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聯網與車聯網

物聯網 智能家居 通信 汽車保險 金融界 2017-05-22

□王雨

一、物聯網的概念

“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按照國際電信聯盟(ITU) 發佈的ITU互聯網報告下的定義為:通過二維碼識讀設備、射頻識別(RFID) 裝置、紅外感應器、全球定位系統和激光掃描器等信息傳感設備,按約定的協議,把任何物品與互聯網相連接,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以實現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的一種網絡。

隨著物聯網技術的不斷髮展,到目前為止,物聯網的技術體系框架主要包括感知層技術、網絡層技術和應用層技術這3個方面,其中感知層主要負責數據採集與感知,採集物理世界中發生的物理事件和數據,包括各類物理量、標識、音頻、視頻數據。物聯網的數據採集涉及傳感器、RFID、多媒體信息採集、二維碼和實時定位等技術。網絡層可以實現更加廣泛的互聯功能,能夠把感知到的信息無障礙、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地進行傳送,需要傳感器網絡與移動通信技術、互聯網技術相融合。應用層主要包含應用支撐平臺子層和應用服務子層。其中,應用支撐平臺子層用於支撐跨行業、跨應用、跨系統之間的信息協同、共享、互通的功能。應用服務子層包括:智能工業、智能農業、智慧物流、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能環保、智能安防、智能醫療、智能家居九大應用領域。目前,由於軟硬件設備的限制及國家政策扶持等原因,智能安防、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能物流等領域發展相對比較成熟。

二、物聯網和車聯網

車險是目前運用物聯網技術成效比較顯著的險種,其中主要運用到了車聯網這一技術。車聯網(Internet of Vehicles)其實是物聯網技術的一個分支,是由車輛位置、速度和路線等信息構成的巨大交互網絡。通過GPS、RFID、傳感器、攝像頭圖像處理等裝置,車輛可以完成自身環境和狀態信息的採集;通過互聯網技術,所有的車輛可以將自身的各種信息傳輸匯聚到中央處理器;通過計算機技術,這些大量車輛的信息可以被分析和處理,從而計算出不同車輛的最佳路線、及時彙報路況和安排信號燈週期。保險公司將車聯網的具體功能技術應用於保險業中就有了廣為人知的UBI,UBI(Usage Based Insurance)是一種基於駕駛員駕駛行為習慣進行定價的新型保險產品。傳統保險定價主要利用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基本無法考量其駕駛風險,而UBI產品的保費則主要根據駕駛員行駛里程、出行路線、駕駛行為等一系列數據進行綜合評定。簡單地說,就是保險公司利用車聯網技術,通過對車輛行駛狀況的數據收集,然後建立相應的定價模型,為駕駛者提供保險服務。其中,傳統數據收集主要分為兩大塊,一塊是通過前裝數據(如telematics)獲取像油門踏板深度、發動機溫度、發動機進氣管壓力、排氣溫度等數據;另一塊是通過後裝數據(如OBD、ADAS)獲取車速、里程、油耗以及發動機參數等數據。但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手機APP開始成為一種新型的數據收集渠道,例如國內的斑馬行車APP,已經可以收集急加速、急減速、急剎車和疲勞駕駛等數據,因此手機APP收集的數據也可以歸為前裝數據。前裝數據、後裝數據有各自優點的同時也有相應的缺點,以OBD設備數據收集為例,OBD採集的數據與UBI車險所需要的數據匹配度不高,車主的接受程度低,尤其是豪車車主,並且價格昂貴,收集的數據具有“隨車”的性質。而相應的手機APP數據收集方面,也不是十全十美,由於手機APP相應的技術攻克才剛剛起步,因此數據的準確性並不高,收集的數據具有“隨人”的性質。在未來“隨車”和“隨人”收集數據的互補才是主流。在定價方面,我國目前車險的定價主要與新車購置價、年齡、性別等因素相關,而從出險概率來看,車險應該主要與駕駛人的行為習慣、行程裡數、用車頻率、行車範圍密切相關的。因此,目前全球範圍內UBI定價就主要分為了基於行車裡程定價的PAYD,以及基於駕駛習慣定價的PHYD兩種模式。例如美國領先的車聯網保險產品Progressive公司的Snapshot,就是採用基於駕駛習慣定價的PHYD模式,它提供免費的OBD設備以收集車輛行駛的里程、加速減速、轉彎、駕駛時間等數據。通過對這些數據的分析,可以給客戶最多給予30%的保費折扣,以獎勵少開車、行車安全以及在安全時段駕駛的駕駛員。UBI車險,不僅使得保險公司在定價方面上更加的準確和清晰,同時也真正做到了對駕駛人行為的有效激勵,在減少出險概率的同時,也為保險公司帶來了巨大的財富。

三、保險業運用物聯網的風險防範

隨著物聯網的發展與成熟,物聯網將會對保險業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而與此同時,保險業也應該用更加開放的眼光去看待物聯網和用更加有活力的創新型思維將物聯網融合到保險業中,將物聯網的價值更好地發揮出來。但是,保險業在應用物聯網的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其中所存在的風險:首先,保險業在運用物聯網所產生的眾多有效數據的同時,保險公司應該要意識在數據來源方面,保險業不得不與眾多的互聯網企業、大型的通信公司、高科技設備製造商等進行數據購買和互換,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從數據掌握者手中以合適的成本價格獲取到足夠多的有效數據,那麼保險公司在整個產業鏈中就處於不利地位,甚至數據的掌握者可以直接越過保險公司這一環節,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相應的保險服務。其次,在保險公司以獲取的數據向客戶提供保險服務時,客戶更關心的是保險公司能否保證有關其個人隱私數據的安全,並且一旦發生被保險人數據信息被洩露的事件,那麼眾多被保險人出於對自身隱私安全的考慮,便有可能不會再允許保險公司獲取相關的數據,而使得相關的保險服務無法進行。因此,保險公司在積極將物聯網技術引入的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其中的風險因素,有準備有策略的與物聯網融合,才能在獲得利益的同時,又避免相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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