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安交管大隊公佈2019年5月第一期酒駕、醉駕名單曝光,以此提醒廣大駕駛員自覺告別酒後駕駛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做到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被罰款15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今天我們就來一起看看酒駕、醉駕那些鉅額成本↓↓↓
法律成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我國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至6個月,並處罰金。
經濟成本
酒駕的經濟成本,可能讓你分分鐘傾家蕩產:
●保險不賠。《保險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後使用保險車輛。
駕駛人酒後車禍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交強險保險公司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你追償。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擔,因為你的酒駕行為,造成家庭也跟著受牽連,得不償失!
●鉅額賠償。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將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擔對死者家屬的相關賠償。
酒駕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2018年的賠償標準,以上海為例:死亡賠償金:城鎮 = 1,251,920 元(最高額),這金額還不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如果是和解的,可能費用會更高,根據被害人家屬的要求賠償。
時間成本
酒駕付出的時間成本是巨大的,二次酒駕或醉酒後開車,即使不發生事故也會失去人身自由,面臨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個月拘役的刑事處罰。而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酒駕違法行為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裡負擔。特別容易對家中子女造成陰影,因為家長醉駕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報考公務員、上軍警學校、入黨等,政審時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恐懼嗎?害怕嗎?
那麼就做到“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
綜合:來安公安交警在線、法制講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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