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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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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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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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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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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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殺了牛二後,百姓陪楊志去自首,紛紛為其說情。
民意輕易凌駕於法律之上,加上“牛二家又沒苦主”,斷案官員就把罪狀改輕了,是的,改。
四、刀下留夢
失了寶刀的楊志,被髮配到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那留守喚做樑中書,諱世傑,他是東京當朝太師蔡京的女婿”,“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最有權勢”。
樑世傑的夢想,是“軟飯硬吃”。
楊志的夢想,依舊是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與祖宗爭口氣。
他的不切實際,真叫樑世傑喜歡。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殺了牛二後,百姓陪楊志去自首,紛紛為其說情。
民意輕易凌駕於法律之上,加上“牛二家又沒苦主”,斷案官員就把罪狀改輕了,是的,改。
四、刀下留夢
失了寶刀的楊志,被髮配到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那留守喚做樑中書,諱世傑,他是東京當朝太師蔡京的女婿”,“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最有權勢”。
樑世傑的夢想,是“軟飯硬吃”。
楊志的夢想,依舊是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與祖宗爭口氣。
他的不切實際,真叫樑世傑喜歡。
在樑世傑的安排下,“賊配軍”楊志在演武場上一槍一刀,博了個低級軍官的職位。
有夢想的人,就是了不起。
這場比武,樑世傑獲得了楊志的忠心、感恩;暴脾氣的索超有所收斂,同時又很開心(升官);周瑾等兵油子有了危機感,做事更加賣力。
他把楊志留在身邊聽用,一是維·穩,原先軍中的格局和關係網不變;二是,混臉熟,讓夫人對楊志有印象,到時讓夫人提出楊志——他心中的人選去押送生辰綱。
生辰綱送到了,說明他知人善用;又丟了,夫人和老丈人都不好責怪我,楊志可是你提的,我聽老婆話而已。
公元1115年的端午節,楊志終於等到了一生中唯一一次發光的時刻:押送生辰綱。
當他把這價值十萬貫的金珠寶貝打包時,亮燦燦的金光晃得他睜不開眼。
他深信,這次,他脖子上的枷鎖會變成一條閃閃發光的金鍊。
金就是好!——楊志、樑中書、樑夫人、蔡京、晁蓋這樣想,完顏阿骨打也這麼想的。
歷史上這一年,做了大金國皇帝的阿骨打豪氣干雲地說:
“遼以賓鐵為號,取其堅也。賓鐵雖堅,終亦變壞,惟金不變不壞。金之色白,完顏部色尚白。”於是國號大金,改元收國。(《金史》卷2)
完顏阿骨打親征黃龍府,僅用了一個月,就攻下了岳飛一輩子都沒有攻克的地方:
“直抵黃龍府,與諸軍痛飲耳!”(《宋史·岳飛傳》)
沒有考過武舉卻在小說演義裡當上了“武狀元”的岳飛,一腔報國熱血付諸流水。
在黃龍府痛飲過的只有金兵。
