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孩好心幫同學脫險不料致人受傷,男孩家長的這一舉動讓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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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8月22日訊(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劉輝)武漢蔡甸區某小學男生小金(化名)課間玩耍時見同學小靜(化名)攀爬窗臺極其危險,便好心幫對方脫離險境,不料因小金力量支撐不住,導致小靜摔傷。之後小金和學校被告上法院。近日,蔡甸法院一審認定小金因“善良友好”幫助同學,判其無責,令小靜家屬返還小金家長墊付的1萬元醫療費,但令人感動的是,小金家長堅持將這1萬元作為對傷者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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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8月22日訊(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劉輝)武漢蔡甸區某小學男生小金(化名)課間玩耍時見同學小靜(化名)攀爬窗臺極其危險,便好心幫對方脫離險境,不料因小金力量支撐不住,導致小靜摔傷。之後小金和學校被告上法院。近日,蔡甸法院一審認定小金因“善良友好”幫助同學,判其無責,令小靜家屬返還小金家長墊付的1萬元醫療費,但令人感動的是,小金家長堅持將這1萬元作為對傷者的補償。

10歲男孩好心幫同學脫險不料致人受傷,男孩家長的這一舉動讓人感動

玩耍時女孩不慎摔傷 同學男孩被告上法院

男孩小金和女孩小靜是蔡甸區某小學的同班同學。2018年10月26日下午3時許,課間休息時間,二人在樓梯間玩耍,小靜從樓梯間60釐米窗臺處攀爬至1.2 米拐角處,面朝外,腳站拐角兩邊,手扶牆面標示牌,動作危險。小金擔心小靜會掉下來,便上前抱住對方小腿幫助其下來。沒想到小金因自身力量支撐不住,在後退過程中致小靜斜摔下來,小靜右肘撐地受傷。隨後,小靜被送往醫院,因右肱骨髁上骨折入院治療18天,產生治療費17000餘元。事後,小金的父母為小靜墊付了醫療費1萬元,同時,在小靜住院期間,小金的奶奶還幫忙看護了13天。經武漢平安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小靜損傷為十級傷殘,自受傷之日起,護理時間120日,營養時間90日。小靜家長認為小靜受傷是小金強行抱起導致的,學校也未盡到相應的看管、教育責任,遂將二者告上蔡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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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8月22日訊(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劉輝)武漢蔡甸區某小學男生小金(化名)課間玩耍時見同學小靜(化名)攀爬窗臺極其危險,便好心幫對方脫離險境,不料因小金力量支撐不住,導致小靜摔傷。之後小金和學校被告上法院。近日,蔡甸法院一審認定小金因“善良友好”幫助同學,判其無責,令小靜家屬返還小金家長墊付的1萬元醫療費,但令人感動的是,小金家長堅持將這1萬元作為對傷者的補償。

10歲男孩好心幫同學脫險不料致人受傷,男孩家長的這一舉動讓人感動

玩耍時女孩不慎摔傷 同學男孩被告上法院

男孩小金和女孩小靜是蔡甸區某小學的同班同學。2018年10月26日下午3時許,課間休息時間,二人在樓梯間玩耍,小靜從樓梯間60釐米窗臺處攀爬至1.2 米拐角處,面朝外,腳站拐角兩邊,手扶牆面標示牌,動作危險。小金擔心小靜會掉下來,便上前抱住對方小腿幫助其下來。沒想到小金因自身力量支撐不住,在後退過程中致小靜斜摔下來,小靜右肘撐地受傷。隨後,小靜被送往醫院,因右肱骨髁上骨折入院治療18天,產生治療費17000餘元。事後,小金的父母為小靜墊付了醫療費1萬元,同時,在小靜住院期間,小金的奶奶還幫忙看護了13天。經武漢平安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小靜損傷為十級傷殘,自受傷之日起,護理時間120日,營養時間90日。小靜家長認為小靜受傷是小金強行抱起導致的,學校也未盡到相應的看管、教育責任,遂將二者告上蔡甸法院。

