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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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大以來,果洛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州委部署要求,持續整治“四風”問題,始終保持懲治違紀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處了一批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正風肅紀,現將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果洛州民族歌舞團團長陳玲違規發放加班費、違規報銷個人開支等問題

陳玲任果洛州文體廣電局副調研員、州民族歌舞團團長期間,不嚴格執行黨政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規定,直接干預單位財務管理,違規發放加班費3200元,違規乘坐果洛至西寧往返飛機頭等艙7次,違規報銷8390元,赴四川成都慰問單位老幹部期間違規報銷機票1290元,違規報銷移動通訊費13637.21元,違反廉潔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9年1月16日,經州紀委研究,報請州委批准,給予陳玲同志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繳違規報銷費用。

2.果洛州瑪沁縣農牧科技局原局長冶存軍違規發放補助、違規報銷差旅費、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冶存軍在任瑪沁縣農牧科技局局長期間,違規發放各類補助和授課補助34900餘元;無公函接待7次,且存在使用高檔香菸的問題;違規定製服裝,合計金額108000元;違規坐支利息111973.55元;擠佔挪用專項資金32430元;以虛報差旅費的方式變相發放福利163940元;私設“小金庫”130180元,用於單位日常開支。2018年11月6日,經瑪沁縣紀委監委研究,報請瑪沁縣委同意,給予冶存軍同志開除黨籍、政務撤職(降為科員)處分。

3.班瑪縣政法委副書記、司法局局長田曉宏出差期間組織單位幹部職工出省遊玩問題

2018年12月6日,班瑪縣政法委副書記、司法局局長田曉宏與單位工作人員前往班瑪縣知欽鄉尼姑安置點進行法制宣傳。活動結束後,田曉宏未經請示報告擅自改變行程,帶領單位工作人員乘坐警務用車前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達縣娛樂場所進行娛樂活動,於12月7日下午返回班瑪縣城。期間所產生的費用雖由參與人員以“AA制”的形式支付,但在工作期間組織帶領單位幹部職工違規駕駛公務用車到省外遊玩,造成不良影響,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9年4月15日,經班瑪縣紀委研究,報請班瑪縣委同意,給予田曉宏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行三名幹部予以誡勉談話。

通報指出,全州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書記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著力在學懂弄通做實、融會貫通上下功夫,準確把握新時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規律特點和工作要求。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作為開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把牽頭和參與的專項整治任務結合起來統籌推進,以專項整治工作的實際成效,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恆抓作風、轉作風、樹新風,不斷厚植黨長期執政的政治基礎,以作風建設的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週年、青海解放70週年。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貫徹習近平書記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把嚴的思想、嚴的標準貫穿於整治“四風”問題的全過程,緊盯重要節日節點,密切關注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新動向、新表現,緊盯“關鍵少數”,聚焦節假日期間易發多發的公款吃喝、公款旅遊、收送禮金禮品、公車私用等“四風”問題,依紀依規依法從嚴查處。加大查處問題的通報曝光力度,持續釋放越往後監督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形成強大震懾。深化標本兼治,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建設,努力實現糾治“四風”工作高質量發展。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從通報的典型問題中吸取深刻教訓,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作為檢驗是否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標尺,切實加強黨性修養,牢記黨的宗旨,增強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帶頭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在中秋國慶期間堅決抵制歪風邪氣、弘揚優良作風,帶頭樹立黨員幹部的良好形象,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來源:果洛紀檢監察

編輯:魯東 責編:馬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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