另外,通過這些考試共選拔了14620名及第者,包括式年試及第者6030和別試及第者8590名。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李氏朝鮮的開創者李成桂

朝鮮王朝實行科舉制500餘年,平均每年要舉行科考約1.5次。拔擢29人。對比同時期的中國,明清兩朝則遵循三年一開科的科舉制度。明清兩朝開科舉530餘年,共舉行174次式年試,別試26次(恩科26次),合計202次。

高麗初期頻繁開科,主要是封建統治者出於治國和加強王權的考慮,希望多多地選拔人才為己所用。但是因為兩班貴族的強勢,科舉制度最終依附於兩班,成為兩班柄國的工具。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兩班體制更加完備,科舉完全就是兩班階層的後備。由於兩班子弟不滿入仕機會太少,並且中低層兩班希望更快地得到晉升機會,所以朝鮮王朝才可設了如此名目繁多的科舉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期科舉盛況

三、文武兩科地位的差別

高麗時代初創科舉,但是沒有武科。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太祖李成桂要求文科兩科都要重視,“不得偏廢”。太祖二年(1393年)始置武科,但是到了太宗八年(1408年)才開始實行。

李成桂的即位詔書中雖然言明文武兩科要一視同仁,但是在後來的具體實行中明顯可以看出二者的差異。首先,就式年試的錄取人數來說,武舉及第人數為28人,少於文科及第的33人。

其次,武科及第者的錄用率上低於文科及第者。一者,武散階中不設二品以上的官階,並且武官中的高位都是文官兼任的,這使得武官進階困難;二者,武科及第者在錄用的官階上也低於文科。

再次,在戰爭期間,武科的地位也沒有大的變化,甚至被“萬科”取代。朝鮮王朝中期,東北亞國際局勢發生變化,日本多次向朝鮮半島發起挑戰,1592年日本出兵朝鮮半島,釀成“壬辰倭亂”。在這之後,中國東北的後金勢力興起,朝鮮半島爆發了“丙子胡亂”。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武將的地位還是偏低的

在外患嚴重的情況下,國家需要大量軍事人才。因此,武科發生畸變,形成“萬科”。

宣祖二十九年(1596年),閒山島舉行科舉,錄取了許多邊防戰士。宣祖三十五年(1602年)開設“舟師科”,在巨濟、釜山、全羅道的鯨島以及古今島取士17000餘人。同年冬,再開舟師科,錄取1600人。光海君十一年(1619年),朝鮮邊境告急,朝廷頒旨多個海島開設萬科,選拔武官萬餘人。

萬科取士是在國家危機的情況下舉行的,不僅取士數量龐大,而且容易考取,因此許多出身低賤的人都去應試。這樣一來,傳統的武科仍然遭受冷落。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壬辰倭亂

最後,武科在朝鮮的地位不如武舉在中國的地位。總體上來看,中國封建王朝自從創制武舉開始,就很重視它的作用。

唐朝時期,武則天首創武舉,大大提升武人的地位,培養國家的尚武之風。唐朝的武狀元官至侍郎,即便是武舉人也是風光無限,受人尊重;

兩宋武舉制度發展更加完備,但是因為宋朝文風盛行,所以武官需要參加文化考試,以期武舉及第者文武兼備;

元明兩朝武舉遭遇冷落,元朝用武將廕襲制度取代武舉,甚至很長一段時間不設科舉;

而明朝重視文治,拋卻武舉,到弘治六年(1493年)才重開武舉,並且規定六年一考;

清朝則是武舉發展的鼎盛期,對於武舉及第者賞賜尤其豐厚。武狀元授三品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遊擊,武探花授正四品都司。康熙年間,武舉及第者授職發生變化,一般人授營職,可直接帶兵;另一半授衛職,守衛宮廷。讓剛剛中舉的武人或領兵或守衛宮廷,由此可以看出清朝對於武舉制度的重視。

而反觀朝鮮武舉,不但本身不設狀元,而且甲科及第者只能授予從七品職,中朝武舉在本國的地位高下立判。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江南貢院——中國古代最大的科舉考場

武科長期遭受冷遇,實際上是朝鮮半島兩班階層內部鬥爭的表現。

高麗初期,開國功臣、新羅六頭品和地方豪族為文武兩班,光宗時期清洗了大批功臣,並推行科舉制度,抑制地方豪族。到了成宗14年(996年),高麗實行文武散階制度。為了抑制地方豪族勢力,突出文臣的地位,朝廷只給武班散階。這樣一來,就形成了“文尊武卑”的局面,武臣在政治品級上低於文臣,在經濟待遇上同樣低於文臣。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肅清了功臣勢力,並且廢除私兵制,國家掌握了軍隊,王權得到加強。這樣一來,王權對兩班形成有效的牽制,能夠均衡兩班勢力,不至於出現高麗時代文臣“一邊倒”的局面。但是武科的地位依然不能和文科相比,這與朝鮮半島長久以來形成的文治主義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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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國子監

