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通知:全面放開網約車運價 巡遊出租協會有權調價15%

油價 交通 財經 新華融媒 新華融媒 2017-08-26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發出通知:改革巡遊出租汽車運價管理方式,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全面放開網約出租汽車運價。

發改委通知:全面放開網約車運價 巡遊出租協會有權調價15%

通知明確規定:巡遊出租汽車運價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授權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縣人民政府制定。各盟市、旗縣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和營運成本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可以由起步價、單位里程價、返程空駛費、等候延時費、特殊時段運價等項目構成,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運價構成內容。其中,起步價、單位里程價明確為巡遊出租汽車運價的基準運價。

發改委通知:全面放開網約車運價 巡遊出租協會有權調價15%

各盟市、旗縣價格主管部門可委託盟市、旗縣出租汽車行業協會在上下不超過基準運價15%的幅度內調整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出租汽車行業協會可根據當地巡遊出租汽車營運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及出租汽車司機訴求等因素,在規定的幅度內確定浮動運價,並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調整頻率應不低於1年。

全面放開網約出租汽車運價,對網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並逐步建立網約車和巡遊車相互競爭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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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出租汽車運價調整的啟動點可以按油價漲跌1~1.5元/升、氣價漲跌0.5~0.8元/立方米設置。為保持一定時期內運價的相對穩定,各地應根據油價、氣價漲跌情況,劃分油價、氣價漲跌區間,原則上以一年為一個油價、氣價運價聯動週期。若週期內平均油價、氣價達到前一週期聯動後所設定的漲跌平均水平時,可以進行運價聯動;如週期內平均油價、氣價未達到前一週期聯動後所設定的漲跌平均水平時,則在下一週期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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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油價、氣價頻繁變動時期可考慮採取加收燃油附加、燃氣附加的方式;油價、氣價水平相對穩定時期可考慮調整運價。盟市、旗縣價格主管部門調整運價可以直接調整起步價、單位里程價、返程空駛、等候延時、特殊時段等運價標準,也可以在運價標準不變的情況下,調整起步里程、空駛費起徵里程、免費等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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