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研究系列——股票質押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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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研究系列——股票質押之殤

作者:Mario

來源:雪球

​​這裡的股票質押業務特指券商放的股票質押貸款。形式多種多樣,有場內/場外的,質押/約定購回,自營/通道。不管哪種形式,實質都是上市公司的股東拿著股票,找券商借錢。

這種貸款的特性是借款人以上市公司前幾大股東為主,單筆大額,地域較分散,總筆數較少,期限1-3年,按股票市價打3-5折借錢,利率常見6-9%。

在我的認知範圍內,券商做股票質押貸款業務至少有5個致命弱點:

1.沒有貨幣創造能力

客戶如果還不上了,券商能怎麼辦?難道再多借一點?券商的錢也是借來的,不像銀行可以通過放貸創造貨幣,而且股票都質押了也沒法再多借了。所以客戶一還不上很容易就成壞賬了。

銀行可以創造貨幣,客戶還不上了可以再借一筆更大的來還。實際操作中可以有很多種繞道的辦法,至少可以把壞賬的爆發延遲很久。根據之前講的《貨幣的單調遞增》的原理,每一輪的壞賬潮,都要靠下一輪更大的放水來解決。想不放水解決壞賬,壞賬只會越來越多。放水能力對於解決當期壞賬有決定性的影響。

2.沒有借款人主賬戶

券商既不能監控貸款資金用途,也不掌握借款人的現金流。券商放完款,客戶一轉賬,就完事了。

銀行把這樣的客戶稱為裸貸戶,特指只有貸款,基本沒有其他業務在本行的客戶,是壞賬率最高的一類客戶。每年銀行都有壓降裸貸戶的內部要求。

3.異地貸款

許多券商的質押業務都是營業部或投行部介紹客戶資源,總部的質押部門來做,當地營業部或投行部配合。營業部多是做證券類業務的員工,以操作和營銷崗位為主,不可能專門為了幾筆質押貸款在當地僱風控員工。

大額貸款是個高度當地化的工作,身處京滬總部的人無法瞭解借款人的真實經濟狀況、社會關係、日常行為,更不用說三品三表三流之類的細活了。所謂的現場盡調其實和機構調研類似,都是跑到公司辦公室,聽老闆吹2個小時牛,然後走馬觀花看一圈廠房就走了。

異地貸款又是一個銀行嚴控的貸款類別,也是因為壞賬率高。

一個總部在京滬的券商,接受了一個註冊地在霍爾果斯,實體在無錫,實際控制人是浙江人的企業,質押的一家海口的公司股票。請問貸款到期找不到借款人了該找誰?

券商通常除了與總部所在地的政府有比較密切的關係,離開本地就是一家普通企業。討債會涉及到當地的政法系統,每個地方都有些不同。銀行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在當地運作多年,經常討債,經常會積攢下一些資源,便於後續操作。而在小地方難得才討一筆債的券商,每件事都需要從頭開始摸索。在實踐中,每一個環節都存在大量的吃拿卡要拖,推進難度極大。

借款人通常都是當地的龍頭企業、納稅大戶,當地政府天然地會偏向借款人,而不是總部在異地的券商。

銀行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經常會與當地政府打交道,幫助還不出的借款人解決債務問題。歷史上就有許多通過土地改性、稅收優惠與補貼、資產重組等方式解決壞賬的案例。這些也是券商難以做到的。

4.缺乏股票估值能力

神馬?券商天天和股票打交道,會缺乏股票估值能力?

券商是個賣方機構,是賣股票及相關服務的,不是股票的買方。券商的管理架構、激勵約束機制、員工技能等等各方面,都是為了銷售服務的。券商內部提拔的老總通常來自經紀或投行條線,都是銷售導向的部門。

落回到給質押的股票估值這步上,誰來估?通常是總部質押部門的員工估的,會參考研究所的賣方研究員的觀點。券商每成立一個新業務部門,基本上都是由其他部門過來的老員工(領導+老兵)+畢業生(小兵)組成。他們通常沒做過股票或債券的買方,也沒放過貸款。照著操作流程,就給股票估值然後放貸了。賣方報告都是推股票漲的,與放貸完全是兩碼事,作用很有限。賣方研究員其實有這個能力,但主業不是這個,基本不會專門去幫質押部門去做風控。

