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定真經》·一卷〔永樂大典本〕 舊本題晉郭璞撰,張顒注。考《晉書》璞傳,不言璞有此書。《隋志》、《唐志》、《宋志》以及諸家書目,皆不著錄。惟葉盛《綠竹堂書目》載有此書一冊,亦不著撰人。蓋晚出依託之本,張顒亦不知何許人。勘驗書中多涉江南方言,疑書與註文均出自張顒一人之手,而假名於璞以行。術家影附,往往如此,不足辨也。其書世無傳本,僅元、明人星命書偶一引之。今檢《永樂大典》所載,首尾備具,猶為完帙。雖文句不甚雅馴,而大旨頗簡潔明晰,猶有《珞琭子》及《李虛中命書》遺意,所言吉凶應驗,切近中理,亦多有可採。如論年儀、月儀、六害、三奇、三交、四象之類,尤多所闡發。惟推及外親女婿,以曲說穿鑿,不免牽強附會耳。蓋舊本相傳,要有所受,究非後來杜撰者所能及。故錄而存之,以備星命家之一種焉。
四陽俱立,定知難有陰尊。
陰覆全逢,不是陽尊老壽。
卦逢生氣,天德合、世世長年。
身命逢刑,反剋而必須夭賤。
患難官災,遠近而自分得失。
兩分交戰,識取尊卑。
三犯月胎,祖宗尤禍。
丙戊丁甲,時連戌亥,道士僧人。
魁罡見其往來加臨,獄官屠訟。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
子午逢之,他鄉外立。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乙辛丁巳亥酉,官事陰人常有是非。
幹神支墓,須詳上下吉凶。
德合與吉幹相逢,觀於遠近。
甲寅辛丑,定因官事刑凶。
癸末庚申,必為盜賊亡沒。
火逢盛土,見庚而生自途中。
戊己懼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丙丁亥子,投於江水濤波。
已午庚辛,男女病見心血。
甲申乙酉,小兒風病肝經。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勞骨病。
門中有土,土金而腰腳須沉。
申已雙加遇刑,則臂肢有患。
丙丁歲月癸壬日,眼目有疾。
甲乙若見庚辛忌,疾生於頭面。
水土同來寅卯,平生膈氣風痰。
再入天干,小腸腹疾。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恭詳,依經用法。
東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北丙南壬,必見波濤之客。
壬多艮坎,道士須尊。
戌亥連陰,家生盜賊。
醜中立癸,甲見而釋教之人。
乙犯天罡,陰人媒氏之女。
甲乙同來寅卯,定生長髮師姑。
庚辛申酉同方,人必亡於兵刃。
當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傷,歲刑足病。
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難安。
戊己朝仁,田宅而脹瘡獄訟。
癸丁加於幹位,鬼賊心血常行。
青龍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禍。
太陰失路,多生婦女之憂愁。
天后狂情到魁罡,忌於身厄。
六癸還生,巳柱旺相,鬼賊奔流,休囚腎病。
休囚十干墓死,而久病尋源。
月德雙加有合,而十分作福。
見陽幹貴,士多昇,遇陰乾而陰人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