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學生索要錢財 無為一男子作惡獲刑3年'

無為縣 安徽網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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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用打耳光、罰跪等方式,先後對三名中學生實施毆打,還向多名中學生索要錢財。日前,無為縣法院對被告人俞某超尋釁滋事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被告人俞某超犯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俞某超系社會閒散人員,為逞強耍狠,樹立威信,其以“混世”和“罩著”等名義籠絡無為縣某中學相關未成年學生,隨意插手處理學生之間的矛盾,採用拳打腳踢、捶打頭部、打耳光、罰跪等方式,先後對三名中學生實施毆打行為。同時,被告人俞某超多次以借錢為由,向該中學多名學生強行索要錢財,其行為危害了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擾亂了學校正常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俞某超隨意毆打中學生,情節惡劣;強拿硬要中學生財物,情節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俞某超曾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俞某超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俞某超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衛永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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