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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中央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結合社會事業發展需要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及職位空缺情況,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制定具體方案並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為武平縣屬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計劃招聘人數33人,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職位年齡要求為35週歲及以下的:1983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職位年齡要求為30週歲及以下的:1988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對應專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③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④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⑤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下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⑦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另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指: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職位,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的招聘職位。

6、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7、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須徵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應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2、招聘範圍為“龍巖市”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為:2019年8月12日前的常住戶口在龍巖市或籍貫屬龍巖市或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龍巖市居住證的報考者;龍巖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應屆畢業生;龍巖市外高校的龍巖生源應往屆畢業生。招考範圍為“武平縣”或“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報考公安部門招聘職位的除外)。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招考職位要求學歷類別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和非國民教育形式(黨校、軍事院校、依法經國家批准辦學的民辦高校、二級院校等)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5、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具體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網查詢)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招考職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職位,限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准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隻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註明的專業為準;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標註的專業為準。

6、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於報考本次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根據《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註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

7、招考職位中註明“專門職位”的,專門面向在我縣(含我縣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武平以外地區)參加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服役期滿且於2019年8月12日前退役的武平籍大學生退役士兵進行招考,統一不加分。不屬上述類型的考生不得報考。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得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人力資源開發股,聯繫電話:0597-3230836。

(三)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須提交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照3張、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複印件,以及填好的《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在編人員需先把填好的表格提交給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應慎重選擇報考職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四)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費用

1、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報名費80元/人;因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等被取消報考資格的人員,報名費不予退還。

2、屬農村特困人員或城市低保人員的報考者可申請減免報名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複印件。

(六)加分申報

1、加分項目。如有參加設區市以上的服務基層項目(包括: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取得服務證書和行將期滿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以及符合閩人發〔2006〕10號等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員(主要對象為省級以上比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退役運動員和部分退役士兵),報考“專門職位”以外的職位且符合職位報考條件,依據相關加分政策進行筆試成績加分。

2、申報要求。符合相關筆試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還需填報《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1份(現場領取填寫),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逾期不予受理,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3、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並承擔相關責任。

4、筆試成績合格的方可享受以上加分待遇,所加分值計入筆試成績原始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運動員,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七)其它事項

1、請報考者務必於9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費繳交票據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准考證》。按照《筆試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有關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相關信息將通過“武平縣人民政府網”(www.wp.gov.cn)、“武平網”(www.wuping.gov.cn)以及“武平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繫電話在公開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繫造成影響公開招聘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開考條件:報名結束後,各職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武平縣人社局同意並報龍巖市人社局審核批准後,予以開考或不開考;無人報考的,不予開考。

2、筆試由武平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委託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制卷、評卷。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均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筆試地點:設在武平縣城區,詳見《筆試准考證》。

6、筆試合格線:將“職位資格條件”中“文化程度”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大專及以上”分別設置筆試合格線,合格線逢五逢十設置。切線規則:將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平均分下調至逢五逢十的分數即為合格線(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線即為65分,依此類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則合格線下調5分(如:平均分為55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為60分,合格線即為55分,依此類推)。

(二)資格複核和麵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含筆試卷面成績和經審核認定的加分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相同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後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併確定為面試人選。

2、資格複核。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在名單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攜帶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原件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資格複核主要是再次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資格複核的考生、資格複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經資格複核合格的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核發《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經資格複核合格進入面試的報考者中,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3天下午5:30之前,由本人書面向武平縣人社局提出放棄面試聲明;經武平縣人社局確認後,相應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進行遞補。

(5)相關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從相應職位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面試人選由武平縣人社局通知,並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書》。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應職位面試人選空缺,不進行遞補:①資格複核合格人員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未按要求聲明放棄且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③遞補的面試人選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未進行資格複核的。

3、面試時間及地點。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名單及各職位的面試時間安排將在相應網站公佈;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武平縣人社局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5、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原件。

(2)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相應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60分;若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該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相關職位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分報考職位從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高者、筆試卷面成績高者。如果仍然並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為準。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要求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各項目的體檢(體檢時懷孕者及來例假者暫不參加部分項目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失信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遞補

