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拿我的房產證做了抵押貸款,現在還不上,銀行起訴,怎麼辦?

銀行 法律 曉君有說法 2019-04-05

首先,再三強調,不要太傻太天真地隨便做保證人、拿房產、汽車幫別人的借款做抵押擔保,這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朋友拿我的房產證做了抵押貸款,現在還不上,銀行起訴,怎麼辦?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例外規定)

第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一般情況)

1、法律責任

無論出於什麼情況考慮,如果直接把自己的房產提供給朋友作為抵押物進行貸款,現在朋友還不了錢,那銀行就可以直接起訴。那麼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情況呢?一般的流程是:銀行會同時申請查封抵押物房產,然後訴訟結束,判決生效後則可申請法院進行司法拍賣,將拍賣所得償還銀行的債務。如果還有剩餘的話,才會返還給房產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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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救濟途徑

那房產所有權人能怎麼辦呢?就只能向你朋友追償了;或者直接代替他向銀行還款,以保住房子,但最後還是要向你朋友追償。必要的時候需要起訴你的朋友,最後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朋友真的沒有錢,那隻能終止執行,但這個信息會放進終本庫中,隨時會被監測。

朋友拿我的房產證做了抵押貸款,現在還不上,銀行起訴,怎麼辦?

所以,忠告大家,目前的環境下,不宜輕易地把錢借給人家,也不宜為了愛情、親情、友情隨意地做別人貸款的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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