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食品”商標侵權,判賠1000萬,騰訊表示不服想要5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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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騰訊早期對微信的商標註冊和保護不到位,致使多枚“微信”商標被搶注,即使騰訊法務部勤勤懇懇不斷提出商標無效和商標撤三,拿回了一部分商標,目前流浪在外的商標依舊很多。第10213090號“微信”商標就是如此。

這枚“微信”商標是西安阿格瑞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1年11月21日向商標局申請註冊,並於2013年1月21日獲准註冊,核定使用在第29類食品上,2016年8月27日,再次核准轉讓至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微信食品公司)。就是這枚商標讓微信食品公司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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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騰訊早期對微信的商標註冊和保護不到位,致使多枚“微信”商標被搶注,即使騰訊法務部勤勤懇懇不斷提出商標無效和商標撤三,拿回了一部分商標,目前流浪在外的商標依舊很多。第10213090號“微信”商標就是如此。

這枚“微信”商標是西安阿格瑞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1年11月21日向商標局申請註冊,並於2013年1月21日獲准註冊,核定使用在第29類食品上,2016年8月27日,再次核准轉讓至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微信食品公司)。就是這枚商標讓微信食品公司虧大了。

“騰訊食品”商標侵權,判賠1000萬,騰訊表示不服想要5000萬

圖片來源:權查查

2018年,騰訊將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深圳)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小小樹公司)、中綠農農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綠農公司)告上法庭。

騰訊公司的訴訟請求有以下幾點:

1.請求判令被告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中綠農公司立即停止侵犯騰訊公司“微信及圖”及“Wechat”馳名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微信食品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有“微信”的企業名稱,並及時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公司名稱,包括變更以“微信”為字號的分公司企業名稱;

3.判令三被告連帶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人民幣5000萬元;

4.判令三被告刊登聲明,向騰訊公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5.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2018年12月14日,一審法院作出審理,認定騰訊公司持有涉案商標,涉案商標均屬於馳名商標。被告雖然持有微信食品第29類註冊商標,但商標使用範圍許可為豆乾、食用油等食品生產領域,而被告的使用餐飲服務、超市服務、線上商城等方面,與其持有的29類商標無關,侵權了騰訊的微信商標35類 43類等。

一審法院認定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構成商標侵權,且微信食品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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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騰訊早期對微信的商標註冊和保護不到位,致使多枚“微信”商標被搶注,即使騰訊法務部勤勤懇懇不斷提出商標無效和商標撤三,拿回了一部分商標,目前流浪在外的商標依舊很多。第10213090號“微信”商標就是如此。

這枚“微信”商標是西安阿格瑞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1年11月21日向商標局申請註冊,並於2013年1月21日獲准註冊,核定使用在第29類食品上,2016年8月27日,再次核准轉讓至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微信食品公司)。就是這枚商標讓微信食品公司虧大了。

“騰訊食品”商標侵權,判賠1000萬,騰訊表示不服想要5000萬

圖片來源:權查查

2018年,騰訊將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深圳)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小小樹公司)、中綠農農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綠農公司)告上法庭。

騰訊公司的訴訟請求有以下幾點:

1.請求判令被告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中綠農公司立即停止侵犯騰訊公司“微信及圖”及“Wechat”馳名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微信食品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有“微信”的企業名稱,並及時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公司名稱,包括變更以“微信”為字號的分公司企業名稱;

3.判令三被告連帶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人民幣5000萬元;

4.判令三被告刊登聲明,向騰訊公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5.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2018年12月14日,一審法院作出審理,認定騰訊公司持有涉案商標,涉案商標均屬於馳名商標。被告雖然持有微信食品第29類註冊商標,但商標使用範圍許可為豆乾、食用油等食品生產領域,而被告的使用餐飲服務、超市服務、線上商城等方面,與其持有的29類商標無關,侵權了騰訊的微信商標35類 43類等。

一審法院認定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構成商標侵權,且微信食品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騰訊食品”商標侵權,判賠1000萬,騰訊表示不服想要5000萬

最終,法院判決微信食品公司應賠償1020萬餘元。考慮到小小樹公司侵權規模、侵權惡意以及原告馳名商標知名度及影響力等因素,法院判決小小樹公司賠償15萬元。並同時判決微信食品公司及其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有“微信”字樣的企業名稱。

