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無罪!致死也要為“瘋子”辯護的“瘋子”

刑法 法律 大學 艾滋病 之末知末 2017-04-27

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在於每個公民的認知水準。

“為什麼有人關心艾滋病、有人為癌症患者捐款、就沒人理解精神病人呢?這件事意義重大,我不只是為了哪一個人。”

“瘋子”無罪!致死也要為“瘋子”辯護的“瘋子”

84歲的劉錫偉教授

84歲的劉錫偉身上的一系列標籤都與“精神病學”相關,最高“頭銜”是全國精神障礙者刑事能力評定大綱課題組成員,從大學畢業起他就從事精神病學的研究、治療,直到退休。

從業60年,劉錫偉接觸到許多精神病人,參與鑑定了近百起涉及精神病案例,他將精神病人殺人現象歸結為“瘋劫”:精神病是一種暫時不可預知的天生疾病,精神病人在發病時無法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給他人生命財產造成了災難性損害。

從2005年的“陳丹蕾殺夫”案開始,劉錫偉就一直為刑法賦予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豁免權奔走呼籲。

美國博士陳丹蕾將自己的丈夫槍殺後碎屍,然後女扮男裝,持其丈夫護照成功通過美國邊檢,結果在上海入關時被警方查獲。陳丹蕾殺夫的動機一直成謎,她後來被鑑定為抑鬱症被判死緩。

然而,劉錫偉認為,陳丹蕾實際患有精神分裂症,她殺死丈夫是受妄想支配,沒有辨認及控制能力,按照刑法不應負刑事責任。

此後,劉錫偉相繼介入南京姐妹潑硫酸案、馬加爵案、邱興華案、徐閔超案、劉愛兵案等轟動一時的大案,在這些案件中,劉錫偉觀點如一:堅持認為他們均系精神病人,作案時沒有辨認或控制能力,依法應予免責。

但迄今為止,劉錫偉無一例成功。

“瘋子”無罪!致死也要為“瘋子”辯護的“瘋子”

邱興華

劉錫偉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6年的邱興華案。

這年,陝西農民邱興華在一間道觀內一夜之間連殺10人,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劉錫偉在報紙上看到邱興華的案情簡介後,判斷邱興華很可能是一名精神病人,馬上給警方打電話:“邱興華應該在他最熟悉的地方。”半個月不到,邱興華在漢中佛坪的家中落網。

因為民憤極大,案件一審時,辯護律師甚至沒有提出啟動司法精神病鑑定的申請,劉錫偉打電話問律師為什麼,對方回答:“我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可劉錫偉站了出來。

他先是在網上發佈了一個帖子《暈!邱興華竟然無罪?》,接著又趕到北京,開始了為期34天的奔波。在二審之前,他甚至還跑了4個郵局,給陝西有關領導發了一封500字的電報,寄希望用這種快被淘汰的通訊手段吸引對方的注意。

劉錫偉對邱興華的精神病判斷得到了業內專家的認同,但邱興華沒有等到做司法精神病鑑定的機會就被執行了死刑。

“瘋子”無罪!致死也要為“瘋子”辯護的“瘋子”

劉錫偉查閱卷宗

劉錫偉與所有的案件嫌疑人都非親非故,素昧平生,所有的奔波也都由他自覺自願地掏腰包。

為邱興華案奔波時,為了節省費用,劉錫偉和老伴住在北京一個相熟的精神病患者家中,那一趟去北京,劉錫偉同時也為這位病人做診治。

每天晚上,劉錫偉的老伴會去廚房把刀具藏好,再把房門反鎖,防止患者突然發病出現意外,劉錫偉則在房間裡抄寫材料。白天,老兩口再揹著塞滿材料的小包擠地鐵,趕到央視排幾個小時的隊給某個法制欄目遞材料。

後來,劉錫偉又找到自己結識的心理學教授,請對方幫忙聯絡召開一場關於邱興華是否有心理問題的研討會。那場研討會後來在北京大學醫學部的一個小食堂舉行,所有的費用劉錫偉悉數個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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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採訪者

