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愛爾蘭首都都柏林聖三一學院。

兩個年輕的美國猶太人前來攻讀愛爾蘭文學碩士學位。

一個研究課題是塞繆爾·貝克特(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代表作《等待戈多》)。另一個的課題更加小眾,喬伊斯最難懂的一部小說,《芬尼根的守靈夜》。

兩人是老鄉,又都在沒人看的小眾專業,又是《龍與地下城》狂熱粉,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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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他們老家美國。

一個從好萊塢賺夠了錢的胖老頭,正在跟矮腳雞圖書公司的編輯忙他最新小說的出版工作。

命運隔著大西洋,擦出一道遙遠的電光石火。

這三個人此時不會想到。

二十多年後。

就是聖三一學院這倆研究生,捲毛飄飄的富二代大衛·貝尼奧夫(David Benioff)和髮際線英年早禿成M形的D·B·維斯(D.B. Weiss),把胖老頭喬治·R·R·馬丁的這本《冰與火之歌·卷一:權力的遊戲》搬上熒屏,成為全球最熱的文化現象。

他們更不會想到。

8年後,這部劇的終結成了電視劇史上最大的潰敗。

兩位縮寫同為D·B的製片人+編劇,被150萬人聯名反對,甚至被中國粉絲親(fen)切(nu)地稱為:2呆比(2DB)。

其實。

命運在1996年擦出那道電光石火時。

很可能,也寫定了這場“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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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暢銷和滯銷

大衛·貝尼奧夫是富二代,頂級的那種。

他爹斯蒂芬·弗萊德曼,在《GoT》裡幫兒子客串過一身泥巴的農夫。其實人家是高盛前CEO,美聯儲大佬,小布什的白宮經濟顧問。(大衛嫌姓弗萊德曼的太多,才把筆名改為母姓貝尼奧夫)

即便大衛·貝尼奧夫都火成這樣了,你現在去搜“貝尼奧夫”,前半屏結果也都是他表哥、硅谷超級富豪馬克·貝尼奧夫。

在聖三一學院讀書時,這位富二代的人生理想,是接著讀博,然後進大學當教授。

只不過認識維斯後,他突然發現這條路太無聊——

寫碩士論文把我累得半死,而且我意識到地球上沒幾個人願意看它。學術這條路並不適合我,寫寫龍的故事也許更對路。

為啥?

瞅瞅老鄉維斯的經歷,比自己一路達特茅斯、加州大學、聖三一學院的頂級名校三好學生經歷帶勁多了——

念研究生前,幹過B級片製作助理、給“老鷹樂隊”格倫·弗雷做了幾星期私人助理、出版過一本沒人看的小說。

這個時候你就能想起中學老師的名言了:你們這些不學的,不要影響人家學的!

嗯,搞寫作沒搞出名堂來的維斯,建議老鄉大哥別學了,去寫小說、搞劇本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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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貝尼奧夫;右DB維斯

結果貝尼奧夫火了。

處女作《第25小時》就被戰鬥老頭斯派克·李相中,買下版權拍成電影。此後順風順水,先後給幾部好萊塢大片寫劇本:《特洛伊》《生死停留》《金剛狼》。

搞《特洛伊》時,作家貝尼奧夫的收入就高達250萬美元了。對了,後來彼得·丁拉基沒看劇本就接演小惡魔,就是因為喜歡他的小說《賊城》。

而維斯混得還是賊一般。

他跟後來殺進奧斯卡的兩個好萊塢怪咖尼爾·布洛姆坎普(《第九區》)吉爾默·德爾·託羅(《水形物語》)合作過,仨人當時準備把電子遊戲《光暈(Halo)》改編成劇本,沒搞成。

別看一窮一富,但哥倆感情很好——

丹(維斯)是第一個讀《特洛伊》的。他可以放開了批評我,這不會影響我們的友誼。

時間兜兜轉轉來到2006年。

1月份的時候,貝尼奧夫跟一個書籍代理商聊天,人家極力推薦《冰與火之歌》。

開玩笑,嚴肅文學學者出身的貝尼奧夫,怎麼可能被奇幻小說打動?

