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發文統一教育類App備案標準,進校園要徵求家長學生意見'

移動互聯網 南方都市報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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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唐孜孜發自北京 首份國家層面規範教育類App的監管文件今日出臺。

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其中要求,根據“國家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企業屬地備案”的原則建立備案機制,為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支撐。同時,將進行分類管理,針對不同教育階段、不同功能類型、不同用戶對象等差異性,提出個性化要求,避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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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唐孜孜發自北京 首份國家層面規範教育類App的監管文件今日出臺。

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其中要求,根據“國家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企業屬地備案”的原則建立備案機制,為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支撐。同時,將進行分類管理,針對不同教育階段、不同功能類型、不同用戶對象等差異性,提出個性化要求,避免“一刀切”。

八部門發文統一教育類App備案標準,進校園要徵求家長學生意見

准入:國家統一標準分省實施,屬地備案

早在去年,教育部就曾印發文件,對中小學學習類App亂象進行了集中治理。

“隨著工作深入,我們發現不止中小學學習類App需要規範,教育系統迫切需要出臺一個較全面、有力度的文件加強對教育App發展的統籌指導,產業界也熱切期盼出臺政策明確監管標準,為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教育部科技司司長雷朝滋今日表示。

據悉,這也是國家層面發佈的第一個全面規範教育App的政策文件。南都記者注意到,《意見》共20條,從4個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

例如,在界定規範範圍方面,《意見》界定了教育App的內涵和外延,提出教育App是以教職工、學生、家長為主要用戶,以教育、學習為主要應用場景,服務於學校教學與管理、學生學習與生活以及家校互動等方面的App。《意見》規範的教育App大致分為三類:市場競爭提供、師生自主選用;學校企業合作、學校組織應用;學校自主開發、部署校內使用。

在准入程序方面,要求根據“國家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企業屬地備案”的原則建立備案機制,為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支撐。同時,要求加強內容建設。明確呈現內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黨的教育方針、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並對未成年人保護、提供服務主體等方面進行規範。

在規範數據管理方面,嚴格控制數據採集使用範圍,嚴禁強迫用戶授權提供個人隱私信息,並推動建立安全審核和認證。

學習類App進校園:要徵求家長學生意見

如何規範應用管理?《意見》提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管理責任體系。

《意見》還提出建立推薦機制,即以省為單位探索建立優質教育App的推薦機制,為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提供正向引導。在健全選用機制方面,提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選用教育App應徵求師生、家長意見,並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在規範進校合作方面,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植入商業廣告和遊戲。推薦使用的教育App遵循自願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掛鉤。

監管基調:明確鼓勵支持行業發展

為避免應用氾濫的問題,《意見》還提出,面向師生提供管理和服務的教育App應當整合為“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綜合性App。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明確鼓勵支持的政策基調,以促進教育App的發展作為政策出發點。

從具體監管來看,將分類施策標本兼治。例如,針對不同教育階段、不同功能類型、不同用戶對象等差異性,提出個性化要求,避免“一刀切”。

據悉,下一步,有關部門將制定並出臺《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方式、內容、對象和時間,指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本地區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機構的備案工作。

同時,依託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為備案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撐,實現“一省備案、全國有效”和全程網上辦理。通過數據共享全面簡化備案所需提供的材料,方便企業和學校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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