黃龍府是塊風水寶地,遼國太祖就是在這裡變成一條黃龍升了天。
完顏阿骨打攻下了黃龍府,等於是挖耶律家祖墳。惹得天祚帝以傾國之力跟他拼了,“自將七十萬至駝門。”
這一戰的結果,遼軍大敗“死者相屬百餘里”。
在此之前,能在戰場上讓契丹人丟盔棄甲的,只有楊家將。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殺了牛二後,百姓陪楊志去自首,紛紛為其說情。
民意輕易凌駕於法律之上,加上“牛二家又沒苦主”,斷案官員就把罪狀改輕了,是的,改。
四、刀下留夢
失了寶刀的楊志,被髮配到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那留守喚做樑中書,諱世傑,他是東京當朝太師蔡京的女婿”,“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最有權勢”。
樑世傑的夢想,是“軟飯硬吃”。
楊志的夢想,依舊是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與祖宗爭口氣。
他的不切實際,真叫樑世傑喜歡。
在樑世傑的安排下,“賊配軍”楊志在演武場上一槍一刀,博了個低級軍官的職位。
有夢想的人,就是了不起。
這場比武,樑世傑獲得了楊志的忠心、感恩;暴脾氣的索超有所收斂,同時又很開心(升官);周瑾等兵油子有了危機感,做事更加賣力。
他把楊志留在身邊聽用,一是維·穩,原先軍中的格局和關係網不變;二是,混臉熟,讓夫人對楊志有印象,到時讓夫人提出楊志——他心中的人選去押送生辰綱。
生辰綱送到了,說明他知人善用;又丟了,夫人和老丈人都不好責怪我,楊志可是你提的,我聽老婆話而已。
公元1115年的端午節,楊志終於等到了一生中唯一一次發光的時刻:押送生辰綱。
當他把這價值十萬貫的金珠寶貝打包時,亮燦燦的金光晃得他睜不開眼。
他深信,這次,他脖子上的枷鎖會變成一條閃閃發光的金鍊。
金就是好!——楊志、樑中書、樑夫人、蔡京、晁蓋這樣想,完顏阿骨打也這麼想的。
歷史上這一年,做了大金國皇帝的阿骨打豪氣干雲地說:
“遼以賓鐵為號,取其堅也。賓鐵雖堅,終亦變壞,惟金不變不壞。金之色白,完顏部色尚白。”於是國號大金,改元收國。(《金史》卷2)
完顏阿骨打親征黃龍府,僅用了一個月,就攻下了岳飛一輩子都沒有攻克的地方:
“直抵黃龍府,與諸軍痛飲耳!”(《宋史·岳飛傳》)
沒有考過武舉卻在小說演義裡當上了“武狀元”的岳飛,一腔報國熱血付諸流水。
在黃龍府痛飲過的只有金兵。
黃龍府是塊風水寶地,遼國太祖就是在這裡變成一條黃龍升了天。
完顏阿骨打攻下了黃龍府,等於是挖耶律家祖墳。惹得天祚帝以傾國之力跟他拼了,“自將七十萬至駝門。”
這一戰的結果,遼軍大敗“死者相屬百餘里”。
在此之前,能在戰場上讓契丹人丟盔棄甲的,只有楊家將。
小說中的1115年,楊志在黃泥崗上丟了生辰綱。
“楊家將”這個巨大的光環,變成了他的胎記,加上金印,他就是大宋榮光、滿門忠烈楊家將這塊鐵血丹心金匾額上唯一的汙點。
楊志的一生,全在命運的擺弄之中,他沒逆流而上,也不隨波逐流。
當他喝下自己強令禁止的半瓢酒,楊家將的餘暉、封妻廕子的抱負,都在黃泥崗上陷落為泥碾做塵。
現實中的楊志,史料中並沒有他身世的記載。
《三朝北盟彙編》中只說他是一個“招安巨寇”,曾在宋徽宗宣和四年隨童貫伐遼,為先鋒將軍,靖康時又隸種師支援太原,與金軍作戰,敗於盂縣。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不知所終”。
《大宋宣和遺事》中,楊志在花石綱失陷後“入太行山為寇”,他賣刀也是寥寥幾筆略過。
我最深的感觸,是那一場失約的大雪:
運送花石綱的十二人,結義為兄弟。其他十人運送的花石已到京城,只有楊志在穎州等候孫立不來,在彼處雪阻。
那雪景如何?卻是: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殺了牛二後,百姓陪楊志去自首,紛紛為其說情。
民意輕易凌駕於法律之上,加上“牛二家又沒苦主”,斷案官員就把罪狀改輕了,是的,改。
四、刀下留夢
失了寶刀的楊志,被髮配到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那留守喚做樑中書,諱世傑,他是東京當朝太師蔡京的女婿”,“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最有權勢”。