因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或考核不合格、體檢考核合格後自願放棄,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從已參加面試且成績達到面試合格線者中分職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並進行體檢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後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武平縣人社局通知擬聘用人員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

(三)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並由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確定聘用關係。受聘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拒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受聘人員除考錄公務員(參公)或特殊情況外,應按聘用合同要求服務期滿後方可申請調整工作單位。

擬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訂了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手續。如有隱瞞,後果自負。

(四)受聘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按照武平縣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六、注意事項

1、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考試結束後,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委託專門機構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範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聘用公示等環節後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後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在武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由武平縣紀委駐武平縣人社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7-3230836。

附件:

1、《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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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中央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結合社會事業發展需要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及職位空缺情況,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制定具體方案並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為武平縣屬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計劃招聘人數33人,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職位年齡要求為35週歲及以下的:1983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職位年齡要求為30週歲及以下的:1988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對應專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③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④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⑤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下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⑦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另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指: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職位,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的招聘職位。

6、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7、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須徵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應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2、招聘範圍為“龍巖市”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為:2019年8月12日前的常住戶口在龍巖市或籍貫屬龍巖市或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龍巖市居住證的報考者;龍巖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應屆畢業生;龍巖市外高校的龍巖生源應往屆畢業生。招考範圍為“武平縣”或“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報考公安部門招聘職位的除外)。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招考職位要求學歷類別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和非國民教育形式(黨校、軍事院校、依法經國家批准辦學的民辦高校、二級院校等)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5、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具體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網查詢)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招考職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職位,限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准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隻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註明的專業為準;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標註的專業為準。

6、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於報考本次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根據《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註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

7、招考職位中註明“專門職位”的,專門面向在我縣(含我縣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武平以外地區)參加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服役期滿且於2019年8月12日前退役的武平籍大學生退役士兵進行招考,統一不加分。不屬上述類型的考生不得報考。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得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人力資源開發股,聯繫電話:0597-3230836。

(三)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須提交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照3張、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複印件,以及填好的《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在編人員需先把填好的表格提交給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應慎重選擇報考職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四)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費用

1、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報名費80元/人;因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等被取消報考資格的人員,報名費不予退還。

2、屬農村特困人員或城市低保人員的報考者可申請減免報名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複印件。

(六)加分申報

1、加分項目。如有參加設區市以上的服務基層項目(包括: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取得服務證書和行將期滿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以及符合閩人發〔2006〕10號等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員(主要對象為省級以上比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退役運動員和部分退役士兵),報考“專門職位”以外的職位且符合職位報考條件,依據相關加分政策進行筆試成績加分。

2、申報要求。符合相關筆試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還需填報《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1份(現場領取填寫),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逾期不予受理,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3、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並承擔相關責任。

4、筆試成績合格的方可享受以上加分待遇,所加分值計入筆試成績原始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運動員,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七)其它事項

1、請報考者務必於9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費繳交票據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准考證》。按照《筆試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有關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相關信息將通過“武平縣人民政府網”(www.wp.gov.cn)、“武平網”(www.wuping.gov.cn)以及“武平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繫電話在公開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繫造成影響公開招聘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開考條件:報名結束後,各職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武平縣人社局同意並報龍巖市人社局審核批准後,予以開考或不開考;無人報考的,不予開考。

2、筆試由武平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委託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制卷、評卷。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均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筆試地點:設在武平縣城區,詳見《筆試准考證》。

6、筆試合格線:將“職位資格條件”中“文化程度”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大專及以上”分別設置筆試合格線,合格線逢五逢十設置。切線規則:將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平均分下調至逢五逢十的分數即為合格線(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線即為65分,依此類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則合格線下調5分(如:平均分為55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為60分,合格線即為55分,依此類推)。

(二)資格複核和麵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含筆試卷面成績和經審核認定的加分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相同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後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併確定為面試人選。

