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強硬對抗審查終獲刑:貪錢'精確到小數點後3位'

張磊 傢俱 刑法 人民日報海外網 2019-06-09
他強硬對抗審查終獲刑:貪錢'精確到小數點後3位'

▶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賴雙平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黃創新 攝

2019年4月25日,北京市海淀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張磊注意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審判信息網發佈了一份刑事裁定書:駁回北京市海淀區圖書館原黨支部書記、館長賴雙平的上訴,維持原判。張磊仔細讀完裁定書的每一個字,不禁長出了一口氣。

張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賴雙平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表現出少有的頑固,這個案件的查處實屬不易。

蹊蹺會面暗藏“草蛇灰線”

2016年5月19日,在北京市海淀區圖書館東側馬路邊,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將一個袋子交給了一名50多歲的男子,一眨眼的工夫,兩人各自離去。

他倆不知道,3天前的5月16日,當時的海淀區檢察院反貪局接到實名舉報線索後,決定針對這名50多歲男子的問題開展初查。北京市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後,該案交由新成立的海淀區紀委監委第八審查調查室具體承辦。

年長男子名叫賴雙平,生於1962年。從200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海淀區圖書館館長,2017年1月任黨支部書記。

2016年5月底,類似的會面場景再次上演,不過這次賴雙平見的是一名30多歲的女性。

2016年8月初、8月底、10月、12月……有時在圖書館週邊,更多是在賴雙平家附近的橋洞下、馬路邊,總是匆匆一見,紙袋、布包、皮包……與賴雙平見面的人總帶著一個體量不小的包。

為什麼近期賴雙平會在辦公場所外有這麼多蹊蹺的會面?

調查組通過互聯網公開信息查詢發現,海淀區圖書館於2015年、2016年對幾項大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新舊兩館的“圖書自助借還系統”、新館的傢俱採購和音視頻設備採購等。

當時就有業內公司反映,新館傢俱採購項目招標一反常規,選在跨春節的時間節點發標,使得眾多本來有意競標者措手不及,結果一家業內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中標。

為避免打草驚蛇,調查組並沒有馬上正面接觸海淀區圖書館及其相關人員,而是先充分運用信息化調查手段,勾勒事件脈絡,進行大數據比對分析。

草蛇灰線,伏延千里。再不易察覺,只要走過,一定會留下痕跡。

三名主要“接頭人”進入調查組視線。

2016年5月19日與賴雙平會面的年輕男子名叫劉海文,是銘威公司負責人。該公司於2016年5月6日剛中標新館的音視頻設備採購項目。

會面次數最多的是艾瑪公司的邵正飛。2015年至2016年,該公司先後中標新舊兩館“圖書自助借還系統”。

30多歲的女性叫楊琴,來自大為公司,2016年初中標新館傢俱採購項目。

令人起疑的是,這幾家中標方在收到合同款後幾天之內,必有取出大額現金的行為。

根據這一疑點,調查組決定先以兩條線鎖定三個人展開調查。一條線是艾瑪公司,另一條是大為公司。

這中間還有個插曲:2016年10月底,賴雙平帶領海淀區圖書館工作人員一行6人在安徽銅陵開會期間,接受邵正飛安排的黃山遊覽。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海淀區紀委處分了賴雙平及其同事,並當作反面典型通報。

最初邵正飛和賴雙平只是在橋洞下匆匆交接,到後來邵正飛能坐到賴雙平車裡聊天,認識不到一年後,就同遊黃山了。

兩人關係的演進不禁讓人產生聯想:如果此案涉嫌賄賂犯罪,那麼賄賂犯罪屬於對合性犯罪,方式隱蔽,有罪證據極為稀缺。行、受賄雙方為了共同逃避打擊,極易形成攻守同盟,可能串供或者偽造、銷燬、轉移、隱匿證據。

“攻守同盟”中的一方會開口嗎?

