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擊檢查!棗莊一企業違法被抓“現行”

突擊檢查!棗莊一企業違法被抓“現行”

6月12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展開2019年第一次環境綜合執法暨企業幫扶行動,當天下午,記者跟隨由省生態環境廳執法局(下稱“執法局”)執法人員和各市抽調的執法人員組成的執法檢查組來到棗莊市。據瞭解,此次共有16個檢查組分赴全省各市進行綜合執法行動,將用10天時間,重點圍繞群眾反映和監控發現的環境汙染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汙染防治情況,對近500家企業進行突擊檢查。

突擊檢查!棗莊一企業違法被抓“現行”

抽籤組隊、突擊檢查,棗莊一企業沒運行廢氣處理設施被抓現行

12日下午4時,記者跟隨由執法局和威海、泰安兩地抽調的執法人員組成的第四檢查組抵達棗莊市,直到此時,受檢企業名單仍處於保密狀態,擔任組長的執法局一級主任科員楊令功也是在當晚才拆封看到受檢企業名單、制定次日檢查計劃的。

經過幾天的例行檢查、摸底排查,16日一早,檢查組來到位於棗莊市嶧城區的某車業有限公司,進入廠區後,檢查組第一時間尋找廢氣治理設施。“要快,才能抓到現行!” 楊令功告訴記者,若不能第一時間掌握真實、準確的現場情況,違法企業極易矇混過關。

根據車間排氣筒的位置,檢查組第一時間找到了廢氣治理設施。根據有關環保要求,該企業噴漆工序UV光氧化催化廢氣處理設備在日常作業時需要處於運行狀態,但記者眼前的這一設備卻正處於關閉狀態,楊令功馬上進行拍照錄像取證。隨後,檢查組發現焊接工序也未按要求使用移動焊接煙塵處理器,檢查組喊來企業負責人,該負責人對企業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在執法終端上製作現場執法記錄、並由該企業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楊令功將檢查結果立即上傳。記者瞭解到,該企業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並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汙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採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之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汙染防治設施,或者未採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截至發稿前,環保部門已對該企業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突擊檢查!棗莊一企業違法被抓“現行”

名單、地點全隨機,16支檢查組將用7天時間檢查近500家企業

記者所跟隨的檢查組,是此次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開展的“2019年第一次環境綜合執法暨企業幫扶行動”所派出的16支檢查組中的一組。按照計劃,每個檢查組將用10天時間檢查當地約30家企業,重點圍繞群眾反映和監控發現的環境汙染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以及大氣汙染、水汙染、固體廢物汙染的防治情況開展檢查。

記者注意到,在與當地工作人員對接時,被問到這次行動的檢查重點,檢查組的回答只有兩個字:“保密”。根據行動要求,此次檢查活動採取“四不兩直”,即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獨立調查方式,採取突擊檢查和夜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現場調查。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表示,為保證公正執法,這次行動採取檢查計劃全程保密、突擊檢查、夜訪夜查等方式,必要時,還將與公安部門聯合執法、聯勤聯動。記者觀察到,受檢企業名單及檢查計劃只有組長楊令功自己知道,檢查完一家企業後,楊令功才會把下一家要檢查的企業告訴大家。

楊令功告訴記者,本次受檢企業的選取是基於數據庫的隨機抽選,該數據庫收集了日常的群眾舉報、執法情況,可以說在此數據庫中的都是“有問題”的企業,反覆舉報的會顯示為重點企業,並被優先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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