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貢井工業園

投資 城市規劃 三農 經濟 農業 安梵希 2018-12-04

貢井工業園位於自貢主城區西部,規劃佔地面積4.2平方公里,主要沿南環路、長征大道、貢興路、自雅路兩側分佈,按功能分為商貿園和工業園。

四川貢井工業園

OFweek工業園區

根據自貢市城市規劃總體要求,貢井工業園主要佈局一類工業項目,園區內重點發展機電製造業、醫藥、食品、包裝、建材業。截止2006年園區入駐環宇電控、德力西等工業項目54個,年工業總產值突破6億元。

“十一五”期間通過以下工作構建一流生態工業示範園。

1、進一步加快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把工業園區作為加快貢井工業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載體,緊緊抓住自貢市大城市規劃調整和南環路擴建的有利時機,採取多種渠道,加快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

2、以高新技術產業和加工業為產業發展方向,大力發展機械、建材、醫藥食品等行業,依靠科研院校和市內外大中型企業,形成特色產業園區。

——以自貢市耐酸泵廠、自貢水泵實業公司、自貢電站閥門、自貢鞏固泵業公司為依託,加大泵閥生產項目的招商力度,著力培育泵閥產業園。

——以高新機械公司、東方容器公司、四川文森電器公司和長征機械製造公司為基礎,大力發展、引進市內外大中型企業配套、擴散項目,打造配套工業園。

——以南洋印務、四川健能製藥、一對山乳業、天衣包裝等項目為基礎,培育打造醫藥食品及包裝產業園。

——以高新汽貿、名車汽貿、樹德汽貿、宏申汽貿、鑫馳車業等為基礎,在南環路、自雅路、貢興路、長征大道兩側佈局汽貿(配)項目,形成自貢市鹽都車輛交易及汽車配件市場,最終建成汽貿產業園。

地理優勢

貢井區貢井自然條件優越、資源豐富,屬丘陵河谷地貌,自然資源以鹽滷、天然氣為主,石灰石藏量豐富,紫紅色面巖儲量3150萬立方米,陶泥儲量400萬立方米。區域地理位置優越,距成都、重慶200餘公里,距宜賓航空港40餘公里,均有高速公路和鐵路相連,內樂公路橫穿東西,貢資路、貢舒路縱貫南北,北環路、南環路環繞城區,與內宜高速公路相連,形成了四通八達的交通網。

招商產業

根據自貢市城市規劃總體要求,貢井工業園主要佈局一類工業項目,園區內重點發展機電製造業、醫藥、食品、包裝、建材業。截止2006年園區入駐環宇電控、德力西等工業項目54個,年工業總產值突破6億元。

周邊配套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經過13年的開發和建設,開發區已初步形成了以工業為主導、商貿居住相結合的綜合型經濟開發區,水、電、氣、郵、路、電信等基礎設施已配套完善。13年來,開發區累計引進項目150個,其中工業企業81戶,GDP年均增長197%、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193%、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72%、實現稅金年均增長170%,現已形成年產值3億元、稅金實現1500萬元以上的規模;安置就業人員4000人;建成商貿住宅面積30萬平方米。

政策優惠

本政策適用於國外投資者、臺灣地區、澳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投資者(以下簡稱外商),來市興辦的合資、合作、獨資等各類企、事業。

一、投資方向

重點鼓勵外商投資於以下產業或項目:

(一)農業新技術、農業綜合開發、重要原材料開發、能源交通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二)電子信息、機械冶金、建築建材、飲料食品、化學和醫藥、旅遊等六大支柱產業。

(三)改進產品性能、節約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業技術經濟效益的先進技術,適應市場需求填補國內生產空白或替代進口的新設備、新材料。

(四)新能源、新型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產業。

(五)環境保護產業,綜合利用資源和再生資源以及防治環境汙染的新技術新設備。

(六)適用先進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非義務階段教育,醫院、康復中心及衛生保健機構。

