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威海 公務員 人生第一份工作 法律 人力資源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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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職位

公開遴選的職位:市直機關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職位。分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選聘的崗位:市直事業單位管理七級以下崗位。

二、遴選(選聘)範圍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選聘)範圍

1.市直機關職位:

(1)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和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2)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和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含縣級機構改革轉隸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市直事業單位崗位:

(1)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現聘任在事業單位管理七級以下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不含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2)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和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3)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和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2.報考市直機關職位的,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時間截至2019年8月)。

報考市直事業單位崗位的,應具有2年以上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時間截至2019年8月)。

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3.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4.除公開遴選(選聘)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名人員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8年8月以後出生),其中,擔任科級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以上相當職級層次,或聘任在事業單位管理八級以上崗位的人員,年齡在43週歲以下(1975年8月以後出生),具有公開遴選(選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公開遴選(選聘)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我市公開遴選(選聘):

1.未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試用期的或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幹部管理權限不在我市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人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公開遴選(選聘)職位及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見附件)。報名人員如需諮詢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佈的諮詢電話與遴選(選聘)單位聯繫。

(二)報名

採取報名人員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6:00。

報名方式: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陸“燈塔—威海組工在線”(http://www.whzzb.gov.cn)、“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hai.gov.cn)進行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進入“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報名人員以報名時所在單位和所任職務職級、所聘崗位報考,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在資格審查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職位表》中的各項具體要求,確定屬於遴選(選聘)對象範圍並符合遴選(選聘)條件之後,再根據《職位表》選擇符合要求的職位進行填報。公開遴選(選聘)職位中的選調生定向職位僅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報考。符合其他遴選(選聘)職位報名資格條件的選調生,也可報考其他職位。因錯報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打印相關材料。報名人員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後,打印自動生成的《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並不得進行改動。本人在《推薦表》簽字並經單位蓋章同意後,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將《推薦表》報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並加蓋公章;報考選調生職位的,須由縣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3.掃描發送《推薦表》。報名人員於2019年8月28日16:00前將本人簽字及蓋章的《推薦表》掃描為PDF格式發送至遴選(選聘)單位指定的報名郵箱,郵箱地址詳見《職位表》。郵件“主題”和上傳材料名稱統一為“報名序號+考生姓名+手機號碼”。凡只在網上填寫提交報考信息,8月28日16:00前未向遴選(選聘)單位指定郵箱發送PDF格式《推薦表》的,遴選(選聘)單位不予資格審查,視為報名無效。

報名人員註冊虛假報考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名人員應當在8月24日10:00至8月29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對遴選(選聘)單位要求補充信息的,應當及時完整地補充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在8月28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資格一經報考機關審查通過,不能更改。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選聘)工作全過程。對涉及報名資格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或者不符合遴選(選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本次遴選(選聘)報名資格。

(四)計劃核減及其他

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選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1。資格條件或要求特殊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於2:1。

對未達到規定比例的遴選(選聘)職位計劃,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減。已報考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五)打印准考證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參加考試前,須於9月5日9:00至9月7日9:30,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准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遴選(選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報名人員可於9月底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1.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數與計劃的比例一般為3:1。筆試人員均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職位,取消遴選(選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情況,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

2.資格複審。進入面試範圍的報名人員須向遴選(選聘)單位提交本人《推薦表》、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遴選(選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例如綜合文稿起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進行資格複審。

凡信息不實或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以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組織。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佔40%、6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面試成績低於70分的,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

五、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

根據遴選(選聘)職位計劃和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報名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對象與遴選(選聘)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於1.5:1。

遴選(選聘)單位要選派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選聘)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瞭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機關事業單位。

考察組要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影響任用(聘用)問題的,終止公開遴選(選聘)工作程序。

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二)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後,遴選(選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結合職位要求確定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由遴選(選聘)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從同職位考察對象中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和辦理手續

遴選(選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擇優決定擬任職(聘用)人員,並在“燈塔—威海組工在線”(http://www.whzzb.gov.cn)、“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hai.gov.cn)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聘用)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遴選(選聘)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考生自願放棄遴選(選聘)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資格的,有關情況通報報名人員現任職單位,並將有關材料存入個人幹部(人事)檔案。

遴選(選聘)人員所任職務職級(崗位等級)以報名時為準,發生變化的不予認可。

七、其他

本次公開遴選(選聘)的職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由遴選(選聘)單位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諮詢電話:

0631—5231235(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

0631—5190828(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技術與考務諮詢電話:

0631—5226661(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019年威海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中共威海市委組織部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來源:威海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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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職位

