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柔性引才引智實施辦法詳解

投資 創業 法律 教育 人民網 2017-04-19

近日,為建立健全柔性引才引智機制,拓寬人才引進渠道,提高人才引進成效,加快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市委、市政府出臺了《海東市柔性引才引智實施辦法(試行)》。

那麼,什麼是柔性引才引智?海東市柔性引才引智有哪些優惠政策呢?

柔性引才引智以用為本

據介紹,柔性引才引智是指我市用人單位在不改變市外人才的人事、檔案、戶籍、社保等關係的前提下,吸引市外人才(團隊)通過顧問指導、兼職服務、“候鳥式”聘任、項目委託、聯合攻關、成果轉化、對口支援等方式,利用市外人才資源和智力資源,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解決我市人才智力不足問題。

柔性引才引智堅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調節、契約管理、績效激勵”的運作方式,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市人才辦與人社、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以用人單位為主體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柔性引才引智有哪些標準

柔性引才引智應圍繞全市主導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發展進行,優先引進下列人才:

入選“中央聯繫的國家專家信息庫”的專家;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首席科學家;

國家“千人計劃”人選、“萬人計劃”人選、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人選、中科院“百人計劃”人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和國家級教學名師、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全國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中華技能大獎等國家級榮譽稱號或獎勵獲得者;

曾在省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技術領導職務或長期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和優秀拔尖人才;

本市優勢、特色、高新技術產業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柔性引進的人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能夠滿足我市用人單位的合作需要,能夠顯著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具備來海東開展智力服務所需的身體條件。

對以團隊形式柔性引進的人才智力,團隊成員應具備本市優勢、特色、高新技術產業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條件。

開展柔性引才引智的用人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用人單位註冊地在海東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有明確的智力、技術、項目合作需求和具體的合作事項;能夠為柔性引進的人才或團隊提供良好的報酬福利和適宜的工作生活條件。

柔性引才引智有八大方式

●顧問指導。通過聘請各類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到市內用人單位擔任顧問、名譽職務等方式,吸引其為海東發展提供戰略諮詢、技術指導、遠程服務、業務拓展及其他相關方面的智力支持。

●兼職服務。通過聘請市外高層次人才來海東兼職,開展課題攻關、課程講授、人才培養、成果轉化、技術推廣、工藝改造、項目開發等方面的智力支持。注重人才智力“二次開發”,吸引聘請市外優秀退休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來海東開展指導服務。

●“候鳥式”聘任。利用專家學者休假或暑假時間,吸引專家學者每年相對固定地在夏、秋兩季來海東穩定開展教學科研、課題研究、技術指導、成果轉化、技術推廣等智力服務。

●項目招標。依託重大項目集聚人才,採用項目招標、組建團隊等方式,集聚、吸引一批研發人才和創新人才,引導他們向科研和生產一線流動,以產業鏈打造人才鏈。鼓勵用人單位通過崗位競聘、項目聘用、項目交流等方式靈活引進優秀人才和智力。

●聯合攻關。加大交流合作吸納人才,鼓勵用人單位與市外高校、醫療衛生機構、科研單位建立聯合實驗室或其它工作平臺,聯合進行項目攻關、技術合作等,加強人才信息交流、人才與項目對接。

●成果轉化。吸引國內外各類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內領先的高層次人才,來海東進行技術投資、技術承包和技術入股,以技術成果和專利技術與市內企業進行合資、合作。

●專題服務。利用“中組部赴青專家諮詢服務活動”、“京青專家服務團”等專家服務活動,徵集我市科技創新課題,邀請院士及各類優秀專家來海東開展技術諮詢、診斷和服務。

●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柔性引才引智方式。

柔性引進人才如何管理

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人才智力需求,主動與市外人才集聚地區或單位洽談對接,拓展柔性引才引智方面的合作交流,柔性引進一批優秀人才,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柔性引才引智將納入人才工作考核範圍之內,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每年都要制定柔性引才引智計劃,並上報市人才辦,市人才辦將此作為年終考核和兌現柔性引才引智優惠政策的依據。

用人單位在開展柔性引才引智工作時,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時與柔性引進的人才(團隊)或其全職所在工作單位簽訂顧問指導協議、兼職聘請協議、項目引才協議、聯合攻關協議、成果轉化協議等。協議應充分明確相關各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主要內容包括:柔性引才的方式、工作時限、工作目標和相關要求;保密、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要求;人才在柔性引進期間的勞務報酬、福利待遇;人才在柔性引進期間的醫療、意外傷害及其他相關方面的商業補充保險;人才在柔性引進期間取得的專利成果的使用、歸屬和轉讓等事宜;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柔性引進的人才(團隊)在我市開展智力服務期間,用人單位應為其建立臨時檔案並做好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市人才辦負責協調各有關單位建立柔性引進人才(團隊)信息庫,開通柔性引才網絡服務窗口,受理相關用人單位和柔性引進人才(團隊)的諮詢、申請、意見和建議。

市人才辦會同市委宣傳部協調引導市內外主流媒體對我市柔性引才引智工作進行宣傳報道,擴大我市柔性引才引智工作在市內外高層次人才群體中的知曉度和影響力,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柔性引進人才智力的良好輿論氛圍。

柔性引進人才政策待遇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報參評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引進人才,並根據工作時間、績效貢獻,享受相應比例的特殊支持待遇:直接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合同3年以上,且每年在海東工作不少於3個月,或經用人單位逐年續聘滿3年,且每年在海東工作不少於3個月的;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全職服務1年以上的;在委託或聯合的科研項目中取得重大創新創業成果的;其他在我市科技創新、產業發展、企業管理等領域做出重要貢獻的。

柔性引進人才(團隊)在我市工作生活期間,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享受下列優惠待遇:在科技項目立項方面,可予以優先考慮;科技成果獎勵等方面,可享受我市同類人員待遇;柔性引進人才按照有關規定,可在我市參加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和登記;外籍人才需多次臨時出入境的,可根據受聘期限辦理有效居留許可證。

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經市直主管部門(含工業園區)審查,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後,一次性享受5萬元資金補助。

柔性引進人才在海東服務期滿後,由市人才辦牽頭組建專家評估組進行績效評估,對海東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和產生主要影響的,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後,給予10萬元獎勵。

各類科技人才以技術成果和發明專利與市內企業進行合資、合作的,鼓勵其知識、技術、成果、專利等要素作價入股,參與收益分配。

此外,用人單位和柔性引進人才(團隊)應相互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在雙雙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符合法律規範的合同,在法律法規許可的範圍內按合同約定開展合作。柔性引才引智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調解或仲裁等方式解決。

嚴禁通過簽訂虛假協議、謊報工作業績等方式騙取優惠待遇,對弄虛作假的個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將嚴肅處理,取消柔性引進資格,追繳已享受的扶持或獎勵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柔性引才引智經費從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按實核撥,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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