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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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 石培璋 魯利韋 聶金秀 記者羅勉

中秋、國慶雙節將至,為加強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近日,汕頭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這3起典型問題是:

汕頭市龍湖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斯龍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龍湖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斯龍日常相對固定使用該局機關公務用車並停放在其住宅小區停車場,且在2018年春節和清明節期間駕駛該公務用車搭載其家人往返普寧市老家,存在公車私用行為。同時,劉斯龍作為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黨員幹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到位,該發現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導致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混亂、發生多宗私車公養問題,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8年12月,劉斯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違紀人員受到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汕頭市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校黨支部副書記、校長、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美卿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至2018年,市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校通過校務委員會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向學校行政班子、校務委員會成員發放崗位、坐班、課時等補貼合計共122469元,對此,參與會議決策的學校黨支部副書記、校長、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美卿,副校長、校務委員會成員許群發、高建華、陳琇瑩,校務委員會成員方奕群、嚴雄文均負有責任。另外,2016年至2017年,黃美卿在明知原汕頭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已支付參與考評工作教師考評補貼費的情況下,仍擅自決定以考評(閱卷)費的名義重複發放補貼合計共3000元。2019年2月,黃美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許群發、高建華、陳琇瑩、方奕群、嚴雄文等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物已退繳。

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治安管理大隊五中隊中隊長黃華文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10月和2018年2月,市公安局潮陽分局治安管理大隊五中隊中隊長黃華文先後2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送給的“節日”禮金合計共8000元。2019年3月,黃華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物已退繳。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履行管黨治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有的放矢、著力整治、抓出成效。各地各單位黨政一把手要切實發揮“頭雁”示範作用,堅決糾正管轄範圍內的作風問題和特權現象,有效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成風化俗。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典型問題中汲取深刻教訓,進一步提高政治覺悟和政治站位,破除特權思想和僥倖心理,嚴格按照規定和標準辦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創新工作方式,找準工作抓手,強化日常監督,緊盯主體責任落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以紮實有效的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氛圍迎接新中國成立7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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