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個領域39件實事 吉林省下猛料提升“民生溫度”

省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近日印發了《關於推進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今天,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吉林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田富英介紹,《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立系統完善、銜接配套、科學合理的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體系的主要目標,到2035年基本實現全要素民生保障均等化的長期目標。

9個領域39件實事 吉林省下猛料提升“民生溫度”

《關於推進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關於推進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加快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的決策部署,提升新時代保障改善民生的質量和水平,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所需所急所盼,讓人民共享發展成果,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突出民生優先,聚焦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強化政府主體責任,按照保障基本、兜住底線,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協調、持續推進原則,建立健全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體系,以標準化促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到2025年,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體制機制更加健全,系統完善、銜接配套、科學合理的全要素民生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在業有所就、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急有所救等方面持續取得新進展,全要素民生保障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35年,全要素民生保障均等化基本實現,民生保障覆蓋全民、均衡享有,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二、重點任務

(一)教育惠民方面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學前教育,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升各類教育質量,完善學生資助政策,促進教育優質公平發展。

1.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科學預測人口規模,以縣(市、區)為單位編制幼兒園佈局專項規劃,做好與縣域國土空間規劃銜接。調整辦園結構,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辦園體系。實施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充分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小學閒置校舍等資源,以租賃、租借、劃轉等形式舉辦公辦幼兒園。規範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堅持把配套幼兒園辦成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規範發展民辦幼兒園,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培養體系,健全培訓制度,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地位和待遇。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提升學前教育保育教育質量,規範辦園行為。[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列首位的為牽頭單位,其他為配合單位,以下同]

2.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全面落實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教師編制標準、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基本裝備配置標準。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到2020年底,以縣(市、區)為單位,標準班額達到95%以上,解決好“城鎮擠”問題。堅持分類施策,重視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有效改善“鄉村弱”問題。強化結對幫扶,加快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繼續深化“大學區”管理改革,積極建立“大學區”對口支援鄉鎮中心校制度。堅持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全面實施義務教育質量提升行動,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達標建設。加快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破解“三點半”問題。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就學,簡化轉學流程,實現“只跑一次”。優先滿足農村留守兒童進入寄宿制學校學習。[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3.加快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全面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督促和推動地方新建、改擴建一批學校,擴大教育資源,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質量,落實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指導意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啟動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工作,構建具有吉林特色的普通高中課程、教學、考試評價體系。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形成“辦學體制靈活多樣,特色普通高中佈局合理”的發展新格局。完善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定額補助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逐步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逐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規模。[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4.促進特殊教育優質融合發展。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支持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特殊教育學校開設幼兒園。全面推進融合教育,加快推進實現義務教育階段殘疾適齡兒童入學零拒絕、全覆蓋。積極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穩步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擴展招生類別。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培養培訓,提高特殊教育質量。[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5.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實現“寬帶網絡校校通”提速增質,“優質資源班班通”和“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提效增智。推進全省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力做好“網絡學習空間”深度應用。推動“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融合發展。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本地化應用,實現教與學應用覆蓋全體教師和適齡學生,數字校園建設覆蓋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作。推進智慧教育示範區建設。針對老少邊窮地區學校開展信息化提升行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6.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優化學校、專業佈局,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和育人機制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構建產業人才培養培訓新體系,實施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立緊密對接我省現代產業體系的專業(群)。支持職業院校開展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面向廣大農村和退役軍人培養實用人才。加快推進省部共建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加強示範性職業院校、示範性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組織開展各類非學歷繼續教育培訓,為各類從業人員在職在崗提升職業能力提供更多機會和便利條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7.健全學生資助制度。全面落實學生資助政策,資助覆蓋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學段,資助標準達到國家資助政策水平。健全教育資助體系,確保應助盡助。對在普惠性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含建檔立卡貧困戶兒童、低保家庭兒童、特困救助供養家庭兒童等)、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繼續實施免除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免費提供國家和省課程教科書、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政策。落實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地方政府資助政策,高校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加強學生資助規範管理,健全學生資助制度,完善資助辦法,提高學生資助規範化水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扶貧開發辦,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8.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師風教育,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樹立優秀教師先進典型,提升教師職業榮譽感。加強對師德師風的監察監督,嚴格師德考核,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建立教師個人信用記錄,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著力解決師德失範、學術不端問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二)就業和收入方面

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創造更加公平就業機會,實現更高質量、更加充分就業,不斷提高城鄉居民收入。

