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手機軟件 保護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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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樹林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成為公眾格外關注的問題。日常生活中,人們可能在不經意間會發現:互聯網市場上,很多手機軟件、App等都需要用戶註冊,而這個註冊過程往往就是用戶提供個人信息的過程,其中一些還對用戶信息的獲取和使用等設置“霸王條款”,如果不授權,用戶就無法使用。於是乎,許多公眾不明就裡就將自己的個人信息以及家庭信息“拱手”送給了他人。

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江乾區的一些小區,居民在使用新的智能垃圾袋發放機之前,需要下載安裝一款名為“輕鬆互連”的App,而在安裝時候需要用戶開啟包括拍照、撥號、通訊錄等涉及個人信息的授權;即便如此,安裝之後依然不能領取垃圾袋,得先註冊。註冊時,需要用戶綁定手機號和家庭住址,否則新的智能垃圾袋發放機便不能使用。

使用新的智能垃圾袋發放機,需要將居民的個人信息完全提供給對方,自然引起居民的不滿。儘管供應方解釋App註冊要與手機號和家庭住址捆綁的問題,是為了垃圾溯源方便,開放包括通訊錄、照片庫在內的多項隱私權限也是出於巡查、監督,然而領取一個垃圾袋就需要將自己和家庭的信息毫無保留提供,很明顯,這樣的做法屬於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明顯屬於一種侵權行為。

“個人信息堪比黃金”。對很多互聯網企業來說,誰收集和掌握的數據更多,誰的商業價值就更大。尤其是,很多互聯網公司都擁有強大的數據分析能力,通過對用戶的衣食住行、家庭職業等進行統計分析,能夠精準地描繪出一個人的“數據畫像”,用戶毫無隱私可言。

針對近年來公民信息、隱私洩露,以及被買賣的情況,《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手機軟件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並經用戶同意。2019年1月23日,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多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的公告》的相關規定顯示,App運營者不得收集與所提供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以默認、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手段變相強迫用戶授權;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與用戶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

無論網絡科技多麼發達,公民都不能成為“行走的透明體”。某些App要求開放權限必須明示並經過用戶同意。同時,安裝過程中App除提示用戶開啟“定位”權限外,還應當明示收集、使用該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然而,該類App一遇到用戶拒絕隱私授權,就會開啟“拒絕”功能。此類App運營方過度搜集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必須依法進行糾偏矯正。

大數據時代更應強調個人信息的保護。首先,互聯網運營方不應忘記網絡科技發展的初心,應牢記自己的社會責任,將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斷強化行業自律;其次,相關部門需要加大對過度搜集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的監管;最後,互聯網時代人人都要具備互聯網思維,不斷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多留一個“心眼兒”。只有全社會共同發力,相互協作,我們才能共同守住網絡發展與信息保護的紅線,才能讓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與升級給公眾帶來更多的實惠和福利。(樊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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