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微信花費120元購買日用品,店家只收錢不發貨

近日,張女士通過微信花費120元向新泰青雲微超市購買了一批日用品,貨款也是 通過微信轉賬給對方的。但是過了很久,張女士一直沒收到貨,多次聯繫對方卻始終 沒有迴音。無奈之下,她只好向新泰市市場監管局求助。

接到投訴後,新泰市市場監管局青雲市場監管所立即進行調查。雖然張女士向執 法人員提供了她與賣家的交易截圖、打款記錄及多次催促對方發貨、退款的聊天信息 截圖,但鑑於新泰青雲微超市微信簡介模糊、甚至很可能沒有實體店等情況,執法人 員依託聊天定位功能,最終鎖定在青雲購物超市及周邊商鋪進行排查詢問,最終找到 了該商家。經過批評教育,商家認錯態度良好,第一時間內為張女士退貨。張女士表 示非常滿意。

新泰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鑑於微商創立時間短、缺少職能部門監管, 存在管理混亂、產品質量得不到保障、維權渠道不暢通等問題,建議微信購物時務必 謹慎。一是要確認賣家的真實信息。微商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商家直接通過私人微 信賬號進行交易,通常不具備經營資質,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很難進行維權,建議謹 慎選擇。而如果對方是通過微信認證的商家,一般在微信公眾號上交易,一旦出現糾 紛,商家與微信平臺都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二是避免直接匯款到個人賬戶 。建議儘量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付款比較可靠。三是建議購物後保留購物憑證。在交 易時應注意保留好聊天記錄,付款記錄和賣家信息等憑證,以便發生消費糾紛時有維 權實據。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張偉 通訊員 衛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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