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起訴39家企業索賠 溫州這“勞動碰瓷”專業戶落網'

""先後起訴39家企業索賠 溫州這“勞動碰瓷”專業戶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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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得知頻頻跳槽、頻頻索賠、頻頻得手的“勞動碰瓷”專業戶譚某已被抓獲,數十家企業的老闆無不拍手稱快。

譚某,堅持不與用人單位籤合同,被錄用後故意“搞事情”讓老闆辭退他。之後,就起訴索賠。數年間,他先後在溫州市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共39家企業工作,這39家企業統統被他起訴,最終獲得17家企業的賠償、補償等7萬餘元。

奇怪的員工

堅持不籤合同,遲到早退打人

故意“搞事情”,搞到老闆受不了

“法院的文書收到了嗎?你不要緊張……到時到庭上調解,不要找律師,太花錢了……”只要譚某打過工的企業,在他被辭退不久,就會收到“溫馨提醒”。

庭審調解時,譚某的訴訟請求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如果同意調解,給他幾千元就行。

“請律師起碼要花七八千元,給他幾千元算了。”甌海區某機械公司黃老闆這樣說。最終,經法院調解,黃老闆付給譚某2500元。

甌海區某公司的金老闆也有同樣遭遇。

譚某到廠裡打工不到兩個月,索賠1.8萬多元。金老闆不同意調解。結果,法院判其支付兩倍工資、賠償金共7000多元。

“他剛來的時候,看起來特別老實。”金老闆說,沒幾天就發現異樣,“ 交代他的事情老是拖延,產品還經常出問題,還老跟工友鬧矛盾,千方百計搞事情,感覺他就是要讓公司受不了然後辭退他。”

甌海區某體育用品廠的負責人盧先生證實,譚某到廠後工作吊兒郎當,還故意找茬持械把工友臉打傷。他忍無可忍,把譚某辭退。不久就收到了譚某發來的“溫馨提醒”。

“當時我要和他籤勞動合同,他說自己可能做的時間不長,籤合同太麻煩,堅持不籤,我也就信他了。”盧先生說,最終,法院判決他支付譚某5000餘元。

譚某被甌海區梧田一機械廠辭退的原因,也如出一轍。當時,譚某要拿榔頭砸工友,令老闆忍無可忍。最終,譚某通過訴訟,讓老闆付出了支付其二倍工資、賠償金共25000餘元。

異常的訴訟

2013年至2018年他對用人單位

提起勞動爭議糾紛一二審案件達80餘件

年初,甌海區檢察院在對生效裁判的監督過程中,發現譚某提起的訴訟存在異常。經查,2013年至2018年,譚某對用人單位提起的勞動爭議糾紛一二審案件達80餘件,訴訟內容如出一轍。

“這幾年來,我的廠子雖然幾經搬遷,但打官司的材料我都沒有扔。我相信正必勝邪,總會有一個部門出來主持公道,不會讓這種壞人繼續作惡!”提起譚某,甌海區某體育用品廠負責人盧先生這樣說。

“現在我們機械行業聚餐的時候,好多企業都會講起這個遭遇。”甌海梧田某機械廠負責人黃先生對檢察官說。

種種現象顯示,譚某利用企業管理漏洞,設套惡意牟利的目的非常明顯。

“一定要徹查到底,給受害企業一個交代!”

聽取案件彙報後,甌海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賢木指令成立專案組,由該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夏志興擔任專案組組長,抽調精幹力量,展開調查。

大快人心的結果

檢察機關建議公安立案偵查

公安將其抓獲刑事拘留

今年5月、6月,甌海區檢察院走訪受害企業,詢問證人,調取訴訟卷宗。譚某在溫州實施的一樁樁“勞動碰瓷”案漸漸浮出水面。

經初步調查,2009年以來,譚某先後在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的39家機械加工企業從事鉗工等工作。

其間,譚某明知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而藉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爾後在短時間內採取無故遲到、曠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故意尋釁與工友發生糾紛、鬥毆等手段,達到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目的。

之後,他以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及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為由,先經仲裁程序,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這39家企業支付二倍工資、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濟補償金共計30餘萬元。

其中,通過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途徑,獲取17家企業的二倍工資或賠償金、經濟補償金共計7萬餘元;向其餘22家企業提起的索賠訴訟因被法院發現涉嫌惡意牟利,不予支持或駁回訴訟請求而未得逞。

根據查明的事實,檢察機關認為,譚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用人單位欠缺法律意識,明知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而藉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而後在短時間內故意製造事由被辭退,通過訴訟途徑惡意牟利,既遂數額較大,未遂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犯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7月1日,甌海區檢察院依法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甌海公安分局於當日作出立案偵查決定。

7月10日,公安機關將譚某抓獲,依法將其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原標題《先後起訴39家企業索賠的“勞動碰瓷”專業戶栽在檢察官手裡》,實習編輯 吳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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