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1、筆試形式及內容:
筆試採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成績採取百分制計分。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類(A類)、醫學類(B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A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醫學類(B類)考試內容為衛生專業基礎知識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3、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規定的進入面試人員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在天橋區政府網上公佈。面試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地點(天橋區政府網另行通知)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1、筆試形式及內容:
筆試採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成績採取百分制計分。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類(A類)、醫學類(B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A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醫學類(B類)考試內容為衛生專業基礎知識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3、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規定的進入面試人員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在天橋區政府網上公佈。面試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地點(天橋區政府網另行通知)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按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2019年應聘天橋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並提供複印件。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凡發現與簡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在資格審查通過後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並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在網上公示。
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1、筆試形式及內容:
筆試採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成績採取百分制計分。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類(A類)、醫學類(B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A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醫學類(B類)考試內容為衛生專業基礎知識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3、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規定的進入面試人員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在天橋區政府網上公佈。面試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地點(天橋區政府網另行通知)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按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2019年應聘天橋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並提供複印件。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凡發現與簡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在資格審查通過後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並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在網上公示。
(三)面試
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採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成績採取百分制計算。
面試時間、地點和程序等具體事宜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並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範圍人選,若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範圍人選(在考察體檢時,對因棄權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