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星徽精密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的
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
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廣東星徽精密製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
們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對公司擬提交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的《關於再次
調整公司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公司與廣東星野星野投資有限責
任公司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補充協議(二)>的議案》、《關於公司非公開發
行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的議案》、《關於公司 2016 年度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方案
論證分析報告(二次修訂稿)的議案》等關聯交易相關議案進行了事先審查,發表
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預案的修訂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
件的規定。
2、根據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東廣東星野投資有限責任公
司(以下簡稱“星野投資”)擬認購公司本次發行的股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
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的有關規定,星野投資參與本次非公開發行構成
關聯交易。上述關聯交易公平、公正、公開,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沒有對
上市公司獨立性構成影響,未發現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3、公司董事會審議本次發行有關議案時,關聯董事蔡耿錫先生、謝曉華女士對
相關議案需迴避表決。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
規定。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將與本議案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廣東星徽精密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
股票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之簽署頁)
周林 韋長英 徐小伍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