朝鮮王朝時期科舉制度進入完善階段,規定三年一考。不過朝鮮王朝的別試多種多樣。

所謂“別試”,是區別式年試的科舉考試。式年試是定製的三年一考的科舉考試,是國家正式考試。而別試是根據特殊情況安排的考試,隨意性強。

別試的種類主要包括增廣試、別試、春塘臺試、謁聖試等。這些考試幾乎都是臨時開科的,如經常舉行的增廣試,是每逢國家有大的喜事要舉行慶典時舉辦的,如果多件喜事重疊,那就要舉行大增廣試,文科生員進士科、武科、雜科都要開科。

如此名目繁雜的考試在朝鮮王朝一朝共舉行過581次,加上163次式年試,共計745次。另外,通過這些考試共選拔了14620名及第者,包括式年試及第者6030和別試及第者8590名。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李氏朝鮮的開創者李成桂

朝鮮王朝實行科舉制500餘年,平均每年要舉行科考約1.5次。拔擢29人。對比同時期的中國,明清兩朝則遵循三年一開科的科舉制度。明清兩朝開科舉530餘年,共舉行174次式年試,別試26次(恩科26次),合計202次。

高麗初期頻繁開科,主要是封建統治者出於治國和加強王權的考慮,希望多多地選拔人才為己所用。但是因為兩班貴族的強勢,科舉制度最終依附於兩班,成為兩班柄國的工具。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兩班體制更加完備,科舉完全就是兩班階層的後備。由於兩班子弟不滿入仕機會太少,並且中低層兩班希望更快地得到晉升機會,所以朝鮮王朝才可設了如此名目繁多的科舉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時期科舉盛況

三、文武兩科地位的差別

高麗時代初創科舉,但是沒有武科。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太祖李成桂要求文科兩科都要重視,“不得偏廢”。太祖二年(1393年)始置武科,但是到了太宗八年(1408年)才開始實行。

李成桂的即位詔書中雖然言明文武兩科要一視同仁,但是在後來的具體實行中明顯可以看出二者的差異。首先,就式年試的錄取人數來說,武舉及第人數為28人,少於文科及第的33人。

其次,武科及第者的錄用率上低於文科及第者。一者,武散階中不設二品以上的官階,並且武官中的高位都是文官兼任的,這使得武官進階困難;二者,武科及第者在錄用的官階上也低於文科。

再次,在戰爭期間,武科的地位也沒有大的變化,甚至被“萬科”取代。朝鮮王朝中期,東北亞國際局勢發生變化,日本多次向朝鮮半島發起挑戰,1592年日本出兵朝鮮半島,釀成“壬辰倭亂”。在這之後,中國東北的後金勢力興起,朝鮮半島爆發了“丙子胡亂”。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武將的地位還是偏低的

在外患嚴重的情況下,國家需要大量軍事人才。因此,武科發生畸變,形成“萬科”。

宣祖二十九年(1596年),閒山島舉行科舉,錄取了許多邊防戰士。宣祖三十五年(1602年)開設“舟師科”,在巨濟、釜山、全羅道的鯨島以及古今島取士17000餘人。同年冬,再開舟師科,錄取1600人。光海君十一年(1619年),朝鮮邊境告急,朝廷頒旨多個海島開設萬科,選拔武官萬餘人。

萬科取士是在國家危機的情況下舉行的,不僅取士數量龐大,而且容易考取,因此許多出身低賤的人都去應試。這樣一來,傳統的武科仍然遭受冷落。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壬辰倭亂

最後,武科在朝鮮的地位不如武舉在中國的地位。總體上來看,中國封建王朝自從創制武舉開始,就很重視它的作用。

唐朝時期,武則天首創武舉,大大提升武人的地位,培養國家的尚武之風。唐朝的武狀元官至侍郎,即便是武舉人也是風光無限,受人尊重;

兩宋武舉制度發展更加完備,但是因為宋朝文風盛行,所以武官需要參加文化考試,以期武舉及第者文武兼備;

元明兩朝武舉遭遇冷落,元朝用武將廕襲制度取代武舉,甚至很長一段時間不設科舉;