9.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強化創業服務,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消除限制創業的制度性障礙,鼓勵城鄉居民創新創業。分層次抓好返鄉創業基地建設,形成多層次多樣化的返鄉創業格局,每年創建省級返鄉創業基地30個以上,每年推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下鄉創業約1萬人。引導高校、社會力量、企業及個人新建新形態的大學生創業園,強化整體運營水平,進行分級管理。實施創業培訓工程,提高創業者創業技能,增加創業成功率。加強創業創新實訓基地建設,引導和鼓勵基地孵化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貸款額度,落實創業補貼政策,為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10.促進重點群體就業。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統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和創業引領計劃,高校畢業生總體就業率保持在95%左右。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加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力度,推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帶動更多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每年轉移就業約400萬人。完善落實各項就業援助政策,全面提高就業援助精準化服務,確保城鎮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率100%。保障退役軍人在享受普惠性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再給予特殊優待,對有學習需求的復轉軍人實現90%以上培訓,對有自主創業、自願就業意願的復轉軍人實現80%以上扶持。[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建立並推行覆蓋城鄉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大規模開展高質量的職業技能培訓,基本滿足勞動者培訓需要。實施農民工向農技工轉型服務計劃,著力培育“吉林農技工”品牌,以技能提升就業質量。推動新生代農民工接受就業技能培訓或崗前培訓,到2025年,有10萬人以上新生代農民工經過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加強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強化高技能人才培訓,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累計建設省級“首席技師工作室”50個、評選“青年技術能手”1萬名。[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12.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完善城鄉統籌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推動公共就業服務覆蓋城鄉常住人口,讓城鄉勞動者享受均等的公共就業服務。健全公共就業服務功能,完善對勞動者求職就業全程服務。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推進街道(鄉鎮)、社區(村)服務平臺建設,打造“農村半小時就業服務圈”,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網絡。完善便捷高效的公共就業服務方式,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標準體系,全面推進“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促進各類信息便捷共享,推進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智慧化、便民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13.促進城鄉居民增收。加強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分類指導,依法擴大企業覆蓋範圍。建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完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及時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拓寬居民財產性收入增收渠道,鼓勵支持居民依法開展投資經營活動,依法增加經營、租金、利息等財產性收入。全面落實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努力增加農民收入。[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扶貧開發辦、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社會保障方面

著力完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和失業保險制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和待遇水平,健全社會救助服務體系,拓展社會福利覆蓋範圍,保障特殊群體、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斷提升。

14.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省級統籌制度,建立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模式。合理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制定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相結合辦法,實現調整辦法、調整標準的基本統一。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15.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深入推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合理均衡城鄉居民在門診、住院、用藥、異地就醫、定點服務等各方面的保障待遇,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保持在75%左右。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水平。調整完善特藥保障機制,適當提高保障水平並向貧困人群和重點救助對象傾斜,減輕罹患重特大疾病的參保患者醫藥費用負擔。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封頂線,有效發揮大病保險精準保障功能。完善醫保門診保障政策,擴大醫保門診保障範圍,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優化個人賬戶功能,探索適當放寬個人賬戶支付範圍,使個人賬戶沉澱資金得到有效利用。結合醫學科技發展和基金承受能力,適當調整擴大基本醫保診療項目範圍,將臨床必需、技術適宜、價格合理的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完善參保人員跨制度、跨區域的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實現參保人員關係暢通轉移,待遇無縫銜接。解決好部分退役士兵醫保問題。[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16.完善失業和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失業保險政策體系,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建立失業保險省級統籌機制,完善失業保險轉移接續辦法。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支持鼓勵失業人員靈活就業,加強跟蹤培訓,提供信息對接服務,幫助失業人員儘快轉崗再就業。探索建立以現行工傷保險制度與適應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險為主體、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工傷保險制度,滿足工傷職工都能有工傷保障的需求。進一步完善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繼續提升工傷人員待遇標準。推進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逐步形成以醫療康復為基礎,以職業康復為特色,以促進工傷職工迴歸社會、從事適宜勞動為目標的服務模式,基本實現有康復需求和可能的工傷傷殘人員享有工傷康復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

