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鎮鄉賢朱江二三事(揚州江都)

揚州 北宋 康熙 江都史話 2019-05-21

大橋鎮鄉賢朱江,生於清順治十六年(1659),號東柱。據《朱氏族譜》記載,朱江宅址在大橋鎮南后街,家道殷實,系名門望族之一。朱江自幼聰穎好學,年方弱冠,即名譽鄉里。而立之年,熱心為桑梓服務,深受家鄉各界群眾擁贊,數年後被推舉為鄉董之一。

大橋鎮鄉賢朱江二三事(揚州江都)

永濟橋

大橋古稱“白沙”,北宋時期名為“大橋山寨”,後即改稱“大橋”。此時雖名“大橋”,其實並沒有稱得上大的橋。到明永樂七年(1409)白塔河開挖後,行人過河,都需乘擺渡船來往,行動頗為不便。據《維揚大族東柱公列傳》記載:“經帶水(“帶水”系大橋別稱,此處指大橋河道)往來者皆以船渡。每當秋水驟漲,貧民涉水,恆有涉水溺斃者,公惻然憫之,乃出重資約同人捐造石橋。垂成,而同人皆背約。公笑曰:‘造橋以濟行人,若既不願,將何強焉。’時送捐者才十之二三,公並還之,而獨肩其費。”朱江行慈善之心,獨資建大橋,此橋後名“永濟橋”,併成一方地標。

大橋鎮鄉賢朱江二三事(揚州江都)

今日永濟橋

朱江急公好義,正氣凜然。時任瓜步遊閘的蠱吏,為了中飽私囊,竟私自在大橋設防收捐,大肆勒索,引起民眾極大不滿。朱江則挺身而出,不畏權奸,與貪官汙吏作堅決鬥爭。他動員各商戶同心拒繳此項攤派,並親自到該官員處據理力爭,揭去其私設的徵費處牌匾。蠱吏懼於民意,夾著尾巴溜之大吉。

大橋鎮鄉賢朱江二三事(揚州江都)

鹺院(古鹽稅機構)在白塔河中段(大橋附近的上游河道)釘樁,強行逼使過往船隻繞道其收費處納稅,致使白塔河下游河道堵塞不通。這一蠻橫無理舉措,使全鎮居民、商戶一片譁然,怨聲載道。封建社會民告官難哉,只得徒喚奈何。此時朱江挺身而出,他隻身去縣衙(今揚州市區)五次告發,但均因鹽稅部門權大勢大,官官相護,結果可以想見,如石沉大海。朱江毫不氣餒,縣衙不準到府衙,府衙不準到藩臺,均無果。他義憤填膺,一直上告到巡撫處,訴陳鹺院諸多弊端,無理強行堵塞白塔河道。經幾度上訪,在諸多民眾的支援下,終於獲得勝訴,迫使鹺院撤樁開航,從此白塔河全境各類船隻又通行無阻。沿岸民眾,尤其是下游各地民眾和大橋鎮商戶無不額手稱慶。

朱江歿於清康熙十三年(1714),享年55歲。(朱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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