儘管貝尼奧夫曾經也是史詩奇幻小說死忠粉,迷《指環王》迷得要死。但後來他看了太多奇幻小說全都在拙劣模仿《指環王》,就再不看了,更沒聽過喬治·R·R·馬丁的大名。

人家極力推薦,那就看看吧。

結果,驚了——

幾天後一個很重的包裹被送到我家,裡面是前四卷,超過四千頁。封面類似於我以前讀過的奇幻小說,手拿長劍的鬍子男,畫面遠方的城堡,有乳洶的性感女法師。

乍一看,和那些山寨奇幻小說也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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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首印版的封面確實糟糕

讀了幾頁……

貝尼奧夫接下來的一晚上,完全沒停地看完幾百頁,才反應過來給同樣沉迷《龍與地下城》的維斯打電話:老弟,你幫我看看,到底是我瘋了,還是它太好看。

維斯去貝尼奧夫家把書搬回去三天之後,才給貝尼奧夫回電話:哥,你沒瘋。

之所以三天之後才打,是因為他刷刷刷三天看完了900頁後才捨得放下書。

在娛樂圈打拼這麼多年的暢銷書作家+滯銷書作家,當時就反應過來——

機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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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殺人魔王

距離洛杉磯1365公里外的新墨西哥州首府,聖塔菲——

城市規模大概相當於中國普通縣城吧,城外是一片連綿荒漠,城裡是一片墨西哥+印第安風格的土磚結構建築。

馬丁的家兼辦公室,就是這片建築中的一個低調小宅。

(當然,老馬家門口那臺掛著他大名縮寫“GRRM”的老跑車一點都不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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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馬小時候家裡窮得叮噹響,一家人擠在港口附近的廉租房。好在老馬擅長講故事,上小學時候就開始賣自己想的小故事,1美分一篇,附贈他熱情洋溢的大嗓門朗讀。

知道老馬有多能“胡扯”麼?

少年老馬為了賣故事,盯著他養的一隻烏龜,生生幻想了個烏龜王國……

不過,很多人應該想不到,這位奇幻大佬人生中首次正式刊印的“文章”,是在……

漫威的《神奇四俠》。

DC粉絲們準備好傷心,他要懟蝙蝠俠和超人了。

其實老馬本來也是DC死粉,只不過越看越無聊:

DC的故事軌跡是圓形的。比如超人,每次冒險結束後,就回到原來的生活,等下一次冒險。整30年都跟路易絲在一起,從沒有過進展也從沒有過分手。蝙蝠俠也一樣,沒有任何本質的變化,好人永遠是好人,壞蛋永遠是壞蛋。

你再看看人家漫威:蜘蛛俠換了三個女朋友!還高中畢業了!

馬丁第一次意識到,圓形的故事軌跡只會讓人覺得沒勁,最好的故事,是讓角色陪著讀者一塊成長的。

當然,他也坦白交代:

對我寫作影響最大的是,漫威真的會殺人。

而讓馬丁成為“角色殺手·喬治·啊啊·馬丁”的還不止漫威,還有他偶像托爾金,馬丁13歲時因為甘道夫的“死”傷心了好久。

直到後自己也開始寫小說,他才意識到,托爾金有多牛逼、“殺死”甘道夫有多重要——

這讓後續劇情的懸念增加了千倍。

因為小說所能設置的最大懸念,就是……

任何角色都可能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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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馬丁以榮譽畢業生身份,從美國最好的新聞學府西北大學新聞畢業,次年拿到碩士學位。

然後……

連續的挫敗。

趕上越戰,就業不景氣,馬丁反戰跑去做義工,結果窮得不行;

不得不開始寫小說了吧,連續拿到雨果獎的提名,結果屢提屢不中;