17.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各項社會救助制度間的銜接,促進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推進城鄉社會救助統籌發展。建立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與城鄉低保標準掛鉤的調整機制,各市(州)、縣(市)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建立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掛鉤的調整機制,各市(州)、縣(市)全自理、半護理和全護理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於當地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10%、20%和30%。全面實施“吉工·脫困”計劃,逐步實現困難職工家庭解困脫困。[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完善優撫安置制度。全面做好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完成光榮牌懸掛、信息採集任務。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社會優待工作機制,制定社會優待目錄清單。加強服務保障,建立完善優撫對象待遇與貢獻相一致的優撫保障體系。依託優撫醫院、光榮院,給予符合條件的重點優撫對象集中供養、醫療等保障。完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政策,拓展醫療保障對象範圍和服務內容,為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它優撫對象開通綠色就醫通道。協調省內軍隊醫療機構為重點優撫對象提供免費、優惠、優待服務。提高移交安置質量,推動“人崗相適、人事相宜”,落實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大力推進“陽光安置”。[責任單位: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醫療保障局]

19.加強殘疾康復服務。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對全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行清單式管理,確保精準到人、精準到年齡段,實現應救盡救。加強服務機構建設,繼續實施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項目,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加強康復人才培養,對殘疾人康復工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社區康復協調員開展業務培訓,提高康復服務能力和質量。每年為10萬名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到2025年,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服務的比例達80%以上。[責任單位:省殘聯、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

20.有效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堅持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低保、低收入家庭實現應保盡保。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解決好棚改逾期未安置問題,持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責任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推動市縣依法解決影響產權登記的歷史遺留問題,基本完成具備登記條件的“無籍房”不動產登記任務。[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脫貧攻堅方面

動員全省力量,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21.深入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嚴格按照“兩不愁、三保障”要求,確保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貧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確保貧困家庭適齡學生不因貧失學輟學;保障貧困人口基本醫療需求,確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貧困人口基本居住條件,確保住上安全住房。強化扶貧信息精準,加強建檔立卡工作,提高精準識別質量,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做到“脫貧即出、返貧即入”。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和程序,規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的組織實施工作。細化貧困退出標準,健全驗收細則和工作流程。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脫貧成效持續鞏固提升。[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扶貧開發辦,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康吉林方面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公共衛生、藥品供應保障、健康養老服務體系,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週期健康服務。

22.著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和質量。繼續加強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提升微創手術、複雜疾病診斷和城市三級醫院下轉患者的醫療服務能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完善基礎設備設施。全力推進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按照《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提高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改善城鄉居民看病就醫感受。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培養,以培養全科醫生為重點,開展農村訂單定向、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等項目,加強兒科、婦產科等緊缺人才培養,推進基層醫療衛生人員能力整體提升。[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23.健全藥品供應保障制度。進一步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藥品供應保障政策,醫療機構藥品及高值醫用耗材省級分類集中採購,探索開展藥品跨區域聯盟採購。完善配送和結算管理,確保偏遠、邊境地區基層醫療機構藥品及時配送。全省公立醫院採購藥品繼續實行“兩票制”,減少藥品流通環節。實施藥品質量提升行動,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加強兒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擴大醫保定點藥店覆蓋範圍,加強監管,方便群眾購藥。[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深入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繼續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城鄉居民主要健康問題實施有效干預,促進居民健康意識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改變,提高居民健康素質。做好老年人、孕產婦、兒童等重點人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與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提高慢性病、嚴重精神障礙、肺結核等患者的規範管理率。加強面向全體居民的群體性服務,全面做好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切實發揮電子健康檔案作用,推進電子健康檔案逐步向個人開放,方便群眾查詢自身健康信息。[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25.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位一體”的重大疾病防控機制。加大傳染病防控力度,加強傳染病監測預警,法定傳染病報告率達到95%以上,及時做好疫情調查處置。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夯實常規免疫,做好補充免疫和查漏補種,嚴格規範預防接種行為,提升預防接種管理質量。加強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提高防治服務水平,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推進衛生城鎮和健康城市(村鎮)創建工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

26.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加快發展中醫醫療服務,建設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綜合使用多種中醫藥技術方法服務城鄉居民,加強在基層防治常見病多發病中推廣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不斷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開展縣級中醫院老年病科建設,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充分發揮中醫藥優勢,形成穩定期健康宣教為主、急性期救治為主、恢復期康復護理為主以及包括臨終關懷在內的一體化健康養老服務體系,全部完成35家縣級中醫院中醫藥特色老年健康指導中心的建設任務。[責任單位:省中醫藥管理局]