樑世傑的夢想,是“軟飯硬吃”。
楊志的夢想,依舊是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與祖宗爭口氣。
他的不切實際,真叫樑世傑喜歡。
在樑世傑的安排下,“賊配軍”楊志在演武場上一槍一刀,博了個低級軍官的職位。
有夢想的人,就是了不起。
這場比武,樑世傑獲得了楊志的忠心、感恩;暴脾氣的索超有所收斂,同時又很開心(升官);周瑾等兵油子有了危機感,做事更加賣力。
他把楊志留在身邊聽用,一是維·穩,原先軍中的格局和關係網不變;二是,混臉熟,讓夫人對楊志有印象,到時讓夫人提出楊志——他心中的人選去押送生辰綱。
生辰綱送到了,說明他知人善用;又丟了,夫人和老丈人都不好責怪我,楊志可是你提的,我聽老婆話而已。
公元1115年的端午節,楊志終於等到了一生中唯一一次發光的時刻:押送生辰綱。
當他把這價值十萬貫的金珠寶貝打包時,亮燦燦的金光晃得他睜不開眼。
他深信,這次,他脖子上的枷鎖會變成一條閃閃發光的金鍊。
金就是好!——楊志、樑中書、樑夫人、蔡京、晁蓋這樣想,完顏阿骨打也這麼想的。
歷史上這一年,做了大金國皇帝的阿骨打豪氣干雲地說:
“遼以賓鐵為號,取其堅也。賓鐵雖堅,終亦變壞,惟金不變不壞。金之色白,完顏部色尚白。”於是國號大金,改元收國。(《金史》卷2)
完顏阿骨打親征黃龍府,僅用了一個月,就攻下了岳飛一輩子都沒有攻克的地方:
“直抵黃龍府,與諸軍痛飲耳!”(《宋史·岳飛傳》)
沒有考過武舉卻在小說演義裡當上了“武狀元”的岳飛,一腔報國熱血付諸流水。
在黃龍府痛飲過的只有金兵。
黃龍府是塊風水寶地,遼國太祖就是在這裡變成一條黃龍升了天。
完顏阿骨打攻下了黃龍府,等於是挖耶律家祖墳。惹得天祚帝以傾國之力跟他拼了,“自將七十萬至駝門。”
這一戰的結果,遼軍大敗“死者相屬百餘里”。
在此之前,能在戰場上讓契丹人丟盔棄甲的,只有楊家將。
小說中的1115年,楊志在黃泥崗上丟了生辰綱。
“楊家將”這個巨大的光環,變成了他的胎記,加上金印,他就是大宋榮光、滿門忠烈楊家將這塊鐵血丹心金匾額上唯一的汙點。
楊志的一生,全在命運的擺弄之中,他沒逆流而上,也不隨波逐流。
當他喝下自己強令禁止的半瓢酒,楊家將的餘暉、封妻廕子的抱負,都在黃泥崗上陷落為泥碾做塵。
現實中的楊志,史料中並沒有他身世的記載。
《三朝北盟彙編》中只說他是一個“招安巨寇”,曾在宋徽宗宣和四年隨童貫伐遼,為先鋒將軍,靖康時又隸種師支援太原,與金軍作戰,敗於盂縣。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不知所終”。
《大宋宣和遺事》中,楊志在花石綱失陷後“入太行山為寇”,他賣刀也是寥寥幾筆略過。
我最深的感觸,是那一場失約的大雪:
運送花石綱的十二人,結義為兄弟。其他十人運送的花石已到京城,只有楊志在穎州等候孫立不來,在彼處雪阻。
那雪景如何?卻是:
亂飄僧舍茶煙溼,密灑歌樓酒力微。
楊志站在漫天風雪中,大雪將他的胎記湮沒。
天地一片渾沌,只有一顆閃閃發亮的星星與他對視--他就知道這是一場夢。
天暗星,怎麼會有光?
他一刀一槍刺進自己胸口,靠著劇痛,他才能繼續一槍一刀,博封妻廕子,為祖宗爭口氣。
當痛感消失,撐不下去時,他就再一刀一槍刺自己。
他反覆對自己說,夢中人,只能在夢中死。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趙小昭
“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殺了牛二後,百姓陪楊志去自首,紛紛為其說情。
民意輕易凌駕於法律之上,加上“牛二家又沒苦主”,斷案官員就把罪狀改輕了,是的,改。
四、刀下留夢
失了寶刀的楊志,被髮配到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那留守喚做樑中書,諱世傑,他是東京當朝太師蔡京的女婿”,“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最有權勢”。
樑世傑的夢想,是“軟飯硬吃”。
楊志的夢想,依舊是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與祖宗爭口氣。