後來倒是拿獎了,闖出名聲來了,結果打擊更重——

1983年,他的第四本長篇小說《末日狂歌》拿到軌跡獎和世界奇幻獎雙重提名,都準備好籤售 了,結果銷量撲街,壓根賣不出去。

——這本書的商業失敗,“基本上毀掉了我當時的小說家生涯”。

給老馬氣壞了,行,寫小說不賺錢是吧,老子寫劇本去。

賺大了。

他先是給CBS寫《陰陽魔界》,對,就是那個《黑鏡》和《9號祕事》的祖宗劇。然後是擔任奇幻劇《俠膽雄獅》的編劇和製片——

這玩意兒完結後被《正大劇場》引進到國內過,每一集開頭都是周志強老師的配音:這是個有權有勢的人統治的世界。

已經是中老年的80後們當年一定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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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好萊塢賺快錢期間,老馬並沒停下過寫作,1987年他跟一群人在同一背景設定下,創作了幻想小說《百變王牌》。

這套23冊的書聽起來很混亂,40個作者分別只寫自己角色的故事,再攢起來。

實際上,因為兼任編輯的馬丁最後會被每個人交上來的故事,重新排列編織,讀起來並不亂。

這種集體寫作手法,老馬稱之為——

馬賽克小說。

9年後,他把它用進了《冰與火之歌》。

日後大名鼎鼎的——

POV視點人物寫作手法。

1991年,一個故事的引子憑空出現在馬丁腦海裡,他幻想了一下一個男孩跟隨父兄們去觀看行刑,途中撿到一窩巨狼幼崽。

開始動筆時,他還以為會寫個短篇小說,結果,老馬試著用不同角色的視角來講故事,每一章用一個角色的視角,這一章只講這個角色能看到的、知道的、遇到的事。

第一卷成績一般,但第二卷《列王的紛爭》出版後,不同角色眼中那個宏大的世界畫卷逐漸拼湊完整,展現在讀者眼中,大獲成功。

但。

如果改編成影視劇,就有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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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傳奇的起點

老馬自己又不是沒在好萊塢混過:

沒有比把暢銷書改編成影視劇更危險的任務。好萊塢大道上堆滿了那些親身嘗試又功虧一簣的失敗者“屍骸”。對每一樁已知的失敗,背後都有一百樁你未曾聽聞的失敗。

當年他一點都不信《冰與火之歌》能改編成功。

2DB不是第一個找上門的。

第二卷《列王的紛爭》暢銷,一波一波幻想著自己就是下一個“彼得·傑克遜”的製片人們些乎踩爆馬丁家門檻。

老馬和他經紀人蔘加了一堆會議,看了一大堆提議,越聽越覺得扯淡——

因為彼得大帝改編《指環王》系列賺翻了,這幫人就都想搞系列電影。

老馬十動然拒——

只用“雪諾”視角做故事主線,老子那麼多視角豈不白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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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明白,《冰與火之歌》過分龐大複雜,一卷的篇幅夠三本書《指環王》,《指環王》拍成電影都得三部,這個7卷的故事不得拍20部?

那會兒漫威還在破產的邊緣掙扎,沒人會相信系列電影可以搞20部的鬼話。

在老馬看來,唯一的可能,就是電視劇,而且還不能給公共臺製作。

公共臺沒有年齡分級,面向全年齡段,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刪減暴力和情色成份。別的書可能就是些擦邊球,刪刪就算了。

但……他這套書……

直球黃暴,沒法刪改。比如前兩季,小惡魔多少心路歷程是在床上跟妓女吐露的噢……

這咋改?改成兩口子穿得立立正正地爐邊對談?