而明朝重視文治,拋卻武舉,到弘治六年(1493年)才重開武舉,並且規定六年一考;

清朝則是武舉發展的鼎盛期,對於武舉及第者賞賜尤其豐厚。武狀元授三品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遊擊,武探花授正四品都司。康熙年間,武舉及第者授職發生變化,一般人授營職,可直接帶兵;另一半授衛職,守衛宮廷。讓剛剛中舉的武人或領兵或守衛宮廷,由此可以看出清朝對於武舉制度的重視。

而反觀朝鮮武舉,不但本身不設狀元,而且甲科及第者只能授予從七品職,中朝武舉在本國的地位高下立判。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江南貢院——中國古代最大的科舉考場

武科長期遭受冷遇,實際上是朝鮮半島兩班階層內部鬥爭的表現。

高麗初期,開國功臣、新羅六頭品和地方豪族為文武兩班,光宗時期清洗了大批功臣,並推行科舉制度,抑制地方豪族。到了成宗14年(996年),高麗實行文武散階制度。為了抑制地方豪族勢力,突出文臣的地位,朝廷只給武班散階。這樣一來,就形成了“文尊武卑”的局面,武臣在政治品級上低於文臣,在經濟待遇上同樣低於文臣。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肅清了功臣勢力,並且廢除私兵制,國家掌握了軍隊,王權得到加強。這樣一來,王權對兩班形成有效的牽制,能夠均衡兩班勢力,不至於出現高麗時代文臣“一邊倒”的局面。但是武科的地位依然不能和文科相比,這與朝鮮半島長久以來形成的文治主義有很大關係。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半島兩班階層內部鬥爭

結語:中國開科舉,一方面是為了從民間選拔人才,另一方面是為封建官僚集團服務。高麗和朝鮮王朝的封建官僚集團是兩班階層,他們對於朝鮮王權的影響比中國士大夫階層對皇權的影響更甚。因此,朝鮮兩班階層對於科舉制度的掌控力度也甚於中國。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特點的形成,與兩班社會有著密切關係。

參考文獻:

李成茂 《高麗朝鮮兩朝的科舉制度》

李基白 《韓國史新論》

田以麟 《朝鮮半島科舉制度興衰芻議》

李東輝 《試論朝鮮科舉制》

王樹宏 《中國曆代武舉制度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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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子君侃史

科舉是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重要途徑,在中國存續1300餘年的歷史中,科舉為中國封建王朝輸送了大量的治國之士。

中國的科舉制度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封建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於世界其他國家的選官制度也都有積極的借鑑作用。與中國毗鄰的朝鮮半島對於中國科舉制度的學習最為徹底,並且不失其特點。

與中國科舉制度相比,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有三個方面的特點最為明顯:其一,允許官員參加考試;其二,開科數量多,名目複雜;其三,武科長期受到壓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這三個特點。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也是有科舉的

一、官員的應試

在中國的科舉考試中,從未有過官員赴試的情況。中國封建王朝都有自己的官吏升降辦法,以明朝為例: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黜陟至。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外官三年一朝……倉館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

相比於此,朝鮮半島的科舉制度則允許官員參加科舉考試。

在高麗時代,同正職、檢校職、添設職等流內散職是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的。雖然原則上來說,在高麗時代,除去“五逆、五賊、不忠不孝、鄉部曲、雜類子孫”之外,其他人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官員參試還是一種特殊現象。

起初,高麗朝規定現職官員中只允許六品以下的參下官應試,並且應試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朝鮮王朝時期,官員應試成為定製。據《經國大典》記載:“文科,堂下官許赴,臨時稟旨。武科同”。除去式年試,官員還可參加別試,如據《續大典》記載,“文臣庭試……堂上官三品以下許赴”,等等。從上記載可以看出,朝鮮王朝對於官員應試放寬了限制,將允許赴試的範圍擴大到三品以下的官員。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金榜題名

那麼,為何高麗和朝鮮王朝都允許官員應舉,甚至形成定製呢?