有風控意識的券商,質押部門的許多員工是從銀行等放貸機構社招的。雖然在股票估值上未必幫得上忙,但在風控技術上可以彌補一些。

在現實中經常看到,許多高度質押的股票,從2015年頂峰腰斬兩三次了,但還是貴得沒法看。當時的券商是怎麼給股票估值,從而接受質押的,難以想象。

5.押品難以處理

股票每天交易,A股流動性又好,看起來是個挺容易處置的押品,實際上很難。

在2017年的減持新規之前,理論上券商是比較容易處置押品的。但因為質押的股票量很大,二級市場通常沒有足夠的流動性來接盤,一賣就容易閃崩。更多的只能走大宗和協議轉讓。

只有當上市公司有殼價值,有買方願意把控股權接走時,走大宗和協議才容易轉讓。但在過去的幾年裡,A股的殼價值一直在下降。

股票質押的借款人通常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處置押品通常意味著控制權變更。中國的民企是高度依賴老闆的,遠有國美、近有新城的案例。券商又不具備自己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民企沒了老闆,經營可能會差很遠,押品價值下降。

而且借款人通常不止在一個券商做質押貸款,多家一起處置會比一家麻煩許多。

在2017年的減持新規之後,券商想賣也賣不了多少了。

有時券商還會收到其他類型的補充押品,我見過的有宅基地、廠房、海域使用權……這些押品銀行都未必能處置得了,券商就更不用說了。

作為一名老銀行家,現任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近期在內部工作會議討論質押業務時,表達了類似的觀點:股票質押業務不應該讓券商做,應該讓銀行做

股票質押業務的本質不是股票,而是放貸。隔行如隔山。券商為了賺3%的利差,搞出了兩位數的壞賬。雖然貸款餘額一直在壓降,但壞賬越來越多,還一直拖著。即使有紓困基金,解決依然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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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研究系列——股票質押之殤

作者:Mario

來源:雪球

​​這裡的股票質押業務特指券商放的股票質押貸款。形式多種多樣,有場內/場外的,質押/約定購回,自營/通道。不管哪種形式,實質都是上市公司的股東拿著股票,找券商借錢。

這種貸款的特性是借款人以上市公司前幾大股東為主,單筆大額,地域較分散,總筆數較少,期限1-3年,按股票市價打3-5折借錢,利率常見6-9%。

在我的認知範圍內,券商做股票質押貸款業務至少有5個致命弱點:

1.沒有貨幣創造能力

客戶如果還不上了,券商能怎麼辦?難道再多借一點?券商的錢也是借來的,不像銀行可以通過放貸創造貨幣,而且股票都質押了也沒法再多借了。所以客戶一還不上很容易就成壞賬了。

銀行可以創造貨幣,客戶還不上了可以再借一筆更大的來還。實際操作中可以有很多種繞道的辦法,至少可以把壞賬的爆發延遲很久。根據之前講的《貨幣的單調遞增》的原理,每一輪的壞賬潮,都要靠下一輪更大的放水來解決。想不放水解決壞賬,壞賬只會越來越多。放水能力對於解決當期壞賬有決定性的影響。

2.沒有借款人主賬戶

券商既不能監控貸款資金用途,也不掌握借款人的現金流。券商放完款,客戶一轉賬,就完事了。

銀行把這樣的客戶稱為裸貸戶,特指只有貸款,基本沒有其他業務在本行的客戶,是壞賬率最高的一類客戶。每年銀行都有壓降裸貸戶的內部要求。

3.異地貸款

許多券商的質押業務都是營業部或投行部介紹客戶資源,總部的質押部門來做,當地營業部或投行部配合。營業部多是做證券類業務的員工,以操作和營銷崗位為主,不可能專門為了幾筆質押貸款在當地僱風控員工。

大額貸款是個高度當地化的工作,身處京滬總部的人無法瞭解借款人的真實經濟狀況、社會關係、日常行為,更不用說三品三表三流之類的細活了。所謂的現場盡調其實和機構調研類似,都是跑到公司辦公室,聽老闆吹2個小時牛,然後走馬觀花看一圈廠房就走了。

異地貸款又是一個銀行嚴控的貸款類別,也是因為壞賬率高。

一個總部在京滬的券商,接受了一個註冊地在霍爾果斯,實體在無錫,實際控制人是浙江人的企業,質押的一家海口的公司股票。請問貸款到期找不到借款人了該找誰?