也行,但小惡魔這個角色就廢了。

巧了,2DB帶著誠意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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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在洛杉磯棕櫚泉酒店,馬丁吃了這輩子最長的一頓飯,5個小時,說好的午飯,吃到晚上。

很多年後,他回憶這頓飯,簡直是他六十多年吃飯生涯中“最棒的聚餐”。

2DB詳細地給老馬講了他們所有的計劃,老馬能耐著性子坐5個小時,就是因為他倆跟別人就不一樣。

除了一樣的吹牛逼,關鍵是老馬確定,他倆不是之前那些拿著故事梗概來忽悠的偽粉,而是24K純粉。

他問了2DB一個從來沒被其它製片人們答對的問題:雪諾親媽是誰。

2DB相視一笑,給出了同樣的答案:萊安娜。

行。

那就你們了。

然後立刻大獲成功?

別鬧。

所有的傳奇,都是被偶然和必然、失敗和成功螺旋推動實現的。

維斯如果繼續泡在B級片裡擺爛,他就不可能在聖三一學院碰到貝尼奧夫;貝尼奧夫如果繼續在老家做好學生,就不會有人建議他去寫劇本;當然,如果沒有愛爾蘭文學底子,2DB估計也會像普通製片人一樣,只想把《冰與火之歌》砍成電影;

馬丁如果沒有嚴肅新聞寫作視角、沒有在小說界和編劇界幾進幾齣,就不可能創造POV視點人物寫作法,也就不可能有《冰與火之歌》;如果他隨便把版權賣了(大劉你可長點心吧),也就不可能等到2DB的那餐飯。

——其中任意一環斷了,電視史上,就沒有這段傳奇。

而在未來。

他們還要經歷更多的“如果”,更多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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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製造《GoT》

2DB帶著他們的策劃書,跑去找了知名黃暴臺showtime,鼓搗出《斯巴達克斯》《加州靡情》《欲奴》的黃暴大臺。

倆人興沖沖去了,結果呢?

人家不幹——

太貴。

2DB預計《GoT》一集成本是600萬美元。Showtime內容負責人感覺這倆從未涉及過電視劇的“新手”製片人是來騙錢的。

要知道,當時收費臺的電視劇單集平均成本,只有200萬美元。

因為收費臺不能像公共臺投放廣告,畢竟它們的觀眾都是花錢訂閱的,憑啥還得廣告?

《老友記》成本為什麼敢抬那麼高?最終季,NBC一個30秒片頭廣告170萬美元起拍,金主爸爸們一路給喊道230萬成交,所以哪怕一集成本1000萬美元也是賺錢買賣。

沒有廣告的收費臺顯然就不能亂來了,除非斯皮爾伯格+湯姆·漢克斯這種重量級人物聯手搞《兄弟連》這種重頭戲。一部中世紀武士打打殺殺啪啪的戲,200萬美元就是天花板。

600萬?

做夢吧。

但2DB堅持認為,200萬肯定拍不出他們想要的,死活不鬆口。

日後,Showtime和母公司CBS集團,將在看到每個《GoT》海賺的新聞時,為自己摳唆那400萬美元流下悔恨的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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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B轉頭奔向HBO時,已經在反覆扯皮和修改劇本中,來到2009年。

這次,他們改了遊說策略,先給HBO寫了封雄心壯志的宣講信。倆人文學底子掏出來,那排比句式寫得叫一個熱(da)血(chui)沸(niu)騰(bi):

觀眾正在捱餓。

如果我們拍出《冰與火之歌》,所有人都會第一時間狼吞虎嚥,每個人都會觀看它,並繼續觀看它,並勸所有他們認識的人去觀看它,並且在晚餐時、工作時永遠不停地討論它。

巧了。

2009年HBO剛換管理層,理查德·布萊勒升任聯合總裁,邁克爾·隆巴多升任節目規劃總監。新官上任嘛,他倆也想搞一番大事業。

開始還猶豫了一下。畢竟600萬美元真金白銀,弄砸了搞不好就得引咎辭職。

更巧的來了——

隆巴多去健身,遇到2DB健身間隙還在改劇本。

我看到被翻爛得像是被狗啃過、起毛邊的劇本上,塗滿了各色記號筆和熒光筆標記,寫滿了刪改和刪改了的刪改。

布萊勒和隆巴多因此決定賭一把,先投600萬拍一集試播集,並做了一季6000萬美元的預算。

事後,他們的升職經歷證明這次賭對了——

布萊勒後來成了HBO董事長、CEO(後HBO被收購,跟新老闆理念不合辭職),隆巴多成了被收購後的HBO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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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巴多