他的不切實際,真叫樑世傑喜歡。
在樑世傑的安排下,“賊配軍”楊志在演武場上一槍一刀,博了個低級軍官的職位。
有夢想的人,就是了不起。
這場比武,樑世傑獲得了楊志的忠心、感恩;暴脾氣的索超有所收斂,同時又很開心(升官);周瑾等兵油子有了危機感,做事更加賣力。
他把楊志留在身邊聽用,一是維·穩,原先軍中的格局和關係網不變;二是,混臉熟,讓夫人對楊志有印象,到時讓夫人提出楊志——他心中的人選去押送生辰綱。
生辰綱送到了,說明他知人善用;又丟了,夫人和老丈人都不好責怪我,楊志可是你提的,我聽老婆話而已。
公元1115年的端午節,楊志終於等到了一生中唯一一次發光的時刻:押送生辰綱。
當他把這價值十萬貫的金珠寶貝打包時,亮燦燦的金光晃得他睜不開眼。
他深信,這次,他脖子上的枷鎖會變成一條閃閃發光的金鍊。
金就是好!——楊志、樑中書、樑夫人、蔡京、晁蓋這樣想,完顏阿骨打也這麼想的。
歷史上這一年,做了大金國皇帝的阿骨打豪氣干雲地說:
“遼以賓鐵為號,取其堅也。賓鐵雖堅,終亦變壞,惟金不變不壞。金之色白,完顏部色尚白。”於是國號大金,改元收國。(《金史》卷2)
完顏阿骨打親征黃龍府,僅用了一個月,就攻下了岳飛一輩子都沒有攻克的地方:
“直抵黃龍府,與諸軍痛飲耳!”(《宋史·岳飛傳》)
沒有考過武舉卻在小說演義裡當上了“武狀元”的岳飛,一腔報國熱血付諸流水。
在黃龍府痛飲過的只有金兵。
黃龍府是塊風水寶地,遼國太祖就是在這裡變成一條黃龍升了天。
完顏阿骨打攻下了黃龍府,等於是挖耶律家祖墳。惹得天祚帝以傾國之力跟他拼了,“自將七十萬至駝門。”
這一戰的結果,遼軍大敗“死者相屬百餘里”。
在此之前,能在戰場上讓契丹人丟盔棄甲的,只有楊家將。
小說中的1115年,楊志在黃泥崗上丟了生辰綱。
“楊家將”這個巨大的光環,變成了他的胎記,加上金印,他就是大宋榮光、滿門忠烈楊家將這塊鐵血丹心金匾額上唯一的汙點。
楊志的一生,全在命運的擺弄之中,他沒逆流而上,也不隨波逐流。
當他喝下自己強令禁止的半瓢酒,楊家將的餘暉、封妻廕子的抱負,都在黃泥崗上陷落為泥碾做塵。
現實中的楊志,史料中並沒有他身世的記載。
《三朝北盟彙編》中只說他是一個“招安巨寇”,曾在宋徽宗宣和四年隨童貫伐遼,為先鋒將軍,靖康時又隸種師支援太原,與金軍作戰,敗於盂縣。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不知所終”。
《大宋宣和遺事》中,楊志在花石綱失陷後“入太行山為寇”,他賣刀也是寥寥幾筆略過。
我最深的感觸,是那一場失約的大雪:
運送花石綱的十二人,結義為兄弟。其他十人運送的花石已到京城,只有楊志在穎州等候孫立不來,在彼處雪阻。
那雪景如何?卻是:
亂飄僧舍茶煙溼,密灑歌樓酒力微。
楊志站在漫天風雪中,大雪將他的胎記湮沒。
天地一片渾沌,只有一顆閃閃發亮的星星與他對視--他就知道這是一場夢。
天暗星,怎麼會有光?
他一刀一槍刺進自己胸口,靠著劇痛,他才能繼續一槍一刀,博封妻廕子,為祖宗爭口氣。
當痛感消失,撐不下去時,他就再一刀一槍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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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一群無能為力的人,用忍辱負重換來的還是忍辱負重。”
一、朴刀
公元1114年的冬天特別冷。
一個殘雪初晴的早晨,林沖藏在梁山東山路邊的一片林子裡,靜靜等待著投名狀的到來。
今天是王倫給他的最後期限,如果再是兩手空空,“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看看日頭中了,又沒一個人來。”林沖坐立不安。
這時,他看見了楊志,準確地說是楊志(僱人挑的)行李。
按照小嘍囉的說法,這一擔財帛,可以抵當投名狀。
偏偏林沖是個講信用的人,說了要殺人,就一定要殺個人。
此時殘雪初晴,薄雲方散。
拿著朴刀的林沖殺氣騰騰,“睜圓怪眼,倒豎虎鬚”,一心要殺一個素昧平生的路人。
楊志“挺著朴刀,大叫如雷”,兩人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問題來了:楊志和林沖PK,為什麼武器是朴刀?他們不是應該比槍法嗎?