公開遴選的職位:市直機關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職位。分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選聘的崗位:市直事業單位管理七級以下崗位。

二、遴選(選聘)範圍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選聘)範圍

1.市直機關職位:

(1)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和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2)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和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含縣級機構改革轉隸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市直事業單位崗位:

(1)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現聘任在事業單位管理七級以下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不含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2)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和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3)我市縣級以下(含市屬開發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和二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2.報考市直機關職位的,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時間截至2019年8月)。

報考市直事業單位崗位的,應具有2年以上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時間截至2019年8月)。

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3.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4.除公開遴選(選聘)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名人員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8年8月以後出生),其中,擔任科級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以上相當職級層次,或聘任在事業單位管理八級以上崗位的人員,年齡在43週歲以下(1975年8月以後出生),具有公開遴選(選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公開遴選(選聘)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我市公開遴選(選聘):

1.未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試用期的或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幹部管理權限不在我市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人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公開遴選(選聘)職位及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見附件)。報名人員如需諮詢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佈的諮詢電話與遴選(選聘)單位聯繫。

(二)報名

採取報名人員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6:00。

報名方式: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陸“燈塔—威海組工在線”(http://www.whzzb.gov.cn)、“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hai.gov.cn)進行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進入“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報名人員以報名時所在單位和所任職務職級、所聘崗位報考,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在資格審查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職位表》中的各項具體要求,確定屬於遴選(選聘)對象範圍並符合遴選(選聘)條件之後,再根據《職位表》選擇符合要求的職位進行填報。公開遴選(選聘)職位中的選調生定向職位僅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報考。符合其他遴選(選聘)職位報名資格條件的選調生,也可報考其他職位。因錯報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打印相關材料。報名人員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後,打印自動生成的《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並不得進行改動。本人在《推薦表》簽字並經單位蓋章同意後,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將《推薦表》報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並加蓋公章;報考選調生職位的,須由縣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3.掃描發送《推薦表》。報名人員於2019年8月28日16:00前將本人簽字及蓋章的《推薦表》掃描為PDF格式發送至遴選(選聘)單位指定的報名郵箱,郵箱地址詳見《職位表》。郵件“主題”和上傳材料名稱統一為“報名序號+考生姓名+手機號碼”。凡只在網上填寫提交報考信息,8月28日16:00前未向遴選(選聘)單位指定郵箱發送PDF格式《推薦表》的,遴選(選聘)單位不予資格審查,視為報名無效。

報名人員註冊虛假報考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名人員應當在8月24日10:00至8月29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對遴選(選聘)單位要求補充信息的,應當及時完整地補充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在8月28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資格一經報考機關審查通過,不能更改。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選聘)工作全過程。對涉及報名資格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或者不符合遴選(選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本次遴選(選聘)報名資格。

(四)計劃核減及其他

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選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1。資格條件或要求特殊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於2:1。

對未達到規定比例的遴選(選聘)職位計劃,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減。已報考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五)打印准考證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參加考試前,須於9月5日9:00至9月7日9:30,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准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遴選(選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報名人員可於9月底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1.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數與計劃的比例一般為3:1。筆試人員均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職位,取消遴選(選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情況,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

2.資格複審。進入面試範圍的報名人員須向遴選(選聘)單位提交本人《推薦表》、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遴選(選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例如綜合文稿起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進行資格複審。

凡信息不實或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以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組織。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佔40%、6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面試成績低於70分的,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

五、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

根據遴選(選聘)職位計劃和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報名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對象與遴選(選聘)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於1.5:1。

遴選(選聘)單位要選派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選聘)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瞭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機關事業單位。

考察組要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影響任用(聘用)問題的,終止公開遴選(選聘)工作程序。

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二)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後,遴選(選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結合職位要求確定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由遴選(選聘)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從同職位考察對象中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和辦理手續

遴選(選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擇優決定擬任職(聘用)人員,並在“燈塔—威海組工在線”(http://www.whzzb.gov.cn)、“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hai.gov.cn)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聘用)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遴選(選聘)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考生自願放棄遴選(選聘)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資格的,有關情況通報報名人員現任職單位,並將有關材料存入個人幹部(人事)檔案。

遴選(選聘)人員所任職務職級(崗位等級)以報名時為準,發生變化的不予認可。

七、其他

本次公開遴選(選聘)的職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由遴選(選聘)單位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諮詢電話:

0631—5231235(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

0631—5190828(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技術與考務諮詢電話:

0631—5226661(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019年威海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中共威海市委組織部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來源:威海組工

2019年威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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