27.推進醫養結合。鼓勵養老機構按相關規定申請設置醫療機構;鼓勵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鼓勵醫療機構(重點是基層醫療機構)與有意願的老年人家庭建立醫療服務關係,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醫療機構開設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發揮中醫藥預防保健特色優勢,將中醫藥養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養老全過程。發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引導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機構延伸提供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醫療保障局、省中醫藥管理局]

28.加強城鄉養老服務。加強養老機構標準化、專業化建設,打造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結合、文養結合、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合理規劃養老佈局,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9073”養老服務格局,全省90%的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服務,7%的老年人享受社區養老服務,3%的老年人享受機構養老服務。完善養老服務設施,全省民辦養老機構床位佔總床位的60%以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佔公辦養老機構總數的40%以上,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95%的鄉鎮和60%以上的行政村或自然屯建立養老服務設施和站點。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政策法規體系,完善監管機制,科學規範行業標準,建立統一的養老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分級培訓制度,養老機構護理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加快養老服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養老服務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加強行業自律和監管。[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廳]

(六)公共服務方面

不斷改善供水、供熱、供氣等各級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加強環境治理,重點向城鄉基層和薄弱環節傾斜,著力提高群眾生活質量。

29.城市供水供熱供氣。完善水熱氣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前佈局建設,提高保障能力。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治理,改造建設供水廠、老舊滲漏給水管網,完善水質監測及檢測設施,提高城市應對突發事件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切實保障城鎮居民飲用水安全。加強熱源能力建設,推進供熱管網改造,保障供熱質量和安全,落實減免生活困難家庭供熱費政策。構建氣源多元化供應格局,保障全省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全面提升城鎮燃氣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技術和服務水平,提高城鎮燃氣普及率。[責任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民政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加快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通過新建、改造、配套、升級、聯網等方式進一步提升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和水質達標率。到2025年,全省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保持在80%以上,供水保證率不低於90%,水質合格率有較大幅度提高。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長效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

31.加強重點領域環境汙染治理。水汙染防治方面,繼續深化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推動排查重點流域沿岸入河排汙口,基本完成集中入河排汙口整治任務。加快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加強城鎮生活汙水治理。加強工業汙染防治,嚴格重點汙染企業和工業集聚區監管,對超標和超總量的排汙單位,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大氣汙染防治方面,加快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全面完成縣級城市建成區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基本淘汰的目標。開展春季、秋季秸稈禁燒專項行動,逐步消除秸稈露天焚燒現象。完善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將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確保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期減排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0%、20%、30%。土壤汙染治理方面,加強重金屬汙染防控,建立涉重金屬全口徑清單,嚴格執行重金屬汙染物排放標準,完善企事業單位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格項目環境准入,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院等周邊新、改、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汙染的涉重金屬建設項目。強化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汙許可證管理,推動涉重金屬企業實現達標排放。[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交通出行方面

完善城鄉公共交通管理體制機制,加快提升城市公交、農村公路設施承載能力,服務保障能力和綜合治理能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綠色低碳的城鄉公共交通系統,不斷滿足城鄉居民基本出行需要。

32.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貫徹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質量,擴大服務覆蓋範圍,各縣(市、區)實現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全覆蓋。加大新開和延伸公交線路力度,不斷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做好不同線路間的銜接,提高公交線網覆蓋率和站點密度。積極推動城市公共交通線路向城市周邊延伸,對城市周邊農村客運班線實施公交化改造。加快車輛裝備的改造升級,提高車輛保有量和整體水平,每年新增、更新常規公交車不低於500輛,其中新能源車輛比例不低於50%。推廣應用無障礙城市公交車輛,方便老年人及殘障人士出行。[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33.加強農村公路建設。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全面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基本形成權責清晰、共同參與的“四好農村路”發展體制機制。不斷優化農村公路網結構,提升通暢水平,全部縣城實現二級及以上公路連接,鄉(鎮)實現四級及以上公路連接,建制村(行政村)實現通硬化路,自然屯通硬化路保持在80%以上。繼續改造通鄉鎮、建制村的破損老舊路,讓建成時間較早、破損嚴重、影響車輛通行的路段及早恢復使用功能,鞏固農村公路發展成果。[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八)文體服務方面

以基層公共文體設施建設為重點,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實用高效的現代公共文體服務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34.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完善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縣級公共圖書館、公共文化館設施建設全部達到國家確定的建設標準。實施農村文化小廣場建設,實現全省行政村文化小廣場全覆蓋。繼續推動實施“吉林印記”鄉村博物館建設項目,全省建設80家鄉村博物館,並對村民免費開放。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每年組織省內各級各類文藝院團到鄉鎮村屯、街道、社區、學校、軍隊等基層單位送演出3000場。開展“健康生活·悅動吉林”系列文化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責任單位:省文化旅遊廳]