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這之前,他跟洪教頭比武用的是棒子,在山神廟殺陸謙等人使的是槍;
楊志是“楊家將後人”,楊家將最出名的就是“楊家槍法”,兵書《武編》、《紀效新書》、《陣記》等均有記載。
刀和槍棒都是能殺人的兵器。
不同之處在於,槍棒是正經的十八般兵器。
刀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武器。“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因此,清政府文書中把土匪稱為“刀匪”。
而朴刀更是刀中武大郎。它極簡陋,安上短把就是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是為農具,安上了長把才是“朴刀”。
《水滸傳》六十一回中描述了朴刀怎樣組裝:“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扣牢了,趕著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
儘管《水滸傳》中朴刀的出鏡率最高,但宋代兵家根本不承認它是兵器。
宋人曾公亮等所編著的《武經總要》中介紹了多款刀,包括掉刀、屈刀、歡耳刀、掩月刀、 戟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至於朴刀,書中沒提過。
實際上,《水滸傳》作者也是不拿朴刀當正經兵器的。
史進拜王進教頭做師傅,“十八般武藝,從新學得十分精熟。”
“十八般武藝”的具體內容十八般兵器:“矛錘弓弩銃,鞭鐗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刀並不在十八般兵器裡,更別說朴刀了。
朴刀的奧妙之處,是藏於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假裝農具扛著掩藏殺機。就算被官差抓也告不了你,所以楊志提著朴刀趕路。
林沖和楊志鬥到四十多回合,正要分出勝負,就被王倫叫停:“兩位好漢,端的好兩口朴刀,神出鬼沒!”
——作為一個讀書人,(我覺得)王倫的點評完全不走心。
然鵝,我很感激他讓這場打鬥停下來。
我擔心他們任何一個贏了,到後來都會被吳用做成宣傳片,配上抒情的臺詞,沒日沒夜地在忠義堂播放,把狗咬狗的悲哀當勵志——
為大哥去送死,徹底忘記自己曾經是誰。
二、夢想
王倫邀請楊志加入梁山,的確是摻了私心,想讓他制衡林沖;
對楊志來說,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出路。
十人運送花石綱,只有楊志一人丟了,據他自己說是天災。
王倫分析:你丟了花石綱,就是有罪的人,“雖經赦宥,難復前職。亦且高俅那廝現掌軍權,他如何肯容你?”
楊志不信。在他看來,在梁山落草,坐第四把交椅,排在林沖前面之類,等於“將父母遺體來玷汙了。”
因為他有個三位一體的夢想: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這個夢想,包含了古今國人最樸素的渴望:“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好好學習是為了找個好工作,學四書五經是這樣,考託福雅思也是如此;還有身為人子,光宗耀祖的責任感,以及一個軍人征戰沙場、報效國家的理想。
王倫笑了笑,說既然你不願意就算了,安心歇一晚,明天把行李還你,送你下山——王倫說到做到。
換成宋江,楊志肯定就留下了。
宋江會一邊下跪加讓位來“感動”他,一邊叫人在高俅家門口貼大字報:《高俅,你在我們楊家人面前就是個毬》,落款楊志。
楊志回到東京,沒去首告、述職,而是用這一擔財物上下打點,得到面見高俅的機會。
沒想到,高俅拒絕他的賄賂併發落他去開封府受審,“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王倫說得對。但是楊志不後悔,他只恨高俅突然變好了,“忒毒害,恁地刻薄!”