10歲男孩好心幫同學脫險不料致人受傷,男孩家長的這一舉動讓人感動

法院認為男孩出於友好幫助 不應承擔責任

今年3月4日,蔡甸法院受理此案後,承辦法官前往事發地點進行調查取證,並現場邀請該校學生在成人的保護下模擬了小靜事發前的動作。近日,蔡甸法院一審開庭。法院審理認為,小靜在課間休息期間自行進行具有非常危險性的動作,小金出於對同學的關愛,好心幫助而造成小靜受傷,小靜作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已能夠意識並認知到其自身行為的危險性,因此而造成自身受到傷害應承擔主要的民事責任,其相應損失依法應由其監護人承擔。小金雖身體條件較弱於小靜,但為體現善良風格,友好幫助小靜時致其受傷並非其故意,其行為不存在過錯,依法不應承擔民事責任。另外,該小學雖在教學過程中進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但在學生進行危險性行為多次時未引起注意並未進行告誡、糾正,對小靜的傷害事故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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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8月22日訊(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劉輝)武漢蔡甸區某小學男生小金(化名)課間玩耍時見同學小靜(化名)攀爬窗臺極其危險,便好心幫對方脫離險境,不料因小金力量支撐不住,導致小靜摔傷。之後小金和學校被告上法院。近日,蔡甸法院一審認定小金因“善良友好”幫助同學,判其無責,令小靜家屬返還小金家長墊付的1萬元醫療費,但令人感動的是,小金家長堅持將這1萬元作為對傷者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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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耍時女孩不慎摔傷 同學男孩被告上法院

男孩小金和女孩小靜是蔡甸區某小學的同班同學。2018年10月26日下午3時許,課間休息時間,二人在樓梯間玩耍,小靜從樓梯間60釐米窗臺處攀爬至1.2 米拐角處,面朝外,腳站拐角兩邊,手扶牆面標示牌,動作危險。小金擔心小靜會掉下來,便上前抱住對方小腿幫助其下來。沒想到小金因自身力量支撐不住,在後退過程中致小靜斜摔下來,小靜右肘撐地受傷。隨後,小靜被送往醫院,因右肱骨髁上骨折入院治療18天,產生治療費17000餘元。事後,小金的父母為小靜墊付了醫療費1萬元,同時,在小靜住院期間,小金的奶奶還幫忙看護了13天。經武漢平安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小靜損傷為十級傷殘,自受傷之日起,護理時間120日,營養時間90日。小靜家長認為小靜受傷是小金強行抱起導致的,學校也未盡到相應的看管、教育責任,遂將二者告上蔡甸法院。

10歲男孩好心幫同學脫險不料致人受傷,男孩家長的這一舉動讓人感動

法院認為男孩出於友好幫助 不應承擔責任

今年3月4日,蔡甸法院受理此案後,承辦法官前往事發地點進行調查取證,並現場邀請該校學生在成人的保護下模擬了小靜事發前的動作。近日,蔡甸法院一審開庭。法院審理認為,小靜在課間休息期間自行進行具有非常危險性的動作,小金出於對同學的關愛,好心幫助而造成小靜受傷,小靜作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已能夠意識並認知到其自身行為的危險性,因此而造成自身受到傷害應承擔主要的民事責任,其相應損失依法應由其監護人承擔。小金雖身體條件較弱於小靜,但為體現善良風格,友好幫助小靜時致其受傷並非其故意,其行為不存在過錯,依法不應承擔民事責任。另外,該小學雖在教學過程中進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但在學生進行危險性行為多次時未引起注意並未進行告誡、糾正,對小靜的傷害事故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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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女孩家長返還醫療費

男孩家長堅持要補償對方之後,法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小靜受傷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了計算。經計算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法醫鑑定費等費用後,小靜身體因遭受損害造成的損失合計6萬餘元,該損失由小靜監護人自行承擔4萬餘元,餘下由該小學賠償。為此法院一審判決蔡甸某小學向小靜賠償人民幣18000餘元,並支付精神撫慰金1000元,小靜監護人返還小金監護人1萬元。承辦法官羅英告訴記者,法院雖然認定小金沒有過錯,依法不應承擔民事責任,判小靜家長依法應返還醫療費1萬元,但小金的父母卻堅持要將這1萬元作為小靜的補償。

“其實近幾年家裡發生了很多事,經濟情況很差,法院雖然判對方還我們1萬塊錢,但我覺得畢竟小女孩是受害方應該得到補償,同時我也教育我的孩子要善良待人,所以這1萬塊錢我們不能要”今日,在與記者的通話中小金的母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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