這經歷還是太順。

想想看,《GoT》哪一年播出的?

2011年。而他們敲定投資時,才2009年。

這麼大手筆的投入,哪裡能隨隨便便開工。

準備工作千頭萬緒,光是演員面試就好久。

有個小段子:

艾米莉亞·克拉克(龍媽)去試鏡時才知道2DB已經面試了幾百個女生,這個倫敦戲劇中心畢業後找不到工作、跑去做電話銷售還被嫌棄不會說話而被辭退、一度只能靠餐廳服務生工作為生、掏光存款飛到洛杉磯面試的英國姑娘……

我把工作酒店大堂裡的茶包都偷光了,因為我覺得我肯定不會再回去了。

哈哈哈哈,肉叔忍不住想笑,不光是偷茶包——

想不通啊想不通,熟練掌握意大利語、法語、德語,以及包括倫敦腔、愛丁堡腔、印度腔、美國南部各州方言腔的語言天才“龍媽”,竟然曾經被嫌棄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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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B漫長的準備工作不提了,life嘛,就是struggle,關鍵是他倆千辛萬苦拍出來的試播集……

搞砸了。

他倆找了一堆作家朋友來家裡看,結果朋友們頭特別鐵,直言不諱兩個詞:Massive Problem(你倆完犢子了)。

這句話後來成了D·B維斯的座右銘,每個字母大寫、再加三道下劃線,寫在自己手記上。

有多爛?

朋友們看完直接懵了,各種視角輪轉,甚至沒看出來瑟曦和詹姆是親姐弟……

更可怕的是,隆巴多知道他倆拍完了,也沒提前通知,直接讓他倆來辦公室放一下。

我(維斯)就一直盯著邁克爾(隆巴多)的臉看,他就像在看恐怖電影。我不是說他的臉長得不好看,其實他挺帥的,但是他當時表情真的很嚇人。

甚至後來,劇組會開玩笑“威脅”基特·哈靈頓(雪諾):信不信我們把初版試播集放網上?

效果顯著。

哈靈頓想想都後怕:

太可怕了,那集真的爛得驚人,我跟麥登(羅柏)到現在都覺得那一集是故意給我們留黑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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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隆巴多籤重拍批條時手都抖成篩子了。

好在2DB展現了強大的學習和總結能力,他們稍微修改了馬丁的敘述結構,先從北境的上帝視角引入,再慢慢轉到在北境的獅家、狼家、鹿家諸人視角,而非直接照搬照書上順序。

一下子通順流暢了許多。

重新制作的試播集剛放出來,就立刻引爆了話題——

220萬首播收視+200萬當晚重播收視+無數好評。

啥概念?

HBO另一神劇《西部世界》第一季大結局收視人數也就220萬,第二季大結局收視只有180萬。

《GoT》開播第2天,HBO立刻高調宣佈:續訂第2季。

隆巴多的上司布萊勒還跑來找他們:趕緊給我寫下一季劇本,我需要拿給總統(奧巴馬)看。

《GoT》有多火爆其實不用肉叔廢話了。

但,榮耀背後,此時只有2DB和馬丁知道,榮耀的表面上爬著細小的罅隙——

這個項目存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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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先天隱患和潰敗

最致命的,兩個字:

改編。

一方面,是技巧的不同。

浸淫過影視和文字兩種媒介的馬丁說過:

同一個故事,換成不同的媒介電影、電視劇、小說和漫畫,有一些方面根本無從下手。

比如作家完全可以寫心理旁白,影視劇就不行(當然也能讓角色自言自語,如果不怕觀眾覺得神經病的話),只能依靠演員的表演,來表達角色內心感受。

一方面,是內容壓縮。

你以為為啥2DB花了6年才把《GoT》搬上銀幕?

