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25畝生態公益林遭破壞!市中首起公益訴訟案開庭

棗莊25畝生態公益林遭破壞!市中首起公益訴訟案開庭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棗莊5月30日訊(記者秦政)近日,棗莊市市中區檢察院訴市中區自然資源局未依法全面履行林業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正式開庭審理,這是棗莊市市中區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市中區張某為建景觀陵園,非法砍伐公益林木,17.25畝生態公益林遭到嚴重破壞。 據瞭解,市中區孟莊鎮峨山口村黃山地處市中區與山亭區交界處,山腰環山路以上樹木林立,因其良好的生態調節作用,被確立為省級生態公益林,屬於防護林地。2016年3月,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張某與峨山口村簽訂《荒山承包經營合同》,意圖開發景觀陵園。隨後,在未辦理任何林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張某對部分林木進行砍伐清理,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建設景觀陵園、種植農作物,面積達17.25畝,生態公益林遭到嚴重破壞。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瞭解到,2017年3月9日,棗莊市市中區林業局對張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行為立案調查,並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後認定:張某改變用途的林地為省級生態公益林,屬於防護林地,面積為17.25畝,其中建成公墓的5.48畝,種植高粱、芝麻、玉米等農作物的3.8畝,其餘已成荒地。2017年9月21日,市中區林業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刑事處理,但並未採取責令張某補種樹木或代為補種等措施。 市中區檢察院認為,市中區林業局作為地方林業行政監管部門,雖將案件移交刑事處理,但並未責令張某補種樹木、恢復林地原狀,涉案生態公益林處於被損壞狀態,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侵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市中區林業局依法履職,及時恢復林地原狀。針對檢察建議,棗莊市市中區林業局回覆稱,將拿出可行方案,切實消除犯罪行為對生態環境和生態資源的不良影響。 為核實林業部門履職情況,市中區檢察院檢察人員通過一系列調查發現,林業部門並未依法採取切實有效監管措施,涉案林地一直處於被破壞、佔用狀態,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於受侵害狀態,林業部門存在履職不全面不充分等問題。經層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審批,市中區檢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市中區林業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定監管職責。 因涉及機構改革,林業管理職責劃歸自然資源部門行使。庭審中,爭議的焦點是原林業部門是否存在怠於履職問題。棗莊市中區自然資源局認為,因張某刑事案件尚未處理完畢,原林業部門需等待處理結果,不存在怠於履職問題。針對這一辯解,公益訴訟起訴人依法出示了相關證據,充分發表了質證意見,並從法的效力、立法宗旨、文字表述、行政處理類別等方面層層遞進、據理反駁。法院將對該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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