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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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一年時間,

作為酒店的一名出納,

她利用工作便利,

通過提取現金不入賬的方式

將50萬元款項佔為己有,

最終東窗事發。

近日,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這起

刑事自訴案依法判決,

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並責令其退賠全部贓款。

一筆離奇失蹤的資金揪出一隻“碩鼠”

2017年,23歲的小婷大學畢業後進入某酒店,擔任出納一職,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

酒店老闆楊某告訴看蘇州記者,小婷主要負責酒店的收入、提取、保管、支出和做賬等工作。同時,小婷還負責保管楊某妻子陸某(酒店負責人)的兩張銀行卡,並從中提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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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一年時間,

作為酒店的一名出納,

她利用工作便利,

通過提取現金不入賬的方式

將50萬元款項佔為己有,

最終東窗事發。

近日,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這起

刑事自訴案依法判決,

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並責令其退賠全部贓款。

一筆離奇失蹤的資金揪出一隻“碩鼠”

2017年,23歲的小婷大學畢業後進入某酒店,擔任出納一職,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

酒店老闆楊某告訴看蘇州記者,小婷主要負責酒店的收入、提取、保管、支出和做賬等工作。同時,小婷還負責保管楊某妻子陸某(酒店負責人)的兩張銀行卡,並從中提取現金。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酒店老闆楊某說,一年下來,自己並沒有發現酒店的賬目當中有什麼異常情況。直到2018年11月份,楊某的妻子陸某在查看賬目時發現幾名採購員暫支單上的現金沒有及時歸還給酒店。

於是,陸某便讓會計和出納小婷一起查賬,結果發現是小婷私自將抽屜中的收據撕掉的。原來,這些收據上的資金都是客人直接付給出納的,理應轉交給酒店。

被抓個正著的小婷不得不承認此前也拿過酒店的錢。後經查賬,發現小婷一共侵吞了酒店50萬元現金。於是,酒店當天便向警方報了案。2018年12月,自訴人楊某以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向法院提起自訴。

入職3個月,便挪用資金用於網絡賭博。

法庭上,站在被告席的小婷為自己心生貪念,鋌而走險的行為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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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一年時間,

作為酒店的一名出納,

她利用工作便利,

通過提取現金不入賬的方式

將50萬元款項佔為己有,

最終東窗事發。

近日,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這起

刑事自訴案依法判決,

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並責令其退賠全部贓款。

一筆離奇失蹤的資金揪出一隻“碩鼠”

2017年,23歲的小婷大學畢業後進入某酒店,擔任出納一職,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

酒店老闆楊某告訴看蘇州記者,小婷主要負責酒店的收入、提取、保管、支出和做賬等工作。同時,小婷還負責保管楊某妻子陸某(酒店負責人)的兩張銀行卡,並從中提取現金。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酒店老闆楊某說,一年下來,自己並沒有發現酒店的賬目當中有什麼異常情況。直到2018年11月份,楊某的妻子陸某在查看賬目時發現幾名採購員暫支單上的現金沒有及時歸還給酒店。

於是,陸某便讓會計和出納小婷一起查賬,結果發現是小婷私自將抽屜中的收據撕掉的。原來,這些收據上的資金都是客人直接付給出納的,理應轉交給酒店。

被抓個正著的小婷不得不承認此前也拿過酒店的錢。後經查賬,發現小婷一共侵吞了酒店50萬元現金。於是,酒店當天便向警方報了案。2018年12月,自訴人楊某以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向法院提起自訴。

入職3個月,便挪用資金用於網絡賭博。

法庭上,站在被告席的小婷為自己心生貪念,鋌而走險的行為懊悔不已。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小婷在法庭交代,由於酒店的所有現金進出都是自己一個人管理,平時沒有人檢查。入職3個月後,她便開始挪用保管的酒店資金。這些資金小部分用於和男友馬某的日常開銷,大部分用於倆人的網絡賭博遊戲。

小婷的男友馬某也證實,自己和小婷從2015年就生活在一起。馬某說,因為自己想創業開燒烤店,但沒有啟動資金。小婷便在手機上辦了網貸來幫助男朋友。由於每個月要還貸款,自己的工資又有限,於是,小婷便打起公司資金的主意。一開始只是偷拿少量資金,後來因為迷上網絡賭博,就一發不可收拾,越拿越多。

究竟是職務侵佔罪還是侵佔罪?

被告人的行為究竟是職務侵佔罪還是侵佔罪?這成為了本案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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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一年時間,

作為酒店的一名出納,

她利用工作便利,

通過提取現金不入賬的方式

將50萬元款項佔為己有,

最終東窗事發。

近日,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這起

刑事自訴案依法判決,

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並責令其退賠全部贓款。

一筆離奇失蹤的資金揪出一隻“碩鼠”

2017年,23歲的小婷大學畢業後進入某酒店,擔任出納一職,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

酒店老闆楊某告訴看蘇州記者,小婷主要負責酒店的收入、提取、保管、支出和做賬等工作。同時,小婷還負責保管楊某妻子陸某(酒店負責人)的兩張銀行卡,並從中提取現金。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酒店老闆楊某說,一年下來,自己並沒有發現酒店的賬目當中有什麼異常情況。直到2018年11月份,楊某的妻子陸某在查看賬目時發現幾名採購員暫支單上的現金沒有及時歸還給酒店。