首先,高麗王朝是出於安撫兩班的目的。高麗是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它的出現為良民階層進入官僚體系提供了途徑,而且科舉出身的人能夠更快地得到晉升。

相比之下,通過門蔭、薦舉等途徑進入朝廷的官僚子弟,他們的官位低下,晉升速度非常慢。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強大,為了拉擾兩班,統治者不得不安撫這些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允許他們參加科舉考試。

其次,這是兩班階層保護自身利益的表現。不管是高麗還是朝鮮王朝,統治者都沒有形成至高無上的王權,政務均是兩班把持。因此,兩班階層必然要竭力保護自身的利益。

高麗光宗9年(958年)5月,光宗採用後周人雙翼的建議引進中國科舉制度。從本意上說,光宗是希望用新的選官方式來更多地拔擢民間的人才,以此來構建類似於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強化王權。但是由於高麗初期地方豪族勢力龐大,高麗王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不得不聯合中央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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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進行的古代科舉體驗活動

隨著光宗改革的失敗,新即位的成宗不得不採納崔承老的建議,構建起一個官僚貴族的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下,兩班貴族佔據主動權,所以科舉制最終要被兩班貴族所利用。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王權得到強化,但是兩班官僚體制也得到加強。朝鮮太祖李成桂即位時在詔書上言明:“文武兩科,不可偏廢”,這實際上就是為文武兩班輸送人才,保證兩班體制的完備。在這種情況下,兩班階層對科舉的控制更加強化。

朝鮮王朝時期,高麗時期的許多銓選方法被棄用,只留下科舉和門蔭。顯然,門蔭制度是方便官僚子弟進入仕途的,但是能夠享受這種優惠的必須是三品以上官員,這樣一來範圍就狹小了很多。但是在兩班的把持下,許多通過門蔭進入仕途的官員可以通過科舉大幅度晉升

一般來說,在李王朝時期,官員要從從九品官升到正三品官,至少需要39年,這還是在仕途暢通的情況下。但是一旦在文科中中舉,丙科進士可以加階一等,乙科進士可以加階二等,甲科進士可以加階三等,若是得中頭名狀元可以連升四級。相比之下,在職官員當然更樂意參加科舉來謀求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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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時代科舉考試再現

二、繁多的開科數量和名目

高麗時期科舉制正式建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高麗初期的科舉制度非常不完善,開科沒有固定的時間。直到宣宗王時期,才定製為三年一考,憲宗王時期又改成兩年一考,後來索性改為一年一考或隨時開科。

除了正式的科舉考試外,國學生還可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參加類似科舉的考試。

高麗的國立學分校為七齋、國子監(包括國子學、太學和四文學)和五部學堂。

官員子弟在國子監六年,就可以參加禮部主持的“東堂試”(科舉的一種)。此外,國子監生還可通過升補試升入七齋,在七齋攻讀三年期滿後可以進行一次學校考試,即“考藝試”。分數達到14分或以上者,可以直接參加東堂試的終場,獲得13分或以下到4分以上可直接進入東堂試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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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朝鮮國子監

朝鮮王朝時期科舉制度進入完善階段,規定三年一考。不過朝鮮王朝的別試多種多樣。

所謂“別試”,是區別式年試的科舉考試。式年試是定製的三年一考的科舉考試,是國家正式考試。而別試是根據特殊情況安排的考試,隨意性強。

別試的種類主要包括增廣試、別試、春塘臺試、謁聖試等。這些考試幾乎都是臨時開科的,如經常舉行的增廣試,是每逢國家有大的喜事要舉行慶典時舉辦的,如果多件喜事重疊,那就要舉行大增廣試,文科生員進士科、武科、雜科都要開科。

如此名目繁雜的考試在朝鮮王朝一朝共舉行過581次,加上163次式年試,共計745次。另外,通過這些考試共選拔了14620名及第者,包括式年試及第者6030和別試及第者859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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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朝鮮的開創者李成桂

朝鮮王朝實行科舉制500餘年,平均每年要舉行科考約1.5次。拔擢29人。對比同時期的中國,明清兩朝則遵循三年一開科的科舉制度。明清兩朝開科舉530餘年,共舉行174次式年試,別試26次(恩科26次),合計202次。

高麗初期頻繁開科,主要是封建統治者出於治國和加強王權的考慮,希望多多地選拔人才為己所用。但是因為兩班貴族的強勢,科舉制度最終依附於兩班,成為兩班柄國的工具。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兩班體制更加完備,科舉完全就是兩班階層的後備。由於兩班子弟不滿入仕機會太少,並且中低層兩班希望更快地得到晉升機會,所以朝鮮王朝才可設了如此名目繁多的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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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時期科舉盛況

三、文武兩科地位的差別

高麗時代初創科舉,但是沒有武科。到了朝鮮王朝時期,太祖李成桂要求文科兩科都要重視,“不得偏廢”。太祖二年(1393年)始置武科,但是到了太宗八年(1408年)才開始實行。

李成桂的即位詔書中雖然言明文武兩科要一視同仁,但是在後來的具體實行中明顯可以看出二者的差異。首先,就式年試的錄取人數來說,武舉及第人數為28人,少於文科及第的33人。