他倆看了20遍原著,非常清楚,老馬不僅在講故事,還創造了一個世界。

10小時用來講故事可能足夠,但是構建一個世界……

用維斯自己的話倆說,“每季都得拍30集”。HBO還不至於瘋到這地步。

甚至,他倆還得憑空而造。

眾所周知,老馬的《冰與火之歌》只寫了5卷,後面兩卷跳票到不知道啥時候,他理由還賊硬——

2011年,馬丁跟戀愛30年的女朋友帕裡絲結婚,老頭說:我連結婚都這麼拖,寫稿能不拖?

有理有據,無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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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擺在2DB面前的很現實,第5季之後就沒有原著小說改編基礎。

他倆只能從老馬那瞭解了剩下兩卷的大概發展,再加上自己的創作。

這麼說吧:

前5季,就像知道終點的迷宮,重點不僅是終點本身,還有曲折的過程;

後3季,就像知道迷宮的白地,最後直勾勾走到終點,少了求索的滋味。

說實話,肉叔不覺得《GoT》的結局“爛了”,我只能承認它太“草草收尾”。

最明顯的,布蘭線。

神棍同志翻了8季的白眼,最後一句直愣愣的臺詞就當國王了?白撿也不帶這麼白撿的吧?

你還真別說,這個結局馬丁不可能不知道,畢竟早在2013年,2DB就在馬丁家待了一週,三人詳細商量過大結局、逐個討論過主要角色的走向。

想想看,有誰比布蘭更適合當國王。

全劇就做過一個決定的雪諾,還是在推翻暴君時成了暴君的龍媽?

甚至布蘭的結局,現在回看,在第一部時就影影綽綽提到過了:

倒不是說布蘭是主要角色裡第一個登場的,而是——

外來戶先民們登陸維斯特洛之後作死,把原住民森林之子殺得眼瞅著要滅絕,氣得森林之子裡最牛逼的綠先知釋放禁術,召喚異鬼,讓人類和“人類”自相殘殺。

結果呢,異鬼有點不聽話,誰都殺,綠先知又領導森林之子和人類,聯合打敗了異鬼。

也就是說。

知道怎麼搞死異鬼、知道怎麼領導人類聯合起來的人,只有布蘭——

在世唯一一的綠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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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對於HBO來說,生意就是生意。

2011年,續訂之後,2DB在拍第2季《黑水河戰役》那一集,《私生子之戰》播出前全劇點擊最高的一集。

馬丁親自操刀劇本,有陸戰有海戰,就這一集,劇組在貝爾法斯特拍了一個月,還炸了一艘1:1複製的14世紀戰艦。

——你說HBO能不心疼麼?這玩兒不炸,造出來放博物館都行。

貝尼奧夫吐槽過:HBO特別慷慨,每次碰頭都跟我們說“放開搞!”然後在電話裡說“沒錢啦!”

拍《黑水河戰役》時2DB開電話會議找HBO要錢。

一個高層會議,氣氛一開始很融洽:行,加50萬美元。

2DB:老闆,不夠。

高層打起精神:那,100萬?

2DB:老闆,不夠,要250萬。

高層:你倆瘋了吧?

2DB後來回憶,當時氣氛非常緊張,好說歹說最後HBO大放血,加了200萬美元——

還記得不,收費臺的美劇每集平均成本是多少麼?

