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者情況
姓 名 胡女士 電 話135*****
地 址成都市email 114****
投訴類別 其他服務
投訴對象情況
投訴對象名稱 中國電信 地 址 成都市東門街1號營業廳
聯 系 人劉會電 話10000
投訴內容(事實 時間、地點、人物及事情起因、發展、結果)
2016年12月13日,我的手機出現以下幾排字:加密失敗,由於被打斷,無法完成加密。使用前請執行出廠數據重置(刪除全部數據)重置之後再重試加密設置。最後一排有4個字在方框裡“重置設備”。
第二天,我到東門街1號中國電信營業廳求助,營業員劉會直接按了“重置設備”4個字,我的照片,微信,電話號碼全部被刪。
我是2013年8月開始使用這個手機的。
現有證據中國電信成都市東門街營業廳有監控錄像,他們認可有這件事情。目前他們願意賠償200元人民幣。
說明:
1,我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特約公民觀察員,詳見成都商報2010年4月21日,4月25日,4月28日報紙。10位觀察員只有我一個女的。
2,我是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監督員,志願者,我是成都市消費者協會監督員,志願者。
投訴請求請中國電信賠我3萬元人民幣(根據是,1,如果協商不成,走訴訟程序,我最近的一次知道律師起價2萬,一審怎麼判都有一方不滿意,二審律師費減半為1萬元,如果把這3萬元用來賠償,這件事情可以了結。2,2010年,我的筆記本電腦死機,中國電信派人上門維修,擅自為我重裝系統,刪掉全部資料,打官司時當事人請律師花費1萬多元,尚未引起他們的重視,這次他們的損失應該比1萬多多一些也許會引起他們的注意) 。我說的3萬元賠償,可以協商,可以減少一些。
中國電信回覆四川消費網內容如下:
接集團轉派單後,我司非常重視用戶問題,5月15號15:54聯繫用戶1354****,女士接聽,根據本地單20161215001439核實情況與用戶溝通處理,因用戶拿到廳時手機已處於死機狀態並在恢復出廠界面中,來廳反映自己手機無法使用要求我方員工幫忙排查何種問題,從服務角度出來並在徵詢了用戶同意之後幫用戶查看手機,當時手機已處於死機狀態,多次嘗試按任何鍵均無反應,手機最後自動恢出廠,現用戶表示手機裡有很重要的照片,要求賠償三萬元,營業廳表示可從服務角度出發為用戶處理100元話費,用戶不認可,後用戶又稱可以降低標準,但至少要1萬元,已正常向用戶解釋高額賠償無法滿足,未達成一致,保留意見。
2017年5月22日,四川消費網多次回訪所留投訴者電話均無法接通,請核實後與我們聯繫。
中國消費者報四川記者站
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川消費網( www.315sc.org)
投訴諮詢qq:12652315
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四川消費網scxfw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