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加大獎勵力度,3111人才工程修訂版正式實施

泰山 租房 創業 法律 齊魯壹點 2017-06-11

加大獎勵力度,制定11個方面15項具體待遇

“3111”人才工程修訂版正式實施

聊城加大獎勵力度,3111人才工程修訂版正式實施

在當天的人才科技創新大會上,記者瞭解到,《聊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3111”人才工程實施辦法(修訂版)》自今年6月5日起正式實施。

相比2016年實施的試行版,今年對照濟南高新區等引才引智政策,制定了包括獎補資金、住房補貼、醫療服務、配偶就業、子女入學、托育補貼、特別扶持等11個方面共15項具體待遇。

聊城加大獎勵力度,3111人才工程修訂版正式實施

同時,建立制約推出機制,凡用人單位已獲我區財政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撥付、但所引進人才在我區工作未滿3年的,由原引進單位返回50%原撥付的專項資金。對發揮作用不明顯的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核實認定後,取消對其的相關激勵政策。申請專項資金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追回資金,並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就人才獎勵方面,對於在高新區內申報入選創業類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省“泰山學者”及“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的,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補資金。對於在高新區內申報入選創新類國家“千人計劃”、省“泰山學者”及“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的,經評審認定,分三年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獎補資金。對於高端人才分三年最高給予20萬元獎補,柔性引進人才參照以上標準減半執行。對於入選的高管或專業技術人才也給予個人年收入30%——35%不等的生活補助。

對於優選人才,四年管理期內給予4萬元生活補助,對於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三年內給予總額5——20萬元不等的購房補助或每月300——1000元不等的租房補貼。

同時,在醫療服務、子女入學托育專項補貼、事業單位人員特別扶持、引進國外智力特別扶持,育才、引才獎勵,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重點實驗室等高層次創新平臺扶持政策等方面也制定了詳細的獎勵標準。

此外,實施辦法還明確了各類人才的引進程序,以及各項保障措施,確保實施辦法順利實施。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楊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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