(七)開發人力和自然資源,以及國家產業政策鼓勵和支持外商參與開發的礦產資源。

(八)國有企業的資產重組,三線軍轉民企業的技術改造。

(九)適應國際市場需求,提高出口產品檔次,擴大出口創匯的項目。

二、投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依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一)依法自行決定企業的發展規劃、經營方向、生產經濟策略、財務收支、利潤分配、勞動工資和內部機構設置等。

(二)依法自主決定招聘員工的時間、條件、方式、數量、範圍;需在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和研究生中招聘員工的,可直接與大中專院校聯繫,有關部門做好協調和服務工作。

(三)外國投資者與外籍工作人員的人身權、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四)項目建設和經營期間所需的水、電、氣納入各地供應範圍,實行與內資企業相同的待遇。

(五)投資於公路、橋樑、港口、電站、環保和供水供氣設施(城市管網除外)、機場附屬設施建設和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從事相關項目開發經營的優先權。因項目建設使沿線或周邊產生礦產、旅遊資源開發利用等新的獲利機會的,項目投資者享有聯合開發權。

(六)享有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權的,經有關部門批准,其收費標準可作調整。

(七)投資於城市汙水及垃圾處理等公益性環境保護和開發利用再生資源項目的,享受國家規定的扶持政策。

(八)企業與員工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企業在籌備、申辦、建設及生產經營活動中,對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行政管理行為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可向自貢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訴中心投訴。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複議申請和投訴,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辦理和答覆。

(十)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按照《四川省涉及外商投資企業收費項目明白卡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準辦理。未經國家和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新增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十一)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法為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高級管理人員及中方工作人員在居留、簽證、辦理出入境證件等方面提供便利。

(十二)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保障。外商投資企業認為有不公平競爭現象的,可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投訴。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

(十三)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按國家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經濟檢查時,應當出具檢查通知書。行政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必須出示行政執法的有效證件。

三、投資服務

(一)綜合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在加強能源、交通、通信、市政公用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同時,應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公正執法,辦事有據,廉潔行政,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1、各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及外商投資行政管理的有關諮詢,一律提供免費服務。

2、各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外商投資有關手續時,應在國家和省、市規定的時限內辦結。

3、各行政管理部門對重點引資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服務。

4、外事和海關執法、查驗、運輸、服務等部門和單位,應切實維護外商的合法權益,確保外商有關涉外經濟行為的順利進行。

5、各級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與外商投資企業聯繫的制度,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6、仲裁、公證、律師等法律服務機構,財務、投資或工程諮詢、職業介紹、人才交流中心等各類中介服務機構,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中心等外企服務機構,應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及時、公正、優質、高效的服務。

7、為提高辦事效率,對外商投資項目實行聯合審批制度。由常務副市長主持,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和項目審批部門及項目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參加,研究決定項目審批、籌備中的有關問題,由各部門分別辦理有關手續(屬區、縣項目,由區縣政府按此原則辦理)。

8、外商投資企業在本市範圍內的運輸、通訊、水電氣供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價格與國有企業相同。

9、公安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職工優先提供出入境管理服務,併為外商提供人身、財產保安服務。

10、外商獨資企業在國內購置的自用生產、辦公和生活用品(含汽車、摩托車等),不受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限制。

11、如有向外商投資企業攤派和亂收費或者故意刁難行為的,外商投資企業可向審計和監察部門舉報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有關單位應及時查處,切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金融

1、各銀行機構要認真完善在本行開戶的外商投資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市外經貿委要積極配合。對信用等級高,出口創匯100萬(或人均創匯1萬)美元以上,或稅後利潤100萬元(或人均利潤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優先給予一定的綜合授信額度,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保障其正常的融資需求。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擴張經營,帶動本地區經濟的發展。

