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自:環球時報,作者:孫力舟。

南海島嶼爭端最近有愈演愈烈之勢。這其實不是一個新問題,20世紀上半葉,圍繞這些島嶼發生的外交抗議和軍事爭奪就曾不斷上演。儘管中國政府在二戰剛結束就宣佈收復南沙和西沙群島,並公開發布了有關地圖,但爭端並沒有平息。1951年,有關戰敗國日本歸還其所侵佔領土(包括南沙和西沙島嶼)的舊金山會議召開,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打了8年抗日戰爭、付出巨大民族犧牲的中國卻被排斥在大會之外。而且,多種因素所致,舊金山和約中對日本所放棄的領土的主權歸屬也進行了模糊處理。不過,中國政府在那次大會前後,針對南海問題清晰地表明瞭自己的立場———這也是1974年海戰之外,中國同南越在島嶼問題上的一次隔空較量。

鮮為人知的較量:51年中國南越首度島嶼角力

南越對中國島嶼提出要求

1951年9月4日到8日,舊金山對日和會召開,除日本外,有51個國家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臺灣當局都沒有參加。

中國政府和臺灣當局的缺席,主要是由當時控制和會的美國和英國對華政策立場不同導致的。美國在朝鮮戰場上遭到中國人民志願軍的沉重打擊,孤立新中國、扶蔣反共的政策更加明確,因此在對日和會中堅決排斥新中國,試圖讓臺灣當局參加。但是,老牌殖民強國英國,因為要維護在香港的利益,1950年就與新中國“半建交”,互派駐代辦,原則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代表中國,因而邀請新中國出席和會。為彌合雙方意見分歧,美國特使杜勒斯幾度訪英,並最終同英國外交大臣莫里斯達成諒解:對新中國政府和臺灣當局都不邀請。

中國缺席和會,給了覬覦西沙南沙的南越混淆視聽的機會。上世紀30年代,越南的宗主國法國侵佔西沙部分島嶼,並在1933年強佔南沙太平島等9島,是為著名的“法國佔領九小島事件”。當時島上還有華人居住。後來西沙和南沙群島又被日本侵佔。抗戰勝利後,當時的中國政府出動海軍收復西沙和南沙,但殖民大國法國卻捲土重來,趁國共內戰之際,再次佔領部分島嶼。1950年10月,法國將所佔島嶼的管轄和保護權移交給南越保大政權。1951年9月7日,在舊金山對日和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南越政府總理陳文友率領的代表團發表聲明,稱“我們必須確認我們對歷來就屬於越南的長沙群島和黃沙群島的各種權益”。這是南越方面首度在國際上發出類似聲音,之前一直是法國同中國方面進行外交交涉。

蘇聯在和會上力挺中國

其實,早在舊金山會議召開前,中國就針對美英只要求日本放棄西沙南沙、不規定歸還中國的和約草案,進行外交鬥爭。1950年12月4日,中國總理兼外長周恩來聲明:“對日和約的準備和擬製,如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參加,無論其內容與結果如何,中國政府一概認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無效的。”次年8月15日,周恩來總理指出:“西沙群島和南威島,正如整個南沙群島及中沙群島、東沙群島一樣,向為中國領土,在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侵略戰爭時雖一度淪陷,但是日本投降後已為當時的中國政府全部接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於此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威島和西沙群島之不可侵犯的主權,不論美英對日和約草案有無規定及如何規定均不受影響”。和會結束後的1951年9月18日,周恩來再次聲明,舊金山對日和約沒有中國政府參加和準備,因此是非法的、無效的,是絕對不能承認的。

而當時的臺灣當局,一直在積極活動謀求參加和會,以便在世界各國面前維繫“正統政府”的法權。據《顧維鈞回憶錄》第九卷講述,臺灣駐美“大使”顧維鈞多次同杜勒斯就對日媾和問題交換意見,並按蔣介石的意思向美國政府提出:日本在對臺合約中只需按《波茨坦公告》所規定之投降條件,宣佈放棄對中國領土的侵佔,不必明確將該領土交予哪一方。儘管如此,急於簽署對日和約的美國為了與英國達成一致,放棄了支持臺灣當局與會的立場,而這一不明確領土主權歸屬的提法也為後來領土爭端複雜化埋下了伏筆。

由於新中國沒有參加舊金山和會,一定意義上,中國的盟友蘇聯在和會上發揮了新中國代言人的作用。1951年9月5日,蘇聯代表團團長葛羅米柯發言指出,西沙、南沙屬於中國,“和約草案只提到日本放棄這些領土的權利,但故意絲毫不提這些領土的前途……”。蘇聯代表還在會上提出修正案:“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滿洲、臺灣及附近一切島嶼、澎湖列島、東沙群島以及西沙群島和中沙群島及南沙群島的完全主權。”但這一提案被會議投票否決。9月8日,蘇聯代表團舉行記者招待會,稱美英草案嚴重侵犯中國主權。在當天的簽字儀式上,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拒絕在和約上簽字。

舊金山會議之後,在美國支持下,1952年4月28日,臺灣當局與日本單獨簽訂雙邊和約。關於西沙和南沙,該條約第二條承認《舊金山條約》的規定:“日本國業已放棄對臺灣及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這一條約同樣未明確說明西沙和南沙的歸屬。但在1952年,日本外務大臣岡崎勝男親筆簽字推薦《標準世界地圖集》,其中的第15圖“東南亞圖”明確把舊金山對日和約規定日本應放棄的西沙、南沙群島及東沙、中沙群島,全部繪入中國版圖。值得一提的是,一直覬覦南海島嶼的菲律賓後來卻借舊金山和約的模糊規定,拋出一個“託管論”,稱南沙群島是在“所有二戰戰勝國的託管之下”,應由這些國家或聯合國共同決定其歸屬。

1955年10月,國際民航組織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召開會議,美國、英國、菲律賓、南越和中國臺灣當局派出代表參加。會議通過決議,要求臺灣當局在南沙群島加強氣象觀測,會上沒有一個國家的代表對此提出異議或保留。

到了1956年,在戰場上失利的法國從印度支那三國全境撤軍,也撤出了其侵佔的西沙、南沙部分島嶼,南越隨即派出海軍接替法軍繼續佔領這些島嶼。同年6月,南越吳庭豔政府發表聲明,聲稱擁有南沙主權。此後,中國一直在南海與南越處於敵對狀態,直到1974年中國海軍將南越武裝趕出西沙群島。其間,北越一直承認西沙南沙歸中國所有,但在1975年,其立場發生逆轉,南越對中國南海島嶼的侵佔也被統一後的越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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