風險與責任

當第八審查調查室主任汪蕾帶著調查組成員完成初核,一道選擇題擺在了張磊等區紀委監委領導面前。

下一步要不要採取留置措施?

案件涉嫌受賄犯罪,根據賴雙平擔任館長期間工程建設費用的總額判斷,涉案金額可能達上百萬元,且涉及多項工程、多名涉嫌行賄人,表面均有招投標程序支撐,案情重大、複雜。為了保障案件的順利推進,有必要對賴雙平採取留置措施。

但是留置有風險。

“攻心難”。根據涉案方式及所有招投標外圍證據反映的情況分析,賴雙平行事謹慎,應該有對抗審查調查的心理準備,取得有罪供述的難度較大。

“找錢難”。經初核查詢賴雙平家庭財產信息,未發現可疑大額資金入賬,贓款蹤跡難覓。

“找人難”。除賴雙平外,幾名涉嫌行賄人均為社會人員,即便找到也難以保證順利到案。

“取證難”。在涉嫌行賄人全部到案而且都能如實供述的理想狀態下,沒有其他外圍證據支撐,仍然難以定案。

多年辦案的同志都明白,查辦賄賂案件最直接和最關鍵的證據就是口供,當時正值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期間,在被調查人極有可能拒不交代、甚至對抗審查調查的情況下,承辦一起高度依賴口供的涉嫌賄賂案件,北京市和海淀區兩級紀委監委及海淀區委都將承擔較大的決策風險。

可是,如果此人集違紀違法行為於一身,難道要任由其逍遙於紀法之外?

不能退縮!承辦案件的張磊他們知道,如果必須有人為此承擔風險,那就是自己。

3分55秒的錄音

“之所以獲取涉嫌行賄人供述比較順利,除了前期我們對情況摸得清楚紮實、談話有的放矢外,也是賴雙平自作聰明、貪得無厭的必然結果。”張磊告訴記者。

據劉海文等多名涉嫌行賄人交代,雙方一談業務,賴雙平就會主動提出索要好處費,如果對方稍有猶豫,賴雙平即流露出“這個項目我可以讓別人來做”之意。賴雙平的下屬也表示,在海淀區圖書館,的確是賴雙平“一個人說了算”。

楊琴說,項目開標前,賴雙平主動提出要合同金額20%的好處費。楊琴還不知道項目的具體利潤情況,沒有立即答覆。賴雙平於是拿出當時還對外保密的設備單價給楊琴看。大為公司在賴雙平的幫助下順利拿下該項目後,一次就付給賴雙平好處費40萬元現金。

令邵正飛印象深刻的是,按照賴雙平“精確到小數點後三位數”的比例計算出來的好處費,有時會出現5000元餘款,賴雙平這時就自動“四捨五入”加到1萬元。

“此人對錢看得很重。”某次,邵正飛將好處費分兩筆給賴雙平,賴雙平在收到第一筆後,覺得低於自己的心理預期,次日便給邵正飛打電話,除了繼續追討外,還稱“氣得一晚上沒睡著覺”。

貪錢貪物,大小不拒。賴雙平喜歡寫毛筆字、打乒乓球,於是,文房四寶、乒乓球拍甚至汽車玻璃貼膜……對於賴雙平的一次次索要,邵正飛他們不勝其煩。

也曾有公司在賴雙平索要好處費時,堅決拒絕。當事人告訴記者:“賴雙平的思維還停留在一把手可以一手遮天控制招投標的層面,完全不考慮市場規則和法治環境。我們的溝通不歡而散,當時就感覺他早晚會出事……”