2、資格複核。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在名單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攜帶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原件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資格複核主要是再次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資格複核的考生、資格複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經資格複核合格的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核發《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經資格複核合格進入面試的報考者中,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3天下午5:30之前,由本人書面向武平縣人社局提出放棄面試聲明;經武平縣人社局確認後,相應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進行遞補。

(5)相關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從相應職位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面試人選由武平縣人社局通知,並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書》。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應職位面試人選空缺,不進行遞補:①資格複核合格人員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未按要求聲明放棄且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③遞補的面試人選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未進行資格複核的。

3、面試時間及地點。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名單及各職位的面試時間安排將在相應網站公佈;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武平縣人社局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5、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原件。

(2)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相應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60分;若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該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相關職位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分報考職位從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高者、筆試卷面成績高者。如果仍然並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為準。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要求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各項目的體檢(體檢時懷孕者及來例假者暫不參加部分項目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失信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遞補

因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或考核不合格、體檢考核合格後自願放棄,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從已參加面試且成績達到面試合格線者中分職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並進行體檢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後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武平縣人社局通知擬聘用人員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

(三)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並由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確定聘用關係。受聘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拒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受聘人員除考錄公務員(參公)或特殊情況外,應按聘用合同要求服務期滿後方可申請調整工作單位。

擬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訂了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手續。如有隱瞞,後果自負。

(四)受聘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按照武平縣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六、注意事項

1、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考試結束後,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委託專門機構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範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聘用公示等環節後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後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在武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由武平縣紀委駐武平縣人社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7-3230836。

附件:

1、《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以下圖片可點擊放大查看)

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中央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結合社會事業發展需要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及職位空缺情況,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制定具體方案並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為武平縣屬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計劃招聘人數33人,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職位年齡要求為35週歲及以下的:1983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職位年齡要求為30週歲及以下的:1988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對應專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③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④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⑤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下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⑦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另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指: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職位,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的招聘職位。

6、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7、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須徵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應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2、招聘範圍為“龍巖市”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為:2019年8月12日前的常住戶口在龍巖市或籍貫屬龍巖市或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龍巖市居住證的報考者;龍巖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應屆畢業生;龍巖市外高校的龍巖生源應往屆畢業生。招考範圍為“武平縣”或“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報考公安部門招聘職位的除外)。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招考職位要求學歷類別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和非國民教育形式(黨校、軍事院校、依法經國家批准辦學的民辦高校、二級院校等)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5、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具體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網查詢)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招考職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職位,限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准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隻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註明的專業為準;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標註的專業為準。

6、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於報考本次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根據《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註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

7、招考職位中註明“專門職位”的,專門面向在我縣(含我縣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武平以外地區)參加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服役期滿且於2019年8月12日前退役的武平籍大學生退役士兵進行招考,統一不加分。不屬上述類型的考生不得報考。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得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人力資源開發股,聯繫電話:0597-3230836。

(三)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須提交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照3張、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複印件,以及填好的《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在編人員需先把填好的表格提交給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應慎重選擇報考職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四)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費用

1、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報名費80元/人;因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等被取消報考資格的人員,報名費不予退還。

2、屬農村特困人員或城市低保人員的報考者可申請減免報名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複印件。

(六)加分申報

1、加分項目。如有參加設區市以上的服務基層項目(包括: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取得服務證書和行將期滿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以及符合閩人發〔2006〕10號等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員(主要對象為省級以上比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退役運動員和部分退役士兵),報考“專門職位”以外的職位且符合職位報考條件,依據相關加分政策進行筆試成績加分。

2、申報要求。符合相關筆試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還需填報《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1份(現場領取填寫),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逾期不予受理,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3、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並承擔相關責任。

4、筆試成績合格的方可享受以上加分待遇,所加分值計入筆試成績原始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運動員,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七)其它事項

1、請報考者務必於9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費繳交票據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准考證》。按照《筆試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有關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相關信息將通過“武平縣人民政府網”(www.wp.gov.cn)、“武平網”(www.wuping.gov.cn)以及“武平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繫電話在公開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繫造成影響公開招聘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開考條件:報名結束後,各職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武平縣人社局同意並報龍巖市人社局審核批准後,予以開考或不開考;無人報考的,不予開考。