於是,陸某便讓會計和出納小婷一起查賬,結果發現是小婷私自將抽屜中的收據撕掉的。原來,這些收據上的資金都是客人直接付給出納的,理應轉交給酒店。

被抓個正著的小婷不得不承認此前也拿過酒店的錢。後經查賬,發現小婷一共侵吞了酒店50萬元現金。於是,酒店當天便向警方報了案。2018年12月,自訴人楊某以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向法院提起自訴。

入職3個月,便挪用資金用於網絡賭博。

法庭上,站在被告席的小婷為自己心生貪念,鋌而走險的行為懊悔不已。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小婷在法庭交代,由於酒店的所有現金進出都是自己一個人管理,平時沒有人檢查。入職3個月後,她便開始挪用保管的酒店資金。這些資金小部分用於和男友馬某的日常開銷,大部分用於倆人的網絡賭博遊戲。

小婷的男友馬某也證實,自己和小婷從2015年就生活在一起。馬某說,因為自己想創業開燒烤店,但沒有啟動資金。小婷便在手機上辦了網貸來幫助男朋友。由於每個月要還貸款,自己的工資又有限,於是,小婷便打起公司資金的主意。一開始只是偷拿少量資金,後來因為迷上網絡賭博,就一發不可收拾,越拿越多。

究竟是職務侵佔罪還是侵佔罪?

被告人的行為究竟是職務侵佔罪還是侵佔罪?這成為了本案的焦點。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承辦法官解釋,個體工商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所規範的,屬於個人投資經營,用個人財產承擔責任的特殊民事主體,具有自然人的全部特徵,不具有法人資格。

就刑法意義而言,個體工商戶實際上是個人而非企業和單位。本案中,被害酒店儘管規模較大,其實際經營人陸某也稱酒店實施公司化管理,但刑法意義上認定該酒店性質仍為個人而非單位。故被告人作為該酒店出納,並非職務侵佔罪的主體,其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酒店財物不構成職務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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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一年時間,

作為酒店的一名出納,

她利用工作便利,

通過提取現金不入賬的方式

將50萬元款項佔為己有,

最終東窗事發。

近日,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這起

刑事自訴案依法判決,

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並責令其退賠全部贓款。

一筆離奇失蹤的資金揪出一隻“碩鼠”

2017年,23歲的小婷大學畢業後進入某酒店,擔任出納一職,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

酒店老闆楊某告訴看蘇州記者,小婷主要負責酒店的收入、提取、保管、支出和做賬等工作。同時,小婷還負責保管楊某妻子陸某(酒店負責人)的兩張銀行卡,並從中提取現金。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酒店老闆楊某說,一年下來,自己並沒有發現酒店的賬目當中有什麼異常情況。直到2018年11月份,楊某的妻子陸某在查看賬目時發現幾名採購員暫支單上的現金沒有及時歸還給酒店。

於是,陸某便讓會計和出納小婷一起查賬,結果發現是小婷私自將抽屜中的收據撕掉的。原來,這些收據上的資金都是客人直接付給出納的,理應轉交給酒店。

被抓個正著的小婷不得不承認此前也拿過酒店的錢。後經查賬,發現小婷一共侵吞了酒店50萬元現金。於是,酒店當天便向警方報了案。2018年12月,自訴人楊某以被告人小婷犯侵佔罪,向法院提起自訴。

入職3個月,便挪用資金用於網絡賭博。

法庭上,站在被告席的小婷為自己心生貪念,鋌而走險的行為懊悔不已。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小婷在法庭交代,由於酒店的所有現金進出都是自己一個人管理,平時沒有人檢查。入職3個月後,她便開始挪用保管的酒店資金。這些資金小部分用於和男友馬某的日常開銷,大部分用於倆人的網絡賭博遊戲。

小婷的男友馬某也證實,自己和小婷從2015年就生活在一起。馬某說,因為自己想創業開燒烤店,但沒有啟動資金。小婷便在手機上辦了網貸來幫助男朋友。由於每個月要還貸款,自己的工資又有限,於是,小婷便打起公司資金的主意。一開始只是偷拿少量資金,後來因為迷上網絡賭博,就一發不可收拾,越拿越多。

究竟是職務侵佔罪還是侵佔罪?

被告人的行為究竟是職務侵佔罪還是侵佔罪?這成為了本案的焦點。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承辦法官解釋,個體工商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所規範的,屬於個人投資經營,用個人財產承擔責任的特殊民事主體,具有自然人的全部特徵,不具有法人資格。

就刑法意義而言,個體工商戶實際上是個人而非企業和單位。本案中,被害酒店儘管規模較大,其實際經營人陸某也稱酒店實施公司化管理,但刑法意義上認定該酒店性質仍為個人而非單位。故被告人作為該酒店出納,並非職務侵佔罪的主體,其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酒店財物不構成職務侵佔罪。

為幫男友創業,女孩畢業才一年,就偷了老闆50萬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婷利用擔任某酒店(個體工商戶)出納的職務便利,將代為保管的酒店財產共計50萬元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退還,其行為已構成侵佔罪。鑑於被告人系自首,於是綜合各因素考量判決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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