多名涉嫌行賄人均反映,為最大程度地索取利益,賴雙平會預先計算好對方的利潤額,總是“頂著格兒”開價。

2016年3月31日,賴雙平又約邵正飛“談事”,稱這次項目預算金額很大,需要付出“更多努力”,所以他要更高比例的好處費。

之前的比例已經很高了!邵正飛想,怕公司方面不相信賴雙平有這麼大的“胃口”,自己回去不好交代,於是邵正飛偷偷用手機錄了3分55秒的音。

與調查人員談過後,邵正飛主動表示,願意把這份錄音提供給調查組。

“總是有理”的被調查人

蠻橫、強硬,不僅找各種理由為自己開脫,而且反稱調查人員“無中生有”“編造事實”。

這就是賴雙平面對審查調查時的態度。

接觸伊始,調查人員就多次從反腐形勢、黨性覺悟、人格修養各個方面,和賴雙平聊他的成長經歷、事業家庭、愛好社交……對其言明黨紀國法,希望能喚醒初心。但賴雙平對組織的苦口婆心置若罔聞,固執抗拒,態度極其惡劣。

2017年8月16日,海淀區紀委監委對賴雙平違紀違法問題雙立案,並於同日採取留置措施。

儘管此前幾名涉嫌行賄人供述送了賴雙平大量現金,但僅憑單方口供,還遠不能形成證據鏈。

第一時間對賴雙平的住處和辦公室進行搜查。

當場獲取賴雙平手寫的字條,上面記載了涉嫌行賄人的名字還有一些數據,有的數據還被用紅筆圈出。

調查人員彭悠瑞告訴記者,通過對全案進行綜合分析,將字條上的數據與涉嫌行賄人口供對比後發現,數據與項目總造價、受賄款比例高度吻合、互為印證,而那些被賴雙平特意用紅筆圈出的數據,剛好與涉嫌行賄人所說“賴雙平已經收到的好處費”數額完全一樣!

在賴雙平辦公室搜查出10萬元某圖書大廈購書卡,賴雙平稱前一天剛剛收下。

對於這些購書卡的用途,賴雙平多次解釋,卻前後口徑不一。先是稱“用來給共建單位的圖書館補充新書的”;第二次稱“準備用於今後一些專家、單位的課題研究”;第三次稱“沒來得及給領導彙報怎麼使用就被紀委帶走了”。後來在法庭上,賴雙平用了第三套說辭,話一出口,旁聽席上一陣嗤笑。

針對賴雙平的黨員領導幹部身份,訊問先從違紀事實入手。

但賴雙平有備而來。

由於擔心組織審查其與婚外女性不正當關係問題,賴雙平預先洋洋灑灑寫了好幾張紙的“簡要情況”鎖在辦公室抽屜裡,滿紙都是為自己辯白。

此前大家也聽聞賴雙平作風霸道,曾經拒絕組織調整工作,其檔案上的年齡也前後不一。

整個談話、訊問過程中,賴雙平果然一意孤行、強詞奪理。他拒不承認自身任何違紀違法問題,多份訊問筆錄上最後一行均註明“賴雙平無故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賴雙平顯然低估了組織的判斷能力和調查能力,他企圖用自己編造的“故事”干擾調查人員視線,自以為有一套“總是有理”的說辭就可以一賴了之。

這種想法和努力既錯誤又徒勞。他馬上就會感受到,紀檢監察機關懲治腐敗絕不手軟、對待腐敗“零容忍”。

200多萬元現金不翼而飛

在雙方的較量中,調查人員很清楚,賴雙平自恃還有一根“救命稻草”:被涉嫌行賄人供述的200多萬元現金始終沒有找到。沒有大額資金入賬,辦公室、家裡也都搜遍了,那些錢就像從未存在過一樣,難道真的人間蒸發了嗎?

突破發生在從賴雙平辦公室搜出來的那10萬元購書卡上。

“小馬”是活躍在某圖書大廈的“黃牛”,專門倒換購書卡賺取差價。這天他突然被幾位陌生人帶走,說需要他配合調查“認個人”。從眾多照片中,他一眼就認出了那個兌現過60多萬元購書卡的“大客戶”——正是賴雙平的兒子賴民。

