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首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宣判 首要分子一審獲刑14年

義烏 經濟 浙江新聞 2019-05-23
義烏首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宣判 首要分子一審獲刑14年

今天(5月22日)上午,義烏法院依法一審公開宣判了義烏首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以尋釁滋事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判處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陳某坤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其餘七名被告人因犯尋釁滋事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介紹賣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到八年不等的刑期。

審理查明,以被告人陳某坤為首的犯罪集團,糾集被告人劉某紅、蘇某太、汪某德、龔某丹為骨幹,被告人陳某暉、張某君、周某宇為成員,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等方式,欺騙被害人上述費用均為行業規矩,誘導被害人簽訂翻倍金額的借款合同,事後採用暴力、威脅手段進行討債、替人出頭,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為了賺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對借款人及其家屬實施潑油漆、貼大字報、“談判”、聚眾造勢等方式滋擾、鬨鬧,使被害人產生極大的心理恐懼。

據悉,該犯罪集團及其成員實施了尋釁滋事、詐騙、敲詐勒索、虛假訴訟、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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