就是這一集追加的投資,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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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成本800萬的《黑水河戰役》比起後來都算是便宜的了,整部劇製作越來越精良,成本也跟著一路飆升。

後來最貴的單集《私生子之戰》,1500萬。

甚至這個數字後來也不足為奇——

第8季,每集平均成本也是1500萬美元。

還有逐漸上漲的演員工資,第一季時,主演們一集的工資只有15萬美元,到最後一季,已經漲到了50萬。

(範8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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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演員們越長越大,尤其是狼家的幾小隻,尤尤其是布蘭,跟劇情設定已經越來越跑偏。

如果拖下去,很可能是跟國產劇一樣,一群中年人硬演少年。

——儘管馬丁覺得,《GoT》應該拍13季。

更大的問題是,被《GoT》捧紅了的演員們,檔期越來越難協調。

比如“三傻”今年就有超級大片《黑鳳凰》要上,“雪諾”“龍媽”每年也還要拍一兩部電影。

這麼多人集體騰出來半年功夫拍劇,越來越像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想想看《復聯》,光是讓這幫人騰一個上午出來拍合照,就協調了幾個月,最後人也沒來全(洛基、滅霸、寇森、火箭、快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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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尼奧夫悄悄透露過:

但是目前的形勢實在進退兩難。電視劇必須得演下去。總不能停在那兒乾等著不做,我們肯定得接著推進劇情。

說實話,肉叔不覺得2DB是菜雞,他倆要真是菜雞,馬丁不可能在見了那麼多製片人後,把版權放給他們,HBO不會放任他們一季比一季燒更多錢。

而且迪士尼也不是傻子公司,會請最終被證明是菜雞的人來搞星戰的招牌IP。

肉叔翻到一篇2014年的採訪,就在2DB最高光的時間點,維斯早已清醒地意識到:

想從中榨取更多的願望,最終只會將這部戲帶向滅亡。

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並沒有偏離自己的既定軌道。

第8季口碑崩盤後,HBO現任總裁凱西·布盧斯接受採訪,被問怎麼看2DB玩爛了《GoT》:

沒有爛。他們非常聰明,非常聰明(肉叔沒寫錯,布魯斯這裡重複強調了一次),非常有條理。他們很久之前就想好了結局。所以對我們而言,沒有大的爭論,不管它以何種方式結束或不束,這就是他們的計劃。

聽出來大佬的畫外音了麼?

沒的話,想想最後一集的結局:

一個女王死了,被龍帶去了遠方;一個國王放棄了,深入北方的森林;一個小姑娘離家了,前往陌生的大陸;一個神棍,“糊里糊塗”地當上了國王。

還沒發現問題麼?

那肉叔直說了——

如果HBO願意,以上每條終結線。

都可以再拍一套衍生劇。

實際上,可以用來解釋布蘭線,揭祕森林之子和人類恩怨、異鬼誕生史的新劇《長夜》,已經籌備差不多了,年內開機,明年上映。

想知道布蘭稱王的祕密?

看《長夜》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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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沒有唱不完的歌謠

說到底,生意就是生意。

在未來,肯定有八百萬篇文章會去分析《GoT》是怎麼變成一場“偉大的潰敗”的。

但對於肉叔而言,它到底有沒有“潰敗”,並沒多重要。

因為不管怎麼說,2DB、馬丁、HBO,已經聯手給我們奉獻過足夠吹一輩子牛逼的宏偉畫卷,他們也完成了2DB當年在策劃書上吹的牛逼:

每個人都會觀看它,並繼續觀看它,並勸所有他們認識的人去觀看它,並且在晚餐時、工作時永遠不停地討論它。

我們瘋狂吐槽最後一集倉促,原因不就是它前面太好看?

肉叔還是那句話,能看到它,應該是我們這代人的幸運——

就像前一個時代,人們可以驕傲地說自己經歷過整個《星戰》。

這個時代,我們可以自豪地迴應:我們陪伴了整個《GoT》。

傳奇之所以傳奇。

不會是因為喋喋不休。

而是你後來會發現,不管它怎麼寫完的這個句號。

都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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