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市場化債轉股落地近萬億,五大行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是主力軍

記者丨郝昕瑤

自2017年原銀監會批准5家大型商業銀行成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專注於實施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至今已經歷兩年的運營。當前進展情況如何?監管如何指導、防控其中的風險?

在6月5日召開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銀保監會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負責人劉志清介紹了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促進穩增長防風險工作的有關情況。

經過兩年的運營,5家大型商業銀行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已經成為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的主力軍。

據悉,截至2019年4月末,債轉股簽約金額已經達到2.3萬億元,投放落地9095億元。已有106家企業、367個項目實施債轉股,針對優質企業的債轉股佔到落地規模的一半以上。劉志清透露,其中,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共落地實施債轉股項目254個,落地金額4000億元。通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資管產品等渠道共募集社會資金2500億元參與債轉股項目。

作為金融監管部門,銀保監會重點在以下幾方面採取措施推動市場化債轉股的有序開展:

一是完善監管制度,確保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依法合規經營。2018年6月,銀保監會發布了《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准入要求、經營範圍、業務規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是加強日常監管,有效防範風險。督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強化內控合規建設,建立專業化的人才隊伍。建立完善非現場監管信息報送制度,持續跟送債轉股的推進情況,及時瞭解和解決相關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推動債轉股工作協調有序開展。研究解決實施機構在定向降準資金使用中的操作性問題,支持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加快專項金融債券的審批流程,指導母行加強對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金、業務、人力支持,協同推進債轉股工作。

劉志清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做好監督管理和政策支持工作,指導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立足於債轉股主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助力企業轉型升級,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更好的作用。

而從市場的角度來看,債轉股對象企業普遍被認為存在一定的財務風險,銀行和實施機構在參與債轉股的同時,也會面臨一些風險。

對市場的這一擔心,劉志清解讀,對於債轉股中的銀行和實施機構面臨的風險,應該動態全面地看,既要看到一些風險增加的因素,比如債權的形態轉化成股權的形態,也要看到風險進一步緩釋的因素,比如企業脫困發展,增強了發展後勁。同時也要關注市場化債轉股對於穩增長、結構性去槓桿的全局性意義。

銀保監會作為監管部門,在政策設計和實施中始終高度重視金融風險的防範化解工作,做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平衡。

一,嚴格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債轉股項目的選擇、收債和轉股價格、資金籌集、退出方式等都由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按照商業原則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自願協商確定。

二,明確債轉股對象。實施債轉股的企業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重點針對產品有市場、技術有實力、發展有前景,但是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對於殭屍企業、逃廢債企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堅決不納入實施範圍。

三,堅持風險隔離,嚴防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制定實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等監管規則,要求銀行和實施機構建立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同時提出一系列風險防範的措施,嚴防風險傳遞。比如,要求銀行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應當通過實施機構進行,並建立防火牆,在資金、人員、業務等方面進行有效隔離,防止風險向銀行傳遞。又如,要求實施機構明確持股的目的、持股策略,確定合理持股份額,原則上對轉股企業不應當控股,避免過度承擔投資損失。再如,鼓勵不同的商業銀行所屬的實施機構交叉實施債轉股,對於收購的債權必須確保潔淨轉讓、真實出售,不得借債轉股隱藏不良資產,防止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

四,注重標本兼治,防範道德風險。支持銀行、實施機構推動轉股企業改組改制,改善公司治理,積極參與重大決策,依法行使股東權利,督促轉股企業持續改進經營管理,強化財務硬約束,防止企業的槓桿再次超出合理水平。

五,持續加強風險分析和監測。銀保監會建立了市場化債轉股信息報送機制,並通過降槓桿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將相關信息與其他部門共享,持續對債轉股開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問題及典型案例進行分析研究,及時明確相關監管要求,確保市場化債轉股規範有序發展。

對於近兩年來的實踐情況,劉志清評價,市場化債轉股幫助企業緩解了資金緊張、減輕了債務負擔、恢復了發展活力、增強了發展後勁,與此同時,通過完善制度,強化約束,加強監管,不少企業在債轉股過程中完善了公司治理機制,加強了內外部負債約束,瘦身健體,聚焦主業,發展活力進一步提升。

市場化債轉股緩釋了企業風險,也保全了銀行資產質量,實現了企業紓困與銀行化險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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