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一女子為還高利貸詐騙66萬元 獲刑10年

“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圖書館、西寧市城北區山川學校都能幫忙入職,有正式編制,入職費用需7萬元至10萬元不等,先付部分費用,等入職成功後再付剩餘費用……”這是劉天天為了償還高利貸、填補投資期貨虧損等而謀劃的一條快速“發財路”。


西寧一女子為還高利貸詐騙66萬元 獲刑10年

(網絡配圖)

吐露心聲

去年10月至11月間,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分局連續接到多起詐騙報案,經過民警梳理排查,發現這幾起詐騙案都指向一名叫劉天天的女人,且涉案數額特別巨大。民警調查發現,劉天天在西寧市某小學當代課老師。民警很納悶,有著正當職業的劉天天為何要詐騙這麼多人,騙取的鉅額錢款用在什麼地方了?隨著案件的水落石出,答案也逐漸明瞭。

劉天天每天除了工作外,還要接送女兒上下學,由此認識了女兒的代課老師張華,兩人很投緣,便互相加了微信,閒時聊聊家常、聊聊孩子……一來二去,兩人就成了好朋友,張華常常向劉天天吐露心聲,說些煩心事兒。

在一次聊天中,張華抱怨代課老師和正式老師的區別,工資、福利待遇等都不如正式老師,並叮囑劉天天若有好的工作機遇一定要告訴她。正所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劉天天就將此事放在了心上,替人找工作成為她日後詐騙他人的緣由,也成為她走向歧路的開端。

上當受騙

2017年10月的一天,劉強收到了朋友郭俊發來的一條微信,內容是關於青海省能源局的入職信息,要求最低是大專學歷、男女不限,入職需要10萬元,先付4萬元,等入職成功後再付6萬元。這條信息引起劉強的熱切關注,因為他已經有大半年時間沒工作,一直在家裡閒著。劉強撥通了郭俊的電話詢問情況,郭俊告訴他:“這是我妻子張華得知的信息,發信息的是她班裡一名孩子的家長,叫劉天天。”劉強絲毫沒有猶豫,他想要得到這份工作,於是給郭俊轉賬4萬元。

幾天後,郭俊給劉強打電話說晚上有人要加他的QQ號碼,讓他留意一下。當晚劉強通過一個QQ好友的申請後,接收到了對方發來的電子版公務員體檢表和政審表。後劉強帶著打印的表格去醫院體檢、公安機關政審。其間,郭俊再次告知需繳納11500元崗前培訓費用,劉強一一照做,並提交了相關資料,此後就一直等待上班的通知。

同年11月12日,劉強的工作還沒辦好,郭俊又告訴他一條“喜訊”:西寧市城北區山川學校有個事業編制名額,需7萬元打理費,先付3萬元,事成之後再付4萬元。劉強想到妻子吳麗麗在私人幼兒園上班,就給郭俊回話這個名額給吳麗麗,同時轉賬3萬元。12月初,郭俊告知劉強這份工作需要崗前培訓費12000元,劉強毫不猶豫地將錢轉給了郭俊。

12月8日,劉天天第一次約劉強見面,她將一張加蓋有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章的通知書遞給劉強,通知書上要求劉強於2018年1月8日辦理入職手續。劉強拿著通知書回家後,滿心期待地盼著上班報道的這一天。誰知等到了2018年1月8日,劉天天卻告知不用急著去報道,讓他在1月19日下午到青海省某單位找人事處處長王剛。後郭俊、劉強找到王剛,王剛不知此事,更沒有青海省能源局招聘一事。劉強便撥通劉天天的電話詢問,劉天天聲稱可能沒商量好此事,讓其再等等。

一段時間後,劉天天給了劉強一個電話號碼,聲稱是青海省某單位郭局長的電話。劉強打通電話後,一個持有南方口音的男子告訴他最近比較忙,讓他再等等。直至去年10月份,劉強發現劉天天給的各種文書都是假的,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遂向城北公安分局報了案。


故伎重施

無獨有偶,去年10月,李青從弟弟李山口中得知,一名叫劉天天的女子有關係安排有正式編制的工作,要求是大專以上文憑,工作地點在青海省圖書館,入職費用需10萬元,先期付5萬元,工作安排好後再付5萬元,李青想到正在找工作的外甥後,就聯繫上了劉天天,雙方見面談妥此事,李青當即轉賬5萬元,劉天天也寫了一張借條。事後,李青將此事告訴了妻子,妻子埋怨他這麼好的事情為啥不想著她的孃家人,為了安撫妻子,李青次日又聯繫劉天天詢問還有沒有其他正式工作信息。幾天後,劉天天反饋青海省能源局、西寧市生態環境局還有兩個名額,為此,李青又給劉天天轉賬10萬元。一段時間後,李青發現上當受騙了,向城北公安分局報了案。

貪婪的慾望永無止境,劉天天通過幫忙安排工作騙取他人錢財的同時,還利用假房產證承諾高額利息向曾經的鄰居周琪抵押,騙取抵押款37萬元。東窗事發後,周琪向城北公安分局報了案。


入罪獲刑

城北公安分局接二連三接到詐騙報案後,民警通過分析研判鎖定了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劉天天。去年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劉天天因涉嫌詐騙罪被城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2月6日,經城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城北警方正式逮捕了劉天天。

城北公安分局民警調查瞭解,劉天天騙取多名被害人信任後,以幫忙安排有正式編制的工作為名,共詐騙66萬餘元。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劉天天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她交代詐騙的錢財用於償還高利貸、供自己花銷、填補投資期貨虧損。她還交代在詐騙錢財期間,找人冒充介紹人、中間人哄騙被害人,從而拖延時間。她提供給被害人的體檢表、政審表及帶有公章的文件、房產證均是假的。

今年5月17日,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天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介紹安排工作為名,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66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辯稱案發前已償還劉強3萬元,有轉賬記錄能夠印證,應從犯罪數額中扣除,此辯解予以採納。被告人劉天天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以被告人劉天天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文內人物均為化名)

案件點評

凡事三思而後行

■ 穀雨

劉天天是一名小學代課老師,職責是教書育人,而她利用職業的信譽,不惜以身試法,一而再再而三地騙取他人錢財,用於償還高利貸、填補投資期貨虧損,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其實,劉天天的騙術並不高明,細想,現如今要想有份正式的工作,就必須加入公平競爭的行列,任何單位招聘都要通過考核擇優錄取。交點錢就能找到一份正式的工作,就像天上掉餡餅一樣,是不可能的。然而,現實生活中卻總有一些人抱著僥倖心理,認為金錢是萬能的,通過金錢拉關係、走後門或許在競爭上比別人更有優勢,更容易辦成事。他們的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而且給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機,上當受騙在所難免。

在此告誡那些需要找工作、想要調動工作的人們,要通過正規合法渠道來解決個人所需,遇到拿錢說話辦事,有關係走後門的,要三思而後行,多留一個心眼,切莫上當受騙。

來源:青海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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