券商通常除了與總部所在地的政府有比較密切的關係,離開本地就是一家普通企業。討債會涉及到當地的政法系統,每個地方都有些不同。銀行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在當地運作多年,經常討債,經常會積攢下一些資源,便於後續操作。而在小地方難得才討一筆債的券商,每件事都需要從頭開始摸索。在實踐中,每一個環節都存在大量的吃拿卡要拖,推進難度極大。

借款人通常都是當地的龍頭企業、納稅大戶,當地政府天然地會偏向借款人,而不是總部在異地的券商。

銀行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經常會與當地政府打交道,幫助還不出的借款人解決債務問題。歷史上就有許多通過土地改性、稅收優惠與補貼、資產重組等方式解決壞賬的案例。這些也是券商難以做到的。

4.缺乏股票估值能力

神馬?券商天天和股票打交道,會缺乏股票估值能力?

券商是個賣方機構,是賣股票及相關服務的,不是股票的買方。券商的管理架構、激勵約束機制、員工技能等等各方面,都是為了銷售服務的。券商內部提拔的老總通常來自經紀或投行條線,都是銷售導向的部門。

落回到給質押的股票估值這步上,誰來估?通常是總部質押部門的員工估的,會參考研究所的賣方研究員的觀點。券商每成立一個新業務部門,基本上都是由其他部門過來的老員工(領導+老兵)+畢業生(小兵)組成。他們通常沒做過股票或債券的買方,也沒放過貸款。照著操作流程,就給股票估值然後放貸了。賣方報告都是推股票漲的,與放貸完全是兩碼事,作用很有限。賣方研究員其實有這個能力,但主業不是這個,基本不會專門去幫質押部門去做風控。

有風控意識的券商,質押部門的許多員工是從銀行等放貸機構社招的。雖然在股票估值上未必幫得上忙,但在風控技術上可以彌補一些。

在現實中經常看到,許多高度質押的股票,從2015年頂峰腰斬兩三次了,但還是貴得沒法看。當時的券商是怎麼給股票估值,從而接受質押的,難以想象。

5.押品難以處理

股票每天交易,A股流動性又好,看起來是個挺容易處置的押品,實際上很難。

在2017年的減持新規之前,理論上券商是比較容易處置押品的。但因為質押的股票量很大,二級市場通常沒有足夠的流動性來接盤,一賣就容易閃崩。更多的只能走大宗和協議轉讓。

只有當上市公司有殼價值,有買方願意把控股權接走時,走大宗和協議才容易轉讓。但在過去的幾年裡,A股的殼價值一直在下降。

股票質押的借款人通常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處置押品通常意味著控制權變更。中國的民企是高度依賴老闆的,遠有國美、近有新城的案例。券商又不具備自己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民企沒了老闆,經營可能會差很遠,押品價值下降。

而且借款人通常不止在一個券商做質押貸款,多家一起處置會比一家麻煩許多。

在2017年的減持新規之後,券商想賣也賣不了多少了。

有時券商還會收到其他類型的補充押品,我見過的有宅基地、廠房、海域使用權……這些押品銀行都未必能處置得了,券商就更不用說了。

作為一名老銀行家,現任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近期在內部工作會議討論質押業務時,表達了類似的觀點:股票質押業務不應該讓券商做,應該讓銀行做

股票質押業務的本質不是股票,而是放貸。隔行如隔山。券商為了賺3%的利差,搞出了兩位數的壞賬。雖然貸款餘額一直在壓降,但壞賬越來越多,還一直拖著。即使有紓困基金,解決依然遙遙無期。

金融業研究系列——股票質押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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