2、對於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增資項目,在外方股東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對中方股東增加股本金銀行可發放最高不超過其應出資額50%的股本金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其擔保方式可採取股權質押、合資公司擔保及其他各種可能的方式。

3、對於那些暫時有虧損,但其產品有市場、有訂單、有利潤、還款有保證的外商投資企業,特別是出口型外商投資企業,各金融機構可對其實行封閉貸款。

4、各金融機構對有信用證作質押或有銀行保函的外商投資企業產品的出口貸款,可不再實行資產抵押擔保,而實行打包放款方式。積極運用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出口押匯和票據貼現貸款方式。

5、對生產、出口高新技術產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各金融機構可採用出口賣方信貸,也可在進口方銀行提供保函或國外進口方政府提供擔保,且投保出口信用險的前提下,辦理出口買方信貸業務。

6、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匯質押方式向境內中資外匯指定銀行申請人民幣貸款。外商投資企業所有外匯資金均可作質押;對外匯擔保項下人民幣貸款可由境外金融機構或境內外資金融機構提供信用保證;取消外匯質押、外匯擔保項下的登記手續和對提供外匯擔保的外資銀行的信用等級的特別限制。外匯擔保人民幣貸款可用於滿足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需求,但不得用於購匯。

7、對貸款和結匯在同一家銀行辦理的外商投資企業,銀行在辦理該企業出口押匯、外匯質押貸款和信用證打包放款等融資業務時,可手續從簡,條件放寬。對那些貸款和結匯不在同一銀行辦理的外商投資企業,貸款行和結匯行要加強聯繫,互通情況,協調解決好貸款或結匯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加快外商投資企業資金週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8、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融資時,中資商業銀行可以接受外方股東擔保。允許外商投資企業以其海外資產向境內中資銀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資商業銀行的海外分行或國內分行向境內外商投資企業發放貸款。

9、各金融機構應向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多品種銀行保函業務,包括租賃保函、補償貿易保函、履約保函、預付保函等,大力推動外商投資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和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業務的發展。

10、各金融機構要積極穩妥地開展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特別是加工貿易項下進口的商品抵押放款、承兌信貸和進口押匯等方式的信貸支持,以促進外商投資企業設備引進、技術引進和加工貿易的順利進行。

11、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協助外商投資企業獲取國外商業信貸、銀行信貸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信貸,多渠道獲得金融信貸服務。

(一)增值稅:

1、投資於國家鼓勵發展的項目,其按合同進口的設備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以及數量合理的配件、備件,均按國家規定免繳進口環節增值稅。

2、專為加工出口成品而進口的料、件,海關按實際加工復出口的數量,免徵增值稅。

3、來料加工的進口料、件和加工返銷出口的產品,免領進口貨物許可證並對下列進口物資免徵進口增值稅: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用於加返銷出口的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進口合理數量的用於安裝、加固設備的材料。

4、外商投資企業繳納的增值稅,經財稅部門核准,屬地方財政分成部分,按外商投資比例5年內由同級財政給予部分返還。生產性企業返還50%,非生產性企業返還20%。

5、租賃、兼併、收購我市國有、集體虧損企業的,以原企業上年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基礎,3年內新增增值稅地方分成部分的40%,由同級財政先徵後返,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

(二)地方所得稅

1、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免繳地方所得稅。非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前5年免繳地方所得稅;經營期在10年以下的,前3年免繳地方所得稅。

(三)企業所得稅

1、國務院決定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滿後的三年內,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1)執行本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中西部地區是指未依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實行減低稅率(包括減按15%和24%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地區。

(2)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和限制乙類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均可享受該項優惠。

(3)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滿後的三年是指享受稅法規定的減免稅期滿後三年。在本項稅收優惠期間,企業同時被確認為先進技術企業或產品出口企業且當年出口產值達到總產值70%以上的,可再依照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但減半後的稅率不得低於10%。文章轉載於:OFweek工業園區 https://park.ofweek.com/detail-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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