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王治國 政治 時政 聊城大眾網 2017-05-10

聊城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正風肅紀,強化警示震懾作用,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臨清市司法局黨組原成員、公證處原主任王治國超標準購買公務用車問題。2012年5月和2016年3月,王治國在任臨清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公證處主任期間,先後超標準購買2輛公務用車並落戶在個人名下。臨清市紀委、市監察局將王治國上述違紀行為與其違規設立賬外賬問題合併處理,給予王治國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冠縣清水鎮聯合校原副校長、中學原校長劉學傑違規報銷個人車輛費用問題。2013年至2014年,劉學傑擔任清水鎮聯合校副校長、中學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報銷個人車輛費用6159.46元。冠縣紀委給予劉學傑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莘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種記亮、莘縣河店鎮派出所副所長段瑞平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5月,種記亮和段瑞平借去湖南衡陽調查案件之際公款旅遊,共計花費4086元。莘縣紀委分別給予種記亮、段瑞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東阿縣牛角店鎮城建辦主任孫海明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1月,孫海明在任牛角店鎮綜合治理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期間,先後兩次以信訪維穩名義公款吃喝,共計花費2063元。牛角店鎮黨委給予孫海明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通報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強化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切實增強遵規守紀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把糾正“四風”往深裡抓、實裡做,緊盯老問題,關注新動向,對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一起。要嚴肅問責追究,對“四風”問題多發頻發的,既追究領導責任,又追究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聊城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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