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眾聽證會:數字貨幣將何去何從

清華大學金融科技研究院聯合美國跨境支付服務企業Ripple,面向全國高校的在讀研究生,推出的區塊科技研究獎勵計劃(BRSP)已經正式啟動。我們將推出由項目組成員為您帶來的美國區塊鏈監管系列文章。

本文為區塊科技研究獎勵計劃項目組成員劉金碩的編譯文章,本號後續將陸續推出系列文章,敬請持續關注!

美國公眾聽證會:數字貨幣將何去何從


“貨幣的未來:數字貨幣”聽證會於美國東部時間2018年7月18日下午兩點在美國佐治亞州雷本縣住房辦公大樓舉行。此次聽證會就數字貨幣的本質屬性以及數字貨幣如何在將來的經濟社會中扮演的作用展開討論,內容覆蓋數字貨幣能否被視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數字貨幣能夠替代法定貨幣,以及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此次聽證會會對美國政府應該在何種程度上將加密貨幣作為貨幣以及加密貨幣的國內國際潛在使用情況作出調查,此外,貿易委員會會評估央行加密貨幣所有用途的優點,討論加密貨幣與紙質現金的未來。

數字貨幣能否被視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 正方觀點:

1. 市場需求

“如果數字貨幣能夠使支付交易過程更便捷、成本更低,或者能給投資者提供更好的風險調整後收益,其成為貨幣是有可能的。”高盛認為,“以美元在國際範圍內的廣泛使用為例,有一些國家甚至出現美元化,證明市場對於一種被全球普遍認可的交易媒介工具是有需求的”,因此在這類國家或地區,比特幣是有可能替代貨幣的。

2. 降低交易成本

決定比特幣能不能成為一種貨幣支付手段的因素應該是:它是否能促成交易雙方交易成本的下降。

現在事實已經證明,加密數字貨幣是可以作為交易手段的。確實有一些交易正在使用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尤其是加密數字貨幣直接交易貨物。例如,因為比特幣的匿名性,所以已經被廣泛應用於黑市交易,其匿名性的保證已經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3. 去中心化

在支持者的眼中,比特幣免受發幣機構的操縱,是一種能夠擺脫貨幣濫發怪圈的存在;同時,去中心化也讓使用比特幣交易比傳統貨幣更加公平公正,更符合“自由市場”的準則,因此比特幣可謂是貨幣未來的形態。

  • 反方觀點:

1. 審查監管趨嚴

數字貨幣可能成為儲值手段的一些特性,都極有可能招致政府的重點審查監管。比如,數字貨幣的匿名屬性可能會使其成為犯罪活動進行交易的工具,包括逃稅、規避資本管制等。因此,隨著數字貨幣的風靡,政府會進一步加強監管

2. 波動劇烈

在沒有央行介入的環境下運行,數字貨幣可能會成為對衝通脹風險或者保值的一種手段,但同時,由於需求導致的價格波動也會讓其異常脆弱。要想數字貨幣被更廣泛地接受,需要其波動性大幅下降才可。

3. 技術水平受限制

瑞銀的報告顯示,比特幣形式太不穩定,而且有限,使比特幣難以扮演貨幣的角色,也難以成為一個可行的新資產類別。根據測算,比特幣網絡只能處理像Visa這樣的公司所處理的支付量的一小部分,這意味著比特幣的網絡的處理能力必須大幅提高,才能成為一種有效的支付方式。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利弊

央行數字貨幣(CBDC)也稱法定數字貨幣,是指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本質上與現金相同。

  • 認為有利的觀點:

1.貨幣分發環節

發行數字貨幣比現金更容易分發。例如不會受到地理特徵的限制。此外,數字貨幣的分發可能更安全。現金對個人安全的威脅是個極大的成本,而數字貨幣則可能會提供一種降低個人安全風險的央行貨幣形式。

2.支付系統環節

央行發行的傳統數字貨幣可以提高結算速度。因為整個支付過程可以通過央行更新賬戶額迅速解決。央行既是資金的收購者,也是資金的發行者,不再需要任何銀行間的協調。另一方面,電子交易可以降低交易費用。相比起現有電子支付提供商,央行可以對數字貨幣的電子交易收取較低的費用。除此之外,比起現有的信用卡支付匿名性更高,比起現金支付則匿名性更低。

3.貨幣政策方面

私人加密貨幣與現有銀行體系不相互作用,因此不受政策利率的影響。如果加密貨幣越來越受歡迎,大量存款能夠隨時取走而不受貨幣政策的影響。為了保持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中央銀行既可規制私人加密貨幣的使用,也可以發行自己的加密貨幣,與私人發行的加密貨幣競爭。

  • 認為有弊的觀點:

1.推廣困難

數字貨幣的使用存在遷移成本,市場主體的接受意願可能不高。

2.可能存在擠出效應

貨幣當局發行數字貨幣可能對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發行的數字貨幣產生一定的擠出效應,造成一定的競爭缺位和效率損失。

3.可能形成社會隔離

數字貨幣取代實物現金的過程中,部分無法掌握數字貨幣使用技術的人群可能與主流社會脫節,產生社會隔離現象。

4.無法保障隱私

數字貨幣支付系統可追蹤記錄交易信息,用戶隱私存在洩漏可能。

5.安全問題

數字貨幣系統的安全問題直接影響貨幣當局的公信力,對安全技術與風險方法具有極高要求。

  • 主要國家央行的實踐:

隨著電子交易的便利性,全世界現金使用量不斷下降,對於商業銀行內部轉賬交易系統先進的國家更為如此。例如聽證會中反覆被提到的瑞典,根據法國巴黎銀行的研究發現,瑞典交易總額中僅有2%以現金形式進行,這一比例到2020年預計下降到0.5%。目前瑞典全國85%的人口已經開通網上銀行,且全國1600多家商業銀行中已經有900多家不再提供現金服務。在移動支付方面,2012年,瑞典全國最大的7家銀行共同推出了即時支付應用程序Swish,目前超過半數瑞典消費者註冊了該款應用。瑞典有望成為全球第一個無現金國家,因此其在數字貨幣的實踐上非常具有代表性。

2017年12月,瑞典央行發佈e-Krona項目第二階段行動計劃。e-Krona被定義為“一種通用的電子支付方式”和“現金的補充”。實際上,瑞典央行發行e-Krona的主要原因是該國現金的受歡迎程度急劇下降。如果能夠實現,e-Krona可以在兩種系統下運行:基於價值的系統和基於註冊的系統。後者將把數字貨幣餘額存儲在中央數據庫的賬戶中,而基於價值的e-Krona將單獨存儲在“已存入的貨幣賬戶”中。瑞典央行發行CBDC的可能性相當高,因為它正以相當快的速度成為全球首個無現金社會。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眾所周知,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早已掛牌,而我國法定數字貨幣,CBDC也逐漸進入公眾的視野。去年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與深圳、南京等地合作佈局科創中心,深圳有望成為率先試水法定數字貨幣的城市。同時,人民銀行在2017年公開了32項數字貨幣專利後,2018年再度公開14項專利,其中包括數字貨幣的開通方法與系統;數字貨幣兌換方法和系統;數字貨幣錢包的登錄方法、終端和系統;數字貨幣錢包註銷等方法和系統;基於數字貨幣錢包查詢關聯賬戶的方法和系統等。人民銀行自2016年初,就開始探討發行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方法和可行性。從目前的專利申請情況可以看到,其專利已經涵蓋了數字貨幣的存儲、交易,以及交易跟蹤查詢的整個流通、監管鏈條。值得一提的是,CBDC旨在將現有人民幣數字化,而非試圖發行獨立於法定貨幣外的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和回籠基於“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體系來完成。中央銀行負責數字貨幣的發行與驗證監測,而商業銀行從中央銀行申請到數字貨幣後,直接面向社會,負責提供數字貨幣流通服務與生態體系構建。傳統貨幣與法定數字貨幣的區別十分明顯。

美國公眾聽證會:數字貨幣將何去何從


使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體系發行模式的優點為:一是更容易在現有貨幣運行框架下讓法定數字貨幣逐步取代紙幣,而不顛覆現有貨幣發行流通體系:二是可以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共同參與法定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適當分散風險加快服務創新。

目前,央行在區塊鏈底層技術、數字貨幣發行與流通系統設計、數字貨幣交易與支付系統設計、數字貨幣芯片卡以及數字貨幣錢包設計等方面都取得了明顯的進展。綜合來看,我國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正穩步進行,相信在架構設計越來越完善、實驗測試越來越充分、時機越來越成熟的條件下,可順利推廣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為新常態下的經濟提質增效。可以預見,未來央行將投入大量的社會資源、人才和技術資源,以促進數字法定貨幣相關技術發展完善。

—— 關於區塊科技研究獎勵計劃 ——

2019年,清華大學金融科技研究院聯合美國跨境支付服務企業Ripple,面向全國高校的在讀研究生,推出區塊科技研究獎勵計劃(BlockchainTechnology Research Scholarship Program,簡稱“BRSP”)。依託清華大學金融科技研究院的研究力量與成果,在美國跨境支付服務企業Ripple的支持下,BRSP著眼於區塊科技的國際監管政策與發展動態,旨在向在校大學生普及區塊科技的相關知識,以及最新的國際監管動態。

編譯:區塊科技研究獎勵計劃項目組成員 劉金碩

原文出自:Youtube

相關推薦

推薦中...