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官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惡案 32名被告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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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銅陵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7月12日上午,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康某娟等11名被告人犯詐騙、尋釁滋事一案和何某某等21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一案進行集中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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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銅陵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7月12日上午,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康某娟等11名被告人犯詐騙、尋釁滋事一案和何某某等21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一案進行集中公開宣判。

銅官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惡案 32名被告人被判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5月,被告人康某娟、談某共同出資在本市財富廣場成立安徽省歐蜜雅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歐蜜雅公司),經營化妝品業務。後康某娟獲悉小貸行業滋生的“套路貸”牟利模式,便僱傭被告人阮某等人,依託歐蜜雅公司從事“套路貸”犯罪活動謀取非法利益。2017年7月,康某娟將歐蜜雅公司改名為贏和金服公司,繼續從事“套路貸”犯罪活動。被告人阮某等人負責招攬客戶和對逾期及違約客戶進行催收;被告人康某傑負責放款前上門拍照和對逾期及違約客戶進行催收;被告人談某等人負責招攬客戶。上述被告人在2017年年初至2018年3月期間,從事“套路貸”犯罪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多次實施暴力討債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康某娟為首、阮某、崔某某為重要成員、康某傑等其餘被告人蔘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被告人何某某於2017年8月7日成立安徽據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銅陵分公司,從事商業賬款催收服務諮詢等業務。後為牟取非法利益,自2018年2月起,在何某某的策劃、指揮下,招募人員、設立業務部、組。僱傭被告人沈某某為主管,指示、安排各小組非法催收工作任務;僱傭被告人李某等人為組長,負責上傳下達工作任務,下發撥打電話和發送短信任務量,統計業績,查看組員發送信息和撥打電話量,並採用分享“淫穢類、恐嚇類”等圖片內容,來提高催款回款率,提升全組工作績效;招募並指使各組組員被告人孔某某等人對“錢邦順借”、“閃現貸”、“手機貸”等網貸平臺的欠款人及其手機通訊錄的聯繫人,採用向多方發送合成的淫穢、靈堂墓碑、詛咒侮辱類照片、“呼死你”軟件電話轟炸或直接撥打電話謾罵等滋擾、糾纏、恐嚇的非法手段實施債務催討,脅迫債務人還款,共非法獲利100餘萬元,給受害人工作、生活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該組織利用其公司層級管理制度,形成了以何某某為首要分子,沈某某等為其他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審理期間,被告人何某某等17名被告人積極主動退出全部違法所得共計一百四十多萬元,被告人何某某主動預交罰金。

最終,銅官法院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康某娟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至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不等的刑罰;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何某某等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至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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