劉錫偉將自己的聯繫方式公開在網上,廣納八方求助者,他也從不拒絕各個媒體的採訪,“採訪的媒體越多關注肇禍精神病人的人就越多”。

劉錫偉的原則是分酬不取。2016年7月他和老伴應邀去了北方一趟,為一個案件嫌疑人進行精神病患判斷。判定結束後,嫌疑人家屬報銷了他和老伴的交通費,又給了老兩口10個桃子。這份特別的酬謝劉錫偉怎麼也不願意收,在對方一再堅持後帶回了家,卻放在冰箱裡一個多月都沒有吃。

事實上,也有人提出過請他去做鑑定,給他一筆酬金,但劉錫偉直接謝絕了。“拿了錢就不好說話了,那就是人家買通你了。我們這樣大大膽膽地做,你查好了,屁股沒有屎啊,沒有目的啊,沒有那種要撈錢的目的”。

一直以來,劉錫偉只想單純地做這件事。

“我剛剛到中國醫科大學唸書時,校訓寫著‘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那時並未覺得有何不妥,後來我才明白,人道主義沒有革命的和不革命的,或者反革命,人道主義就是人道主義。”

“瘋子”無罪!致死也要為“瘋子”辯護的“瘋子”

中國醫科大校訓,有母校情結的劉錫偉並不認同

與大部分人相比,劉錫偉與精神病人之間有著更深的淵源。

劉錫偉是上世紀50年代中國醫科大學的畢業生,在大學裡,當他了解到“大腦是世界上最複雜的物質”時,他被這樣一條畏途所吸引,於是,畢業後分配到上海第二軍醫大學時,他主動請纓從事同學們避之不及的精神科。

再後來,劉錫偉去了廣西龍泉山醫院。

劉錫偉很快就在臨床工作中找到了成就感。“剛剛送來的病人,衣冠不整啊,自言自語啊,手舞足蹈啊,不能自控了。就是這麼混亂的人,我們通過醫療能夠把他變成一個正常人”。

他對精神病人有著強烈的共情,“精神病人已經喪失了自控力,無法工作,沒有收入,甚至給家庭帶來很多困擾,他們已經很可憐了,所以不能讓他們再受其他委屈”。

劉錫偉覺得精神病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病人的“病恥感”。“這很大程度上來源於社會對於精神病的偏見,使精神病人很容易復發。在無錫精神衛生中心就有一個待了快30年的病人,事實上早已痊癒,但是回到社會別人都嫌棄他,他就一直待在醫院裡,負責收發報紙,開小賣部,白天上班,晚上還睡在病房”。

“瘋子”無罪!致死也要為“瘋子”辯護的“瘋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宣傳海報,該法頒佈實施近4年,卻依然不為大眾所知

這種偏見也使得精神病人肇禍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正視。

精神病學界有個統一的看法,精神病人肇事肇禍,絕不能當成一般社會治安問題對待,因為對正常人可以起到作用的刑罰手段,對精神病人是起不到“震懾”作用的。最應該做的,是向全社會普及精神病學知識,加強對病人周邊人群的精神病識別能力,早識別、早治療。在法律上,也應該實施更加完善的司法精神病鑑定。

然而,目前我國的司法現狀是,精神病司法精神鑑定程序的啟動掌握在公檢法等司法機關手中,當事人自己、家人與律師皆無權提出。“由於司法人員缺乏相關的精神病學知識,導致當事人未經鑑定即或判或殺,從而釀成錯案”。

另一個司法現實是,即使經過鑑定的精神病人,仍可能被送進監獄。監獄方面會因此承受巨大的、難以承受的看管責任,而且精神病人一旦刑滿出獄,二次肇禍的風險極大。

這是劉錫偉一直為肇禍精神病人呼號的重大原因。

“瘋子”無罪!致死也要為“瘋子”辯護的“瘋子”

“瘋劫者”的合法權益是劉錫偉最大的心結

但在精神衛生法欠缺、沒有廢除死刑、有“殺人償命”思想的中國,關於肇禍精神病人的“公平與權利”問題任重而道遠。劉錫偉也不得不承認,“邱興華之類的死刑在當下的中國有一個效用:撫平社會創傷”。

但他不會停止奔走的腳步:“這是一個科學工作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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