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專業、戶籍|錫林郭勒盟2019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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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盟戰略,大力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根據《錫林郭勒盟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試行)》(錫署發〔2018〕178號)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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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察引進對象(不定向引進)

1.《錫林郭勒盟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試行)》(錫署發〔2018〕178號)規定的第一至七類人才。不限戶籍、不限專業,具體引進範圍及年齡條件見附件。

2.學歷學位證俱全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非重點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注:重點專業畢業生已包含在第一至七類人才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985、211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3年1月21日以後出生),不限戶籍、不限專業。

3.學歷學位證俱全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985高校全日制一本畢業生,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3年1月21日以後出生),不限戶籍、不限專業。

(二)考核引進對象(定向引進)

1.取得副高級職稱人員,年齡在40週歲及以下(1978年1月21日以後出生),不限戶籍,報名階段不限專業。如報名人員學歷學位條件,同時符合考核引進對象其他類別的,按副高級職稱報名。

2.學歷學位證俱全的其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985、211高校以外院校畢業),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3年1月21日以後出生),限內蒙古戶籍(包括高考入學前為內蒙古戶籍)或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報名階段不限專業。

3.學歷學位證俱全的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或211高校全日制一本畢業生,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3年1月21日以後出生),限內蒙古戶籍(包括高考入學前為內蒙古戶籍)或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報名階段不限專業。

4.蘇木鄉鎮急需的醫療衛生專業人才:學歷學位證俱全的醫學專業(不含基礎醫學類、藥學類、中藥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和食品衛生與營養學、衛生監督、全球健康學等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人員,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3年1月21日以後出生),其中: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人員不限戶籍,其他畢業生限內蒙古戶籍(包括高考入學前為內蒙古戶籍)或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5.蘇木鄉鎮急需的畜牧獸醫專業人才:學歷學位證俱全的動物醫學、動物科學、動物藥學、動植物檢疫、草業科學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人員,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3年1月21日以後出生),其中: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人員不限戶籍,其他畢業生限內蒙古戶籍(包括高考入學前為內蒙古戶籍)或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在引進範圍之內

1.現役軍人和在讀本科生、碩士、博士;

2.試用期內的和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錫林郭勒盟行政區域內在編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被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獲准辭職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滿5年(2014年1月21日以後辭職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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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1月21日9:00—2019年2月20日17:30。資格初審通過人員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兩份。

(三)資格複審。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進行現場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間為2019年2月25日9:00—2019年3月1日17:30,資格複審地點為錫林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大廈二樓視頻會議室。參加資格複審人員,須攜帶下列材料:《報名登記表》一份(初審通過後,從網上下載);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一份;本科及以上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專業技術資格證、獲獎證書、入選人才項目證書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報名人員屬於盟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在參加資格複審時,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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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體檢。組織擬引進人選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及相關修訂標準執行。擬引進人選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須在公佈體檢結論之日起5日內提出書面複檢申請,複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體檢和複檢費用均由本人承擔。

(八)公示。擬引進人選統一在“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佈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九)聘用。公示期滿後,由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分配文件。引進人才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分配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對待。組織人事管理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按照錫署發〔2018〕178號文件要求,辦理聘用和入編手續。用人單位應與引進人才簽訂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引進人才在合同期內,不得調離、辭職或以借調名義離開引進單位。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的引進人才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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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徵集需求。根據人才引進備選庫人員情況,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盟編辦,向盟直單位和旗縣市(區)徵集人才引進需求計劃(學歷、專業、人數)。盟直單位原則上在核定編制空編範圍內申報需求計劃,旗縣市(區)在本地區事業空編範圍內申報需求計劃,如旗縣市(區)、盟直單位沒有事業空編的,也可拿出一定數量的過渡性崗位,按同工同籌、先引進後入編的方式,申報需求計劃。

(四)公佈崗位。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彙總全盟人才引進需求計劃,並提交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後,及時在報名網站上公佈人才引進需求崗位。

(五)舉辦“雙選會”。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持《報名登記表》原件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複印件一份,參加“雙選會”,並自願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時間初步定在2019年4月份,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上另行公佈。

(六)組織考核。考核評委由7人或9人組成,其中:引進單位評委人數不超過評委總數的二分之一,其他評委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考核工作執行迴避制度,同時接受組織人社部門的監督。具體時間、地點及考核方式由考核實施部門負責通知。

(七)公佈空缺崗位。考核工作結束後,對“雙選會”階段無人報名的崗位和考核形成的空缺崗位,由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網站上公佈,未進入擬引進人選名單的人員,可繼續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

(八)申報人選。盟直主管部門或旗縣市(區)按照崗位比例1:1確定擬引進人選後,向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人才引進申請、擬引進人才資質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的複印件一份,加蓋公章)、擬引進人才現實表現情況徵求意見表、人事檔案等材料。

(九)確定人選。對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備的擬引進人選,經體檢、公示後,由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正式引進人選名單,報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七.其他事宜

(一)如出現不可預知或其他特殊情況,由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對公告內容進行相應調整,並及時在報名網站上公佈。

(二)本次人才引進對體檢不合格、自願放棄等各種原因造成崗位缺額的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全過程,在人才引進工作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引進人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一律取消引進或聘用資格,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三)本次人才引進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報名網站上公佈,請予以關注。報名人員在人才引進工作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八.政策待遇

引進人才享受《錫林郭勒盟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試行)》(錫署發〔2018〕178號)規定的優惠政策。

九.諮詢電話

公告內容及政策諮詢電話:0479—8275587

網上報名技術問題諮詢電話:0479—8235702

附件:第一至七類人才引進範圍及年齡條件

錫林郭勒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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