其次,武科及第者的錄用率上低於文科及第者。一者,武散階中不設二品以上的官階,並且武官中的高位都是文官兼任的,這使得武官進階困難;二者,武科及第者在錄用的官階上也低於文科。

再次,在戰爭期間,武科的地位也沒有大的變化,甚至被“萬科”取代。朝鮮王朝中期,東北亞國際局勢發生變化,日本多次向朝鮮半島發起挑戰,1592年日本出兵朝鮮半島,釀成“壬辰倭亂”。在這之後,中國東北的後金勢力興起,朝鮮半島爆發了“丙子胡亂”。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古代朝鮮武將的地位還是偏低的

在外患嚴重的情況下,國家需要大量軍事人才。因此,武科發生畸變,形成“萬科”。

宣祖二十九年(1596年),閒山島舉行科舉,錄取了許多邊防戰士。宣祖三十五年(1602年)開設“舟師科”,在巨濟、釜山、全羅道的鯨島以及古今島取士17000餘人。同年冬,再開舟師科,錄取1600人。光海君十一年(1619年),朝鮮邊境告急,朝廷頒旨多個海島開設萬科,選拔武官萬餘人。

萬科取士是在國家危機的情況下舉行的,不僅取士數量龐大,而且容易考取,因此許多出身低賤的人都去應試。這樣一來,傳統的武科仍然遭受冷落。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壬辰倭亂

最後,武科在朝鮮的地位不如武舉在中國的地位。總體上來看,中國封建王朝自從創制武舉開始,就很重視它的作用。

唐朝時期,武則天首創武舉,大大提升武人的地位,培養國家的尚武之風。唐朝的武狀元官至侍郎,即便是武舉人也是風光無限,受人尊重;

兩宋武舉制度發展更加完備,但是因為宋朝文風盛行,所以武官需要參加文化考試,以期武舉及第者文武兼備;

元明兩朝武舉遭遇冷落,元朝用武將廕襲制度取代武舉,甚至很長一段時間不設科舉;

而明朝重視文治,拋卻武舉,到弘治六年(1493年)才重開武舉,並且規定六年一考;

清朝則是武舉發展的鼎盛期,對於武舉及第者賞賜尤其豐厚。武狀元授三品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遊擊,武探花授正四品都司。康熙年間,武舉及第者授職發生變化,一般人授營職,可直接帶兵;另一半授衛職,守衛宮廷。讓剛剛中舉的武人或領兵或守衛宮廷,由此可以看出清朝對於武舉制度的重視。

而反觀朝鮮武舉,不但本身不設狀元,而且甲科及第者只能授予從七品職,中朝武舉在本國的地位高下立判。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江南貢院——中國古代最大的科舉考場

武科長期遭受冷遇,實際上是朝鮮半島兩班階層內部鬥爭的表現。

高麗初期,開國功臣、新羅六頭品和地方豪族為文武兩班,光宗時期清洗了大批功臣,並推行科舉制度,抑制地方豪族。到了成宗14年(996年),高麗實行文武散階制度。為了抑制地方豪族勢力,突出文臣的地位,朝廷只給武班散階。這樣一來,就形成了“文尊武卑”的局面,武臣在政治品級上低於文臣,在經濟待遇上同樣低於文臣。

到了朝鮮王朝時期,肅清了功臣勢力,並且廢除私兵制,國家掌握了軍隊,王權得到加強。這樣一來,王權對兩班形成有效的牽制,能夠均衡兩班勢力,不至於出現高麗時代文臣“一邊倒”的局面。但是武科的地位依然不能和文科相比,這與朝鮮半島長久以來形成的文治主義有很大關係。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朝鮮半島兩班階層內部鬥爭

結語:中國開科舉,一方面是為了從民間選拔人才,另一方面是為封建官僚集團服務。高麗和朝鮮王朝的封建官僚集團是兩班階層,他們對於朝鮮王權的影響比中國士大夫階層對皇權的影響更甚。因此,朝鮮兩班階層對於科舉制度的掌控力度也甚於中國。朝鮮半島科舉制度的特點的形成,與兩班社會有著密切關係。

參考文獻:

李成茂 《高麗朝鮮兩朝的科舉制度》

李基白 《韓國史新論》

田以麟 《朝鮮半島科舉制度興衰芻議》

李東輝 《試論朝鮮科舉制》

王樹宏 《中國曆代武舉制度述略》


“變了味”的科舉——看古代朝鮮科舉制度有別於中國的三個特點

承自中國卻又“特立獨行”,看兩班階層把持下的古代朝鮮科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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