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縣公安局原巡警大隊教導員彭曙雲獲刑三年八個月

黑社會 無為縣 安徽 安徽網 2019-04-25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 4月19日,無為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朱明勇涉黑案、被告人彭曙雲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朱明勇獲刑十年二個月,被告人彭曙雲獲刑三年八個月。

朱明勇涉黑案

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朱明勇系邢朝剛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積極參加者,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實施違法犯罪為主要活動,通過暴力方式控制無為地下賭博夜場。被告人朱明勇積極參加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在賭場上站崗、護場;持械參與鬥毆;夥同他人以持械恐嚇、砍砸賭桌等方式尋釁滋事。

法院一審以被告人朱明勇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犯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犯聚眾鬥毆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宣判後,被告人朱明勇表示服判。

彭曙雲受賄案

法院一審查明,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彭曙雲在擔任無為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教導員、巡警大隊大隊長、巡邏防暴大隊大隊長、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查辦“黃賭”案件、巡邏、治安管理等履職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價值471300元。其中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彭曙雲對以周幫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的賭博遊戲機廳以減少檢查次數的方式提供關照,收受周幫海所送財物價值95000元。

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彭曙雲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宣判後,被告人彭曙雲表示不上訴。(陳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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