35.加快推動群眾體育發展。構建現代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規劃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全省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全面提檔升級,總數達到2.7萬個以上,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 2.2平方米以上,各類新型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遍佈城鄉。各市(州)、縣(市)100%建有全民健身中心、公共體育場、體育公園(廣場)、健身步道,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100%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推行《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開展科學健身指導,深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和符合條件的學校體育館向社會有序開放。推廣普及足球、籃球、排球和冰雪運動,以著力實施“冰雪運動進校園”、“足球進校園”活動和全面實施群眾冰雪運動推廣普及為重點,提高參與冰雪運動和足球運動人數。[責任單位:省體育局、省教育廳]

(九)社會治理方面

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紮實推進生產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安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構建城鄉居民安全保障網,不斷提升群眾安全感。

36.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壓實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釐清行業部門監管邊界,明確部門監管責任清單,打通安全“最後一公里”,有效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持續推進城市燃氣管道、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物品、成品油市場、危化品運輸、油氣長輸管道等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張清單”,納入監管執法、督查考核重要內容,推行“銷號式”整改。建立“指揮調度、風險監測、隱患識別、輔助決策、應急保障”信息化平臺,強化在線監測、動態監控、智能監控。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大處罰問責力度。加強應急管理建設,做好應急準備。[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廳、省能源局等部門,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7.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加強全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綜合治理,全面實現食品加工小作坊持證率達到100%。加強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管,入網餐飲服務單位持證公示率達到80%以上。大力推進餐飲服務行業提檔升級,80%以上的大型餐飲服務單位、學校(含幼兒園)食堂、中央廚房、集體配餐單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級達到良好以上。加強藥械註冊管理、藥械生產環節監管、藥械流通環節監管、醫療機構及醫療器械使用單位的監管,構建嚴密規範的過程控制體系。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藥品、醫療器械風險監測網絡,根據監測品種風險等級,對高風險品種實現100%全覆蓋。建立健全藥品監管檔案,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等環節共同建成覆蓋全過程的藥品追溯系統。[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廳、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畜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8.加強社會治安防控。增強社會治安整體防控能力,持續改善公安信息化、裝備、基礎設施條件,推動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向“防控精準化、資源集約化、運行高效化”轉型升級。整合公安、市場監管等執法資源,推進執法力量整合下沉。健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完善網格化綜合管理體系,優化網格設置,推進網格標準化建設,推動網格向下延伸、向上對接,全面提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整體效能。[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9.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建立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提高社會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加強衛生應急規範化和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建設,做好應對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等衛生應急工作。開展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提高防災減災決策支持水平。構建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提高預警預報能力。加強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完善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做好受災轉移群眾生活安置,保障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水喝、有安全住所、有傷病能及時得到醫治。做好恢復重建工程,快速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建設工作,將其列為重要議事日程, 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部門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的工作機制。要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服務質量、明確權責關係、創新治理方式,著力做好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服務管理等全要素民生保障工作。[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二)強化任務落實

各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和部門分工落實各項目標任務,研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的具體意見,進一步細化、實化各項目標任務,形成本行業本領域目標清晰、措施有力的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體系。要密切跟蹤國家相關政策變化,對我省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體系及時動態調整。要做好本行業本領域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的組織實施工作,以標準化為基礎,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

(三)加強統籌協調

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考慮長遠發展需要,做好各行業各領域標準間的統籌銜接和共建共享,織密織牢全要素民生保障網。省發展改革委做好統籌協調,跟蹤調度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協調全要素民生標準化建設中跨部門、跨行業事項。[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 

(四)加大投入力度

健全公共財政體系,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根據我省實際和財力狀況,逐步加大全要素民生保障投入力度,確保各行業各領域標準化任務落實到位。拓寬籌資渠道,鼓勵引導社會、企業和個人投入,加快形成多元籌資機制。[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五)強化監督檢查

省政府適時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及時掌握各地區各行業領域標準化工作進展。各責任單位每年年底前要將推進情況上報省政府,遇有重大情況、重要進展及時向省政府報告。[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

(六)做好政策宣傳

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強全要素民生保障的輿論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宣傳新進展、新成效,營造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全要素民生保障標準化、均等化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

(轉自吉林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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