2、筆試由武平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委託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制卷、評卷。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均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筆試地點:設在武平縣城區,詳見《筆試准考證》。

6、筆試合格線:將“職位資格條件”中“文化程度”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大專及以上”分別設置筆試合格線,合格線逢五逢十設置。切線規則:將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平均分下調至逢五逢十的分數即為合格線(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線即為65分,依此類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則合格線下調5分(如:平均分為55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為60分,合格線即為55分,依此類推)。

(二)資格複核和麵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含筆試卷面成績和經審核認定的加分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相同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後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併確定為面試人選。

2、資格複核。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在名單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攜帶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原件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資格複核主要是再次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資格複核的考生、資格複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經資格複核合格的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核發《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經資格複核合格進入面試的報考者中,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3天下午5:30之前,由本人書面向武平縣人社局提出放棄面試聲明;經武平縣人社局確認後,相應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進行遞補。

(5)相關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從相應職位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面試人選由武平縣人社局通知,並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書》。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應職位面試人選空缺,不進行遞補:①資格複核合格人員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未按要求聲明放棄且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③遞補的面試人選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未進行資格複核的。

3、面試時間及地點。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名單及各職位的面試時間安排將在相應網站公佈;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武平縣人社局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5、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原件。

(2)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相應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60分;若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該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相關職位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分報考職位從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高者、筆試卷面成績高者。如果仍然並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為準。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要求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各項目的體檢(體檢時懷孕者及來例假者暫不參加部分項目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失信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遞補

因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或考核不合格、體檢考核合格後自願放棄,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從已參加面試且成績達到面試合格線者中分職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並進行體檢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後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武平縣人社局通知擬聘用人員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

(三)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並由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確定聘用關係。受聘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拒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受聘人員除考錄公務員(參公)或特殊情況外,應按聘用合同要求服務期滿後方可申請調整工作單位。

擬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訂了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手續。如有隱瞞,後果自負。

(四)受聘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按照武平縣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六、注意事項

1、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考試結束後,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委託專門機構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範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聘用公示等環節後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後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在武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由武平縣紀委駐武平縣人社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7-3230836。

附件:

1、《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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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2、《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中央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結合社會事業發展需要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及職位空缺情況,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制定具體方案並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為武平縣屬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計劃招聘人數33人,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職位年齡要求為35週歲及以下的:1983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職位年齡要求為30週歲及以下的:1988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對應專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③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④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⑤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下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⑦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另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指: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職位,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的招聘職位。

6、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7、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須徵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應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2、招聘範圍為“龍巖市”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為:2019年8月12日前的常住戶口在龍巖市或籍貫屬龍巖市或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龍巖市居住證的報考者;龍巖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應屆畢業生;龍巖市外高校的龍巖生源應往屆畢業生。招考範圍為“武平縣”或“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報考公安部門招聘職位的除外)。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招考職位要求學歷類別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和非國民教育形式(黨校、軍事院校、依法經國家批准辦學的民辦高校、二級院校等)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5、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具體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網查詢)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招考職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職位,限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准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隻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註明的專業為準;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標註的專業為準。

6、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於報考本次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根據《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註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

7、招考職位中註明“專門職位”的,專門面向在我縣(含我縣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武平以外地區)參加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服役期滿且於2019年8月12日前退役的武平籍大學生退役士兵進行招考,統一不加分。不屬上述類型的考生不得報考。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得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人力資源開發股,聯繫電話:0597-3230836。

(三)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須提交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照3張、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複印件,以及填好的《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在編人員需先把填好的表格提交給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應慎重選擇報考職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四)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費用

1、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報名費80元/人;因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等被取消報考資格的人員,報名費不予退還。

2、屬農村特困人員或城市低保人員的報考者可申請減免報名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複印件。