調查人員靳麟君告訴記者,找到“小馬”並非偶然。

順著購書卡的線索調查組找到某圖書大廈團購部鄭大志。鄭大志說,2015年以來,賴雙平利用圖書採購之機,向鄭大志索要好處費。鄭大志先後給了賴雙平共計面值60餘萬元的購書卡。賴雙平為了將購書卡兌現,找鄭大志要來了“小馬”的電話。

尋找“小馬”的同時,調查組分析,慣於隱藏的賴雙平肯定不會自己直接與“黃牛”交易。誰會是“小馬”和賴雙平中間的那一環呢?在預設過多種可能性後,賴民的照片進入了供“小馬”指認的一組照片中。果不其然,賴民正是將賴雙平和“小馬”連起來的那一環。

購書卡的去向鑿實後,調查組意識到,賴民在本案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難道是巧合?賴民和其妻子2016年11月剛以其岳父的名義購買了一套房產,首付269萬餘元。

“妻子的二姨、二姨父、大舅、表哥……”賴民一口氣說出了一大串名字,說房子的首付款都是親戚一起湊的。

殊不知,在尋找現金的下落時,調查人員已將排查範圍擴大到了賴雙平所有的在京親屬。此刻,早已心中有數的調查人員不動聲色地反問賴民:如果照你所說,房款是親戚分別給的,你只需要通過轉賬接收即可。那為什麼這些親戚拿大額現金往他們自己的賬戶中存時,你都在場?

此時,賴民終於明白,狡辯已毫無意義。於是他改口承認“我爸每隔一段時間給我一筆現金”“我爸當時對我說,為了避嫌,不要把這些錢存在我自己的名下,可以通過親戚的賬戶來體現它來源正當。親戚一聽都心知肚明,我就通過親戚走了賬”。

於是,一次少則二三十沓,多則五十沓,賴民螞蟻搬家似的將近160萬元的現金從賴雙平手中接過來,再倒騰進親戚的賬戶,最後變成了買房款。

賴民不知道,之所以調查組對其銷贓事實“門兒清”,是因為海淀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本案時,依規經審批採用了訊問、詢問、留置、查詢、搜查、鑑定等10多項措施中的絕大部分,可謂“窮盡”了方式方法,掌握了大量確鑿的證據。

至此,一個完整證據鏈終於形成閉環。

證據會“說話”

儘管賴民已經和盤托出,賴雙平仍不承認給兒子這麼大量的現金系自己受賄所得,繼續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試圖掩蓋事實、一賴到底。

他找了各種經不起推敲的理由解釋大額現金的來源,還稱其中一部分錢“是我父親揹著我的兄弟姐妹,給了我他一輩子的積蓄”。而賴民告訴記者,爺爺生前一直生活在湖北廣水農村,已去世多年。

海淀區紀委監委認為,賴雙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在接受組織審查期間,態度極為惡劣,毫無悔改、修正錯誤之心,對抗組織審查,在案件客觀事實及大量證據面前,拒不供認自身存在的任何違紀違法問題;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違反廉潔紀律及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2017年11月,海淀區紀委監委將賴雙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

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賴雙平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索取他人財物,累計受賄人民幣273萬餘元,情節特別嚴重、依法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追繳贓款予以沒收,罰金100萬元。

負責該案一審的法官、海淀區人民法院刑二庭審判員樊強告訴記者,賴雙平一案是基於證據作出裁判。這說明並不是被告人不承認就不能定案。本案中,被告不配合調查,行、受賄雙方言詞證據各執一詞,但是本案還有書證、物證、錄音資料等證據,還有其他證人證言,取款記錄等,這些足以證明賴雙平的受賄事實成立。

“證據會‘說話’。”樊強對記者說,“賴雙平多次索取他人財物,數額達到150萬元以上,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正是由於其不配合調查,因而對其依法從重處罰。”

賴雙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針對賴雙平及辯護人所提辯護意見及相關質證意見,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

一審法院根據賴雙平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

二審法院駁回賴雙平的上訴,維持原判。(本文除調查人員和賴雙平外,均為化名)(本報記者 黃輝)

原標題:一個對抗調查者的落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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