然而,對於這個結果,雙方都不滿意。騰訊認為1000萬賠償實在太少,應該5000萬!而微信食品公司認為,1000萬太高了!於是雙方都提起了上訴。

今年6月的二審庭審中,因為雙方遲無法達成共識,並沒有當庭做出判決。

當日,圍繞著一審法院程序是否合法,本案涉案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微信食品公司企業名稱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以及一審法院的賠償金額是否合理幾個焦點進行了辯論。

目前二審最終宣判還未出結果。

這起案件雖說是微信食品公司商標侵權在先,但是說到底還是騰訊對“微信”商標的保護不到位才造成今天這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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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騰訊早期對微信的商標註冊和保護不到位,致使多枚“微信”商標被搶注,即使騰訊法務部勤勤懇懇不斷提出商標無效和商標撤三,拿回了一部分商標,目前流浪在外的商標依舊很多。第10213090號“微信”商標就是如此。

這枚“微信”商標是西安阿格瑞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1年11月21日向商標局申請註冊,並於2013年1月21日獲准註冊,核定使用在第29類食品上,2016年8月27日,再次核准轉讓至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微信食品公司)。就是這枚商標讓微信食品公司虧大了。

“騰訊食品”商標侵權,判賠1000萬,騰訊表示不服想要5000萬

圖片來源:權查查

2018年,騰訊將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深圳)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小小樹公司)、中綠農農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綠農公司)告上法庭。

騰訊公司的訴訟請求有以下幾點:

1.請求判令被告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中綠農公司立即停止侵犯騰訊公司“微信及圖”及“Wechat”馳名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微信食品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有“微信”的企業名稱,並及時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公司名稱,包括變更以“微信”為字號的分公司企業名稱;

3.判令三被告連帶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人民幣5000萬元;

4.判令三被告刊登聲明,向騰訊公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5.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2018年12月14日,一審法院作出審理,認定騰訊公司持有涉案商標,涉案商標均屬於馳名商標。被告雖然持有微信食品第29類註冊商標,但商標使用範圍許可為豆乾、食用油等食品生產領域,而被告的使用餐飲服務、超市服務、線上商城等方面,與其持有的29類商標無關,侵權了騰訊的微信商標35類 43類等。

一審法院認定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構成商標侵權,且微信食品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騰訊食品”商標侵權,判賠1000萬,騰訊表示不服想要5000萬

最終,法院判決微信食品公司應賠償1020萬餘元。考慮到小小樹公司侵權規模、侵權惡意以及原告馳名商標知名度及影響力等因素,法院判決小小樹公司賠償15萬元。並同時判決微信食品公司及其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有“微信”字樣的企業名稱。

然而,對於這個結果,雙方都不滿意。騰訊認為1000萬賠償實在太少,應該5000萬!而微信食品公司認為,1000萬太高了!於是雙方都提起了上訴。

今年6月的二審庭審中,因為雙方遲無法達成共識,並沒有當庭做出判決。

當日,圍繞著一審法院程序是否合法,本案涉案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微信食品公司企業名稱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以及一審法院的賠償金額是否合理幾個焦點進行了辯論。

目前二審最終宣判還未出結果。

這起案件雖說是微信食品公司商標侵權在先,但是說到底還是騰訊對“微信”商標的保護不到位才造成今天這個局面。

“騰訊食品”商標侵權,判賠1000萬,騰訊表示不服想要5000萬

縱觀“微信”商標漫長的糾紛史,我們發現微信商標糾紛案還真是不少。

2015年,騰訊對“微信貸”商標提出異議,2018年06月商評委經審理後,作出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

2016年,騰訊起訴廣東微信公司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獲賠8萬元。

還有,騰訊公司對蛙撲(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第41類“微信”商標提出無效宣告,商標最後被撤。

2018年公佈的《2017年廣東十大知識產權案例》中,騰訊起訴“深圳微信支付公司”,獲賠10萬。

2018年12月14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涉及侵害“微信”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一審認定“微信”屬馳名商標,判微信食品公司停止使用該企業名稱、及時更名並賠償騰訊公司1000餘萬元。

截至目前,“微信”商標並非騰訊公司獨有,依舊有部分“微信”商標在他人手中,暗藏的風險昭示“微信食品”或許不是最後一次糾紛。

當年,騰訊“微信”商標申請並沒有及時全面佈局,致使諸多類別被其他公司或個人註冊,為“微信”商標的延伸發展埋下隱患。

但是即使如此,也還是要奉勸大家最好不要打這些知名商標的主意了。蹭名牌的商標註冊了很難成功,使用了也面臨著被訴訟的風險,何必要給自己找麻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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