(六)加分申報

1、加分項目。如有參加設區市以上的服務基層項目(包括: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取得服務證書和行將期滿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以及符合閩人發〔2006〕10號等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員(主要對象為省級以上比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退役運動員和部分退役士兵),報考“專門職位”以外的職位且符合職位報考條件,依據相關加分政策進行筆試成績加分。

2、申報要求。符合相關筆試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還需填報《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1份(現場領取填寫),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逾期不予受理,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3、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並承擔相關責任。

4、筆試成績合格的方可享受以上加分待遇,所加分值計入筆試成績原始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運動員,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七)其它事項

1、請報考者務必於9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費繳交票據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准考證》。按照《筆試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有關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相關信息將通過“武平縣人民政府網”(www.wp.gov.cn)、“武平網”(www.wuping.gov.cn)以及“武平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繫電話在公開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繫造成影響公開招聘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開考條件:報名結束後,各職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武平縣人社局同意並報龍巖市人社局審核批准後,予以開考或不開考;無人報考的,不予開考。

2、筆試由武平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委託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制卷、評卷。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均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筆試地點:設在武平縣城區,詳見《筆試准考證》。

6、筆試合格線:將“職位資格條件”中“文化程度”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大專及以上”分別設置筆試合格線,合格線逢五逢十設置。切線規則:將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平均分下調至逢五逢十的分數即為合格線(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線即為65分,依此類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則合格線下調5分(如:平均分為55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為60分,合格線即為55分,依此類推)。

(二)資格複核和麵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含筆試卷面成績和經審核認定的加分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相同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後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併確定為面試人選。

2、資格複核。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在名單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攜帶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原件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資格複核主要是再次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資格複核的考生、資格複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經資格複核合格的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核發《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經資格複核合格進入面試的報考者中,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3天下午5:30之前,由本人書面向武平縣人社局提出放棄面試聲明;經武平縣人社局確認後,相應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進行遞補。

(5)相關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從相應職位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面試人選由武平縣人社局通知,並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書》。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應職位面試人選空缺,不進行遞補:①資格複核合格人員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未按要求聲明放棄且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③遞補的面試人選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未進行資格複核的。

3、面試時間及地點。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名單及各職位的面試時間安排將在相應網站公佈;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武平縣人社局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5、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原件。

(2)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相應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60分;若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該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相關職位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分報考職位從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高者、筆試卷面成績高者。如果仍然並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為準。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要求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各項目的體檢(體檢時懷孕者及來例假者暫不參加部分項目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失信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遞補

因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或考核不合格、體檢考核合格後自願放棄,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從已參加面試且成績達到面試合格線者中分職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並進行體檢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後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武平縣人社局通知擬聘用人員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

(三)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並由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確定聘用關係。受聘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拒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受聘人員除考錄公務員(參公)或特殊情況外,應按聘用合同要求服務期滿後方可申請調整工作單位。

擬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訂了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手續。如有隱瞞,後果自負。

(四)受聘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按照武平縣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六、注意事項

1、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考試結束後,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委託專門機構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範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聘用公示等環節後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後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在武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由武平縣紀委駐武平縣人社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7-3230836。

附件:

1、《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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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2、《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6日

編輯:鍾麗萍

"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中央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結合社會事業發展需要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及職位空缺情況,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制定具體方案並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為武平縣屬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計劃招聘人數33人,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職位年齡要求為35週歲及以下的:1983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職位年齡要求為30週歲及以下的:1988年8月12日及以後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對應專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③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④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⑤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下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⑦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另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指: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職位,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的招聘職位。

6、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7、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須徵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應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2、招聘範圍為“龍巖市”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為:2019年8月12日前的常住戶口在龍巖市或籍貫屬龍巖市或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龍巖市居住證的報考者;龍巖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應屆畢業生;龍巖市外高校的龍巖生源應往屆畢業生。招考範圍為“武平縣”或“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報考公安部門招聘職位的除外)。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招考職位要求學歷類別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和非國民教育形式(黨校、軍事院校、依法經國家批准辦學的民辦高校、二級院校等)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5、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具體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網查詢)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招考職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職位,限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准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隻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註明的專業為準;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標註的專業為準。

6、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於報考本次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根據《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註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

7、招考職位中註明“專門職位”的,專門面向在我縣(含我縣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武平以外地區)參加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服役期滿且於2019年8月12日前退役的武平籍大學生退役士兵進行招考,統一不加分。不屬上述類型的考生不得報考。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得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人力資源開發股,聯繫電話:0597-3230836。

(三)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須提交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照3張、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複印件,以及填好的《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在編人員需先把填好的表格提交給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應慎重選擇報考職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四)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費用

1、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報名費80元/人;因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等被取消報考資格的人員,報名費不予退還。

2、屬農村特困人員或城市低保人員的報考者可申請減免報名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複印件。

(六)加分申報

1、加分項目。如有參加設區市以上的服務基層項目(包括: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取得服務證書和行將期滿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以及符合閩人發〔2006〕10號等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員(主要對象為省級以上比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退役運動員和部分退役士兵),報考“專門職位”以外的職位且符合職位報考條件,依據相關加分政策進行筆試成績加分。

2、申報要求。符合相關筆試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還需填報《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1份(現場領取填寫),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逾期不予受理,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3、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並承擔相關責任。

4、筆試成績合格的方可享受以上加分待遇,所加分值計入筆試成績原始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運動員,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七)其它事項

1、請報考者務必於9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費繳交票據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准考證》。按照《筆試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有關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相關信息將通過“武平縣人民政府網”(www.wp.gov.cn)、“武平網”(www.wuping.gov.cn)以及“武平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繫電話在公開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繫造成影響公開招聘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開考條件:報名結束後,各職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武平縣人社局同意並報龍巖市人社局審核批准後,予以開考或不開考;無人報考的,不予開考。

2、筆試由武平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委託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制卷、評卷。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均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筆試地點:設在武平縣城區,詳見《筆試准考證》。

6、筆試合格線:將“職位資格條件”中“文化程度”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大專及以上”分別設置筆試合格線,合格線逢五逢十設置。切線規則:將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平均分下調至逢五逢十的分數即為合格線(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線即為65分,依此類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則合格線下調5分(如:平均分為55分,合格線即為50分;平均分為60分,合格線即為55分,依此類推)。

(二)資格複核和麵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含筆試卷面成績和經審核認定的加分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相同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後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併確定為面試人選。

2、資格複核。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在名單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攜帶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原件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資格複核主要是再次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資格複核的考生、資格複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經資格複核合格的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核發《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經資格複核合格進入面試的報考者中,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3天下午5:30之前,由本人書面向武平縣人社局提出放棄面試聲明;經武平縣人社局確認後,相應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進行遞補。

(5)相關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從相應職位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面試人選由武平縣人社局通知,並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複核,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書》。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應職位面試人選空缺,不進行遞補:①資格複核合格人員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未按要求聲明放棄且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③遞補的面試人選在所報考職位面試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未進行資格複核的。

3、面試時間及地點。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名單及各職位的面試時間安排將在相應網站公佈;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武平縣人社局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5、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原件。

(2)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相應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60分;若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該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相關職位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分報考職位從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高者、筆試卷面成績高者。如果仍然並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為準。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要求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各項目的體檢(體檢時懷孕者及來例假者暫不參加部分項目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武平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失信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遞補

因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或考核不合格、體檢考核合格後自願放棄,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從已參加面試且成績達到面試合格線者中分職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並進行體檢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後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武平縣人社局通知擬聘用人員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

(三)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並由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確定聘用關係。受聘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拒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受聘人員除考錄公務員(參公)或特殊情況外,應按聘用合同要求服務期滿後方可申請調整工作單位。

擬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訂了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手續。如有隱瞞,後果自負。

(四)受聘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按照武平縣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六、注意事項

1、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考試結束後,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委託專門機構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範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聘用公示等環節後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後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在武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由武平縣紀委駐武平縣人社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7-3230836。

附件:

1、《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以下圖片可點擊放大查看)

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2、《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6日

編輯:鍾麗萍

計劃招聘33人!2019年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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