他還有一把寶刀。
寶刀出鞘的寒光中,能看到祖先金戈鐵馬的英姿,能聽到血液裡發出的嘶吼。
刀在,夢就在。
三、賣刀
英雄落魄,秦瓊賣馬、楊志賣刀。
賣馬的遇到了單雄信,柳暗花明又一村,落魄如黎明前的黑暗;
賣刀的卻是遇見牛二,屋漏偏逢連夜雨,落魄是山雨欲來的風。
牛二是出了名的無賴,光是聽到他來了,在東京鬧市區逛街的百姓、擺攤的商販如中邪一般亂攛,“跑入河下巷內去躲”。
楊志,一個關西漢子,從傲嬌的軍官淪為無業遊民,一肚子的委屈、怨恨。
唯一值錢、有特殊意義的寶刀拿去賣,在街上溜達了大半天卻無人問津,又冷又餓,無比失落……
偏偏遇到牛二,別說楊志,就算是佛都有火,想象一下,假如牛二出現在《西遊記》裡……
殺了牛二後,百姓陪楊志去自首,紛紛為其說情。
民意輕易凌駕於法律之上,加上“牛二家又沒苦主”,斷案官員就把罪狀改輕了,是的,改。
四、刀下留夢
失了寶刀的楊志,被髮配到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那留守喚做樑中書,諱世傑,他是東京當朝太師蔡京的女婿”,“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最有權勢”。
樑世傑的夢想,是“軟飯硬吃”。
楊志的夢想,依舊是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與祖宗爭口氣。
他的不切實際,真叫樑世傑喜歡。
在樑世傑的安排下,“賊配軍”楊志在演武場上一槍一刀,博了個低級軍官的職位。
有夢想的人,就是了不起。
這場比武,樑世傑獲得了楊志的忠心、感恩;暴脾氣的索超有所收斂,同時又很開心(升官);周瑾等兵油子有了危機感,做事更加賣力。
他把楊志留在身邊聽用,一是維·穩,原先軍中的格局和關係網不變;二是,混臉熟,讓夫人對楊志有印象,到時讓夫人提出楊志——他心中的人選去押送生辰綱。
生辰綱送到了,說明他知人善用;又丟了,夫人和老丈人都不好責怪我,楊志可是你提的,我聽老婆話而已。
公元1115年的端午節,楊志終於等到了一生中唯一一次發光的時刻:押送生辰綱。
當他把這價值十萬貫的金珠寶貝打包時,亮燦燦的金光晃得他睜不開眼。
他深信,這次,他脖子上的枷鎖會變成一條閃閃發光的金鍊。
金就是好!——楊志、樑中書、樑夫人、蔡京、晁蓋這樣想,完顏阿骨打也這麼想的。
歷史上這一年,做了大金國皇帝的阿骨打豪氣干雲地說:
“遼以賓鐵為號,取其堅也。賓鐵雖堅,終亦變壞,惟金不變不壞。金之色白,完顏部色尚白。”於是國號大金,改元收國。(《金史》卷2)
完顏阿骨打親征黃龍府,僅用了一個月,就攻下了岳飛一輩子都沒有攻克的地方:
“直抵黃龍府,與諸軍痛飲耳!”(《宋史·岳飛傳》)
沒有考過武舉卻在小說演義裡當上了“武狀元”的岳飛,一腔報國熱血付諸流水。
在黃龍府痛飲過的只有金兵。
黃龍府是塊風水寶地,遼國太祖就是在這裡變成一條黃龍升了天。
完顏阿骨打攻下了黃龍府,等於是挖耶律家祖墳。惹得天祚帝以傾國之力跟他拼了,“自將七十萬至駝門。”
這一戰的結果,遼軍大敗“死者相屬百餘里”。
在此之前,能在戰場上讓契丹人丟盔棄甲的,只有楊家將。
小說中的1115年,楊志在黃泥崗上丟了生辰綱。
“楊家將”這個巨大的光環,變成了他的胎記,加上金印,他就是大宋榮光、滿門忠烈楊家將這塊鐵血丹心金匾額上唯一的汙點。
楊志的一生,全在命運的擺弄之中,他沒逆流而上,也不隨波逐流。
當他喝下自己強令禁止的半瓢酒,楊家將的餘暉、封妻廕子的抱負,都在黃泥崗上陷落為泥碾做塵。
現實中的楊志,史料中並沒有他身世的記載。
《三朝北盟彙編》中只說他是一個“招安巨寇”,曾在宋徽宗宣和四年隨童貫伐遼,為先鋒將軍,靖康時又隸種師支援太原,與金軍作戰,敗於盂縣。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不知所終”。
《大宋宣和遺事》中,楊志在花石綱失陷後“入太行山為寇”,他賣刀也是寥寥幾筆略過。
我最深的感觸,是那一場失約的大雪:
運送花石綱的十二人,結義為兄弟。其他十人運送的花石已到京城,只有楊志在穎州等候孫立不來,在彼處雪阻。
那雪景如何?卻是:
亂飄僧舍茶煙溼,密灑歌樓酒力微。
楊志站在漫天風雪中,大雪將他的胎記湮沒。
天地一片渾沌,只有一顆閃閃發亮的星星與他對視--他就知道這是一場夢。
天暗星,怎麼會有光?
他一刀一槍刺進自己胸口,靠著劇痛,他才能繼續一槍一刀,博封妻廕子,為祖宗爭口氣。
當痛感消失,撐不下去時,他就再一刀一槍刺自己。
他反覆對自己說